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05 09:22

1. 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

除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

2.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3、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
4、凡单位撤销、企业破产,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可由职工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提取。
5、职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户内的公积金,应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如职工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
一、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答疑
网友提问: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答: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

4.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代取公积金,张生131 - 7522 - 3828: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5. 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凭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根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职工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应当凭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下列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手续或购买商品住房有效合同、私有住房交易有效凭证;(二)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交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大修或者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四)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有效证件和原所在单位的证明。哪些情形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调离本市辖区的;(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以上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

6.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要求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调离本市辖区的;
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
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注: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

7.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调离本市辖区的
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
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8.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调离本市辖区的;
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
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注: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