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竟有这些限制条件 你知道几个?

2024-05-09 18:43

1. 公积金贷款竟有这些限制条件 你知道几个?

公积金贷款因为具备低利率、还款灵活自由的优点而被大家所青睐,但也由于其办理手续复杂、限制条件众多而迫使不少人放弃办理。那么,你知道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吗?真的只是“连续缴纳数月即可”这么简单吗?快来一起看看吧。
1、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充足
不少人认为办理公积金贷款跟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无多大关系,不管账户里是有十块钱还是有一百块钱,一样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一般来说,你的贷款额度会受到账户余额的影响,余额越多,可贷款额度可能就越高,反之也是如此。此外,一些城市还对账户余额有具体的规定,比如广州就规定申请人的可贷款额度就是八倍的账户余额和月缴存额与到退休年龄月数乘积的总和。
2、公积金缴存时间需符合要求
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应该是最为大家所了解的限制条件,不少城市都要求申请人在满足其它条件的同时,也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至一定期限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目前,“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的限制条件被多数城市使用,比如深圳、北京、广州、上海、沈阳、哈尔滨、太原、长春、武汉、南京、昆明、乌鲁木齐、杭州、福州、南昌等城市。当然,也有一些城市是以“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作为限制条件的,比如天津、长沙。
3、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限额
一些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会陷入一个误区,觉得自己想贷多少就可以贷多少,但很遗憾地告诉你,公积金贷款是有最高限额的。
不同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限额不同,比如武汉就规定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而中山就规定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由于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比较低,所以多数人都选择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时同样要注意地区间的差异。
4、组合贷款不怎么受欢迎
商业贷款利息支出大,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低,为了使两者的优势都达到最理想化,不少人这时就会选择组合贷款,但其实组合贷款并不怎么受欢迎。
组合贷款的流程比较繁琐,而且耗时较长,所以开发商或者房主都不喜欢购房者使用组合贷款。而且,由于组合贷款可能需要将同一房产抵押给不同银行,所以连银行都可能会拒绝接受组合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5-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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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竟有这些限制条件 你知道几个?

2. 公积金贷款竟有这些限制条件 你知道几个?

公积金贷款因为具备低利率、还款灵活自由的优点而被大家所青睐,但也由于其办理手续复杂、限制条件众多而迫使不少人放弃办理。那么,你知道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吗?真的只是“连续缴纳数月即可”这么简单吗?快来一起看看吧。
1、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充足
不少人认为办理公积金贷款跟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无多大关系,不管账户里是有十块钱还是有一百块钱,一样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一般来说,你的贷款额度会受到账户余额的影响,余额越多,可贷款额度可能就越高,反之也是如此。此外,一些城市还对账户余额有具体的规定,比如广州就规定申请人的可贷款额度就是八倍的账户余额和月缴存额与到退休年龄月数乘积的总和。

2、公积金缴存时间需符合要求
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应该是最为大家所了解的限制条件,不少城市都要求申请人在满足其它条件的同时,也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至一定期限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目前,“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的限制条件被多数城市使用,比如深圳、北京、广州、上海、沈阳、哈尔滨、太原、长春、武汉、南京、昆明、乌鲁木齐、杭州、福州、南昌等城市。当然,也有一些城市是以“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作为限制条件的,比如天津、长沙。

3、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限额
一些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会陷入一个误区,觉得自己想贷多少就可以贷多少,但很遗憾地告诉你,公积金贷款是有最高限额的。
不同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限额不同,比如武汉就规定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而中山就规定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由于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比较低,所以多数人都选择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时同样要注意地区间的差异。

4、组合贷款不怎么受欢迎
商业贷款利息支出大,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低,为了使两者的优势都达到最理想化,不少人这时就会选择组合贷款,但其实组合贷款并不怎么受欢迎。
组合贷款的流程比较繁琐,而且耗时较长,所以开发商或者房主都不喜欢购房者使用组合贷款。而且,由于组合贷款可能需要将同一房产抵押给不同银行,所以连银行都可能会拒绝接受组合贷款。
看了上述的内容,你是不是觉得想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5-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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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和要求?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和要求?

4.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条件

公积金贷款限制条件:
1、贷款有最高限额每个城市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限额,有的城市个人要比夫妻的最高限额低些,不过贷款最高额度也只有100多万,少的地方才四五十万,对于一些在大城市买房的人来说,买一套房子要动辄好几百万,100万的贷款额度根本不够用,这也是为何有人放着利率低的公积金贷款不用,跑去申请商业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
2、缴存时间有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也要达到一定的缴存时间,多数城市对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为: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也有要求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的。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一、需要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同省市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房管局。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四、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二、成都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成都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40万,双职工最高70万,具体规定如下:
(一)计算公式
1、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2、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3、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4、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5、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6、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和要求?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和要求?

6. 2017年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 我想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条件吗?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公寓等商住两用不可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
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我想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条件吗?

8.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条件

公积金贷款只能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一般规定,如果家庭已经用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即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2次。1、根据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具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则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属于第二套房贷款。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则不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