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2024-05-20 06:54

1. 哪些情况下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请问在哪些情况下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哪些情况下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2. 资源税:免税、酌情减免、有比例减征规定

资源税:免税、酌情减免、有比例减征

3. 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减免税的有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减免税的有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 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
B. 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0元征收
C. 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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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减免税的有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4. 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其中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指的是什么

注意文件的关键词:
这个条目财政性资金,指的是“税款”,而非“收入”。
即征即退容易理解,对企业来说,收到了“退”的税款,就属于“流人企业”的项目,因此规定为不征税“收”入。
直接减免因为没有产生“流入”企业的动作,因此你理解有困难。
对于你的例子,是不恰当的。
还按你的例子,售价为100元,增值税13元,但是免征13元,因此会计计收入100元。企业所得税对免征的13元做为财政性资金,不征企业所得税。

5. 减税和免税,起征点都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对的。
  减税免税。主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减税免税的类型有: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型减税免税、扶持发展型减税免税等。
  与减免税有直接关系的还有起征点和免征额两个要素。其中,起征点是指开始计征税款的界限。课税对象数额没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是指在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预先扣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起征点和免征额具有不同的作用。起征点的设置前提主要是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是对纳税能力小的纳税人给予的照顾。免征额的设置虽然也有照顾纳税能力弱者的意思,但其他因素却是考虑的关键因素,如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税前扣除免征额、子女教育费用税前扣除免征额等,考虑的一是社会效应,一是公平原则。

减税和免税,起征点都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6. 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可以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以上四项均属于减免税的规定。[该题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知识点进行考核]

7. 资源税征税范围是什么?免征范围是什么?减征范围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二)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第十七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资源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2.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规定执行。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具体操作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特此公告。”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附件1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资源税征税范围是什么?免征范围是什么?减征范围是什么?

8.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的资源税减免税政策包括

考虑到各地资源禀赋、财政承受能力等差异较大,资源税又属于地方税,为便于相机抉择,税法授权地方可以决定出台若干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两项:第一是考虑到采矿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容易受到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资源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减免税;第二是为促进我国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利用,资源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给予减免税。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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