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吗

2024-05-17 08:05

1. 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吗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
1、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被开发商计算在公摊面积内;
2、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被开发商计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当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也就是说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把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建车位是开发商的法定任务。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车位有使用权,且有权出售车位。
但要注意,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没有证书,所以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一、小区地上停车位到底归开发商还是业主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
二、汽车车位的产权分别是多少年?
二十年。开发商已经取得车库的开发使用权,即可以依法享有对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车库是一个整体,该车位是其中一个部分,没有独立的所有权,因此开发商不能对每个车位以出售和赠与的方式来转让,能转让的只有使用权,因此双方签订的实际上是一份租赁合同。虽然开发商有权对车位进行租赁,但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吗

2. 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吗

地下车位是否属于开发商,需要视情况而定:1、地面停车位归属,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3、首层架空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5、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处登记意向车位号,由物业管理处开具《地下车位认购登记单》;业主凭《认购登记单》按约定时间至房产公司销售部支付全额车位款;根据房产公司销售部约定的时间签订《出售合同》。凭房产公司销售部开具的《进户单》至物业管理处支付车位管理费并办理进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 小区地下室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小区地下室车位,如果地下室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则车位所有权为业主所有;如果属于规划的商业停车用地,则所有权为开发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小区地下室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4. 小区地下车位是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的?

小区地下车位属于公摊面积的,为全体业主所有;但本身就规划为停车位的,为开发商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 地下车位为什么属于开发商?

在业主对房屋进行购买时,具体的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面积并没有包含在公摊面积内。并且停车场本身具有一定的许可证件,比如规划验收许可证。那么没有疑问,这样的停车场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也就具有出售停车位的权利了,能够进行停车位的出售和出租。
假如开发商在对小区进行销售时,就把将地下停车场,以公摊面积将其分摊给了小区内的所有业主。那么停车场的产权就是属于所有的业主的。

地下车位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地下车库的车位是用来买卖的,道路上的划线车位多用于出租。露天停放的车辆面临着风吹雨打日晒,冬凉夏热等对爱车造成的损耗,还会有刮蹭划伤等风险,如果造成道路堵塞或者挡住了其他车辆的行驶路线,还得时刻准备着去挪车。
在车位资源紧张的时代,每天都要面临着找车位、抢车位的紧迫感。下班回家晚了,找个车位停车就得绕着小区走上好几圈,浪费了不少时间,或者是上班的时候,爱车的出口被其他车辆堵住,还得等待前车的主人把车开走才能行驶,耽误的时间可不是一点点。

地下车位为什么属于开发商?

6. 地下室车位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

一、地下室车位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1、地下室车位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要看开发商开发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分别是:(1)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地下车位归业主;(2)反之,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地下车位有产权吗1、产权车位。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也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无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2、公摊车位。在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形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

7. 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
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分摊面积)。在该情况下,既然地下车库的面积已分摊在小业主购买的商品房中,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
反之,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车位产权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汽车工业不断发展,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每个家庭不可或缺的出行工具,但购车后也需要给车辆安个“家”,买车位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但有车主买了地下车位后悔死了,对地下车位所有权争论不休。
2019年地下车位有新规了,对以下三种车位作出明确规定。
一、产权车位
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也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
无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二、公摊车位
《物权法》规定,在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形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
三、人防车位
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投资建设者拥有人防车位不超过20年的使用年限,可用于出租收益,国家战时无条件征用

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8. 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对于能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车位原则上属于开发商所有,而其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车位,要具体分析:
1、地面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如果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非专有部分,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反之,则属于开发商。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3、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开发商可以使用管理,并享受收益,但是不得出售。

买卖地下车位注意事项
地下室车位的买卖,必须如同房屋买卖一样,确定面积数,地下室车位买卖合同中对室内机动车停车位面积计算方式未作约定的,开发企业提供的测量面积,应由买卖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确认,未经确认不能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
室内机动车停车位面积计算方式、面积未经买卖双方确认,交易、登记部门不得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不动产所谓买卖,就是要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例如房屋、室内车位的产权。所以现在不仅能够买卖室内车位的产权,甚至还有银行可以提供车位的按揭贷款。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车位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