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缴社保基金”的问题

2024-05-03 16:47

1. 关于“已缴社保基金”的问题

当然是只有单位承担的部分了,代个人所缴纳的部分不用于统计的,你去你们单位的帐套里面查找一下科目汇总表,看看五险的缴纳情况,关键是看单位的部分

关于“已缴社保基金”的问题

2. 企业社保年检时填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一栏时包括代缴的个人保险么?

企业社保年检时填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职工属于企业的的一部分,个人缴纳的部分应当包括在内。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3.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怎么填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怎么填

4. 工商年报社保信息中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个人+企业承担的所有费用吗,还有纳税总额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不是指个人+企业承担的所有费用,而是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和,可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电话12333查询咨询人工;纳税总额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苏工商个企[2016]303号),现将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填报口径明确如下: 
1.参保险种类型:指报告期末本单位参加险种类型; 
2.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3.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总和; 
4.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和;
5.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扩展资料:
纳税手续
(一)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申请。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一般纳税人的年检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提供纳税资料,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依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每年一次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验和管理。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整改,并在五个月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领购专用发票:
(1)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经营者,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2)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领购、开具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3)拖欠税款严重,不积极采取措施缴纳税款,经国家税务机关屡催无效的。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凡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以及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税款,不得领购专用发票,并缴清结存的专用发票:
(1)有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2)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
(3)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经营者超过规定期限仍然不能健全会计核算,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4)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5)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纳税

5. 工商年报社保单位缴费基数怎么填?是写一位员工的缴费基数,还是所有员工全年的工资总额啊?


工商年报社保单位缴费基数怎么填?是写一位员工的缴费基数,还是所有员工全年的工资总额啊?

6. 重点税源税收月报表中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含社保基金)和其中:实际支付给职工额工资的填报口径?

本年累计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填,实际支付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填。

7.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怎么填写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写说明如下:
  市、区各缴费企业:  
  本申报表供缴费企业进行企业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使用,仅针对缴费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在职)部分。申报表有一张主表和两张附表,缴费企业在填报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
  
  1、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企业填报次序为:附表1→主表;  
  2、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填报次序为:附表2→附表1→主表。  
  一、主表  
  1、网上申报时,主表除补充资料外由计算机自动提取、计算产生。补充资料由缴费企业如实填写,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2、表中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的各费目数据,分别从附表1的第4列、14列、15列、17列对应费目中提取,同费目分行计算的,按该费目合计数提取。  
  3、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  
  4、表中第9列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合计数(09年3月集中减征数)。 
  5、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 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6、企业成功申报本表后,按第11列“应补(退)费额”产生应征数,进入征收流程。  
  二、附表1
  1、附表1为主表的附表,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企业结算时必须先填报附表1。
  2、船舶外包工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结算时必须先填报附表2,附表中第4-14列不填,第15列缴费基数按费种费目向附表2第8列取数。  
  3、第4列“所属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填列企业在结算费款所属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各险种的工资总额应一致。 
  4、第7列“市内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是指凭市外或市内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除工伤保险外,其他四费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在市外参保职工、在市内其它单位参保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5、第8列“参加机关事业保险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是指凭市内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在市内参加机关事业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6、第9列“外方人员工资”是指企业支付给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的工资总额。  
  7、第10列“参加省级统筹人员工资”是指凭省社保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减参加行业省级统筹的职工的工资总额(未参保险种不得扣减)。  
  8、第11列“可扣减的农民工工资”仅限选择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结算的建筑企业填写,仅在计算工伤保险费时,可在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中扣除,可扣减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总造价×15%×(结算年度已施工天数/合同工期总天数)。对其它险种不能扣减。 
  9、第12列“与年累计个人缴费基之和差异调整”用于调整按最低申报比例计算的最低申报基数与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差异:  
  ①当[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公式1);  
  ②当[4+6-(7+8+9+10+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年度累计个人缴费数之和,第12列=[4+6-(7+8+9+10+11)]×(1-行业最低申报比例)(公式2); 
  ③未参保企业“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0;  
  ④工伤保险费的行业最低申报比例为100%。  
  10、第6、13、14、15、17列按表中逻辑关系计算,网上申报时由计算机自动计算产生。  
  11、网上申报时如附表1未成功保存的,则无法打开主表。 
  三、附表21、附表2仅适用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其他缴费企业不需填报附表2。 
  2、第4列“所属期销售(营业)收入”应全额填写。 
  3、第5列“行业工资含量”用以计算最低缴费基数,其中: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栏不需填,其余险种填0.75%(5%×15%);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工伤保险栏填25%,其余险种填7.5%(25%×30%)。企业在网上申报时第5列由计算机自行产生。  
  4、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第6列;如第6列≥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则第7列=0。 
  5、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栏第4、5、6列不填,第7列取“所属期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可扣减项目金额”与“年度累计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大数填入。  
  6、第6、8列按表中逻辑关系计算。网上申报时由计算机自动计算产生。
  7、网上申报时,船舶外包工程劳务企业和部份选择按“营业收入”结算的建筑企业须先填写并保存附表2,才能自动产生、保存附表1和主表;如因误先填写并保存了附表1,计算机将默认按“工资总额”结算,不能再打开附表2。
其他:1、在年度内如有未申报月份产生欠费额的或者申报不足的,这些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模块进行结算申报时,系统会提示有欠费。须在办税服务大厅办结补征手续后(包括职工个人部分 欠费等),才能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模块进行结算申报。  
  2、随本申报表上报的资料包括:参保单位个人缴费基数核定表,附表1调减项目相关证明。  
  3、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结算期限为:每年2月1日至每年5月31日。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怎么填写

8. 单位参保人员无变化需要缴纳的社保金额也没有变化,仍需要需要每月填写报表申报吗

上海的公司参加上海社保的,不需要每月申报的,如果有人员变动,你可去社保中心办理员工的变动手续,无变动不需要办理,只要每月初收到社保的缴费单,付款去社保的缴费专用卡里就可以了。但每年的2月份社保需要进行一次员工的工资申报,然后确定每个员工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如果员工的工资没有变化,但也要进行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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