销毁涉密载体的处理工作

2024-05-15 13:04

1. 销毁涉密载体的处理工作

海斯曼保密小科普开始了,今天给大家讲讲关于涉密载体销毁 ​

销毁涉密载体的处理工作

2. 秘密载体销毁的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确保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无法还原”是指载体销毁后形成的残留物或残片上不存在可以读取的任何涉密信息,而且采用现有的技术措施无法恢复。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送件单位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3. 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所有涉密载体均不得擅自销毁,严格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保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无法还原”是指载体销毁后形成的残留物或残片上不存在可以读取的任何涉密信息,而且采用现有的技术措施无法恢复。法律依据:《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第六章秘密载体的销毁第三十三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第三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送件单位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第三十五条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4. 涉密载体销毁必知流程

所有涉密载体不得擅自销毁,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涉密载体的销毁应符合《国家涉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确保国家秘密信息不被还原。“不可恢复”是指载体被销毁后形成的残留物或碎片上没有可以读取的机密信息,且无法通过现有技术措施恢复。
                                          
 销毁涉密载体的基本程序:政府机关单位在送交销售前,应当认真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报政府机关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专用场所。政府机构和单位在发送销售时,应进行安全分类、包装和运输,并派专人现场监督销售。需要注意的是,涉密载体必须送专门销毁机构或保密管理部门指定的核保单位销毁,禁止送其他任何单位销毁。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府机构和单位会有少量分类度高、需要立即销毁的涉密载体,可以自行销毁,但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登记和审批手续,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机关、单位销毁和使用的设备,应当经保密行政部门检验。
  
 涉密载体销毁登记审批记录应长期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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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涉密载体销毁,涉密载体销毁的管理工作是怎样的

1、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着眼长远发展,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3、按照统一管理、集中实施的原则,由销毁工作机构统一管理、集中实施销毁工作。
4、各机关、单位销毁涉密载体要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按照要求进行清点登记并严密封装,按照要求进行清点登记并严密封装,送交涉密载体销毁工作机构或承销单位集中销毁。
5、严格使用专业数据擦除设备(SCSI/SAS数擦除一体机)、数据消磁设备、物理粉碎机。
6、继续开展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部门和旧货市场的检查治理工作力度,打击买卖交易涉密载体等非法活动。

涉密载体销毁,涉密载体销毁的管理工作是怎样的

6. 涉密载体销毁中心是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涉密载体是指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硬盘、U盘、光盘和音频等方式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以及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质。销毁涉密信息是维护信息安全的重要环节,能否达到保密效果的关键在于如何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彻底性。目前,市面上的信息销毁技术主要是覆写、消磁、粉碎、熔毁等,相应的销毁设备有数据擦除软件、消磁机、粉碎机和高温熔毁机等。可以说,现有技术已能满足不同的保密要求.很多人认为单位只要购买先进的销毁设备就可以确保信息销毁的安全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文释义》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本条是关于国家秘密概念的规定。依据本条规定,国家秘密必须具备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秘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根据涉及的利益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所在。国家安全和利益,主要包括国家领土完整、主权独立不受侵犯,国家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不受破坏,公民生命、生活不受侵害,民族文化价值和传统不受破坏等。在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指某一事项一旦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主要包括危害国家防御能力,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和科技优势,妨碍国家外交、外事活动正常进行,妨碍国家重要保卫对象和保卫目标安全,妨碍国家秘密情报的获取和削弱保密措施有效性等。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构成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一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只有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为国家秘密,才具有国家秘密的法律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这表明,确定国家秘密是一种法定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定程序”由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密依据、权限、方法和步骤构成。“依照法定程序”,是指根据定密权限,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做到权限法定、依据法定、内容法定、标志法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构成国家秘密的时空要素。它表明,国家秘密应当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一定时间内”表明国家秘密有一个从产生到解除的过程,不是一成不变的。机关、单位在确定国家秘密密级的同时应当确定其保密期限。“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表明国家秘密应当而且能够限定在一个可控制的范围内,这也是秘密之为秘密的关键所在。机关、单位在确定国家秘密密级的同时应当确定其知悉范围,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使之不超出限定的知悉范围。

7. 保密行为规范中对涉密载体销毁的要求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第六章秘密载体的销毁
第三十三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送件单位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保密行为规范中对涉密载体销毁的要求

8. 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法规

法律分析:所有涉密载体均不得擅自销毁,严格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保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无法还原”是指载体销毁后形成的残留物或残片上不存在可以读取的任何涉密信息,而且采用现有的技术措施无法恢复。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
第六章秘密载体的销毁
第三十三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送件单位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第三十五条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