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

2024-05-17 13:20

1.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2011年07月05日,人社部下发通知,通知说明失业者参加医保个人无需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
是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
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是借鉴项商业保险机制为职工建立的大额医疗费命现保险形式。实践经验表明,它是参保人员必须参加的补充保险形式。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
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金
由用人单位缴纳或由用人单位与其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共同缴纳。由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将费用集中向商业保险公司再投保,并监督赔付全过程。
公务员医疗补助
是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为保障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而建立的医疗补助制度。是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住院和长期门诊慢性病医疗费个人负担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医疗保险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司法还有监督的方式进行解决,同时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的医疗保险,大额的医疗费补充保险,大额的医疗费补充保险金还有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等。
一、医保报销比例有多少
医保报销比例为85%,如果超出基本限额,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至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至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的比例进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

2.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2011年07月05日,人社部下发通知,通知说明失业者参加医保个人无需缴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是借鉴项商业保险机制为职工建立的大额医疗费命现保险形式。实践经验表明,它是参保人员必须参加的补充保险形式。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金由用人单位缴纳或由用人单位与其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共同缴纳。由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将费用集中向商业保险公司再投保,并监督赔付全过程。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为保障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而建立的医疗补助制度。是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住院和长期门诊慢性病医疗费个人负担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此办法执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项目类似公务员医疗补助,但单位有更多的自主权。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补充形式,是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国家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结算程序主要有两种,一是特殊病种,另一个是急诊结算。其中特殊病种是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而急诊结算则是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3. 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

社会保险性质

  1、保障性

  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

  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必须缴费而且占大头,个人只是缴小额部分,部分项目不缴费,同时还建立了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额是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的,单位缴费还要划出一部分入个人帐户。而社会保险待遇每年还随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如社会平均工资负增长,社会保险待遇则不变,即只升高不降低。

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

4. 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和原则

一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五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5.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

说起社会医疗保险的内容大家都知道,有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内容划分,每种保险都会有它的主要特征,社会医疗保险也不例外,它的主要特征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种: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征之广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说起社会医疗保险的内容大家都知道,有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内容划分,每种保险都会有它的主要特征,社会医疗保险也不例外,它的主要特征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      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种:      1、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征之广泛性      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论是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还是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都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      2、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征之共济性      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后,一旦生病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医疗费不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费用的风险由全部参保单位和人员共同分担。      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征之强制性      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全部地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医疗保险,因此它不同于任何商业保险的自愿参加行为。      综合上述,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就是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所以参保人在投保之前一定要了解这些特征,社会医疗保险主要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医疗费用共付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社会医疗保险的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另外再为大家介绍下社会医疗保险的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概念,特征区别是什么?      1、社会医疗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的一种制度,而商业医疗保险是一咱契约行为,在被保险人发生契约规定范围内的保险责任时,由保险人补偿医疗费用或给付保险金。      2、前者是通过立法手段,在最大范围内强制实施,具有强制性、普遍性、互济性和公平性,经营者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后者则是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在权利义务对等的条件下实施医疗保障服务,它强调的是自愿、有偿,经营者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还求自身的经济效益。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

6.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怎样的?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2011年07月05日,人社部下发通知,通知说明失业者参加医保个人无需缴费。
1.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
2.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是借鉴项商业保险机制为职工建立的大额医疗费命现保险形式。实践经验表明,它是参保人员必须参加的补充保险形式。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项目类似公务员医疗补助,但单位有更多的自主权。
4.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补充形式,是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国家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一、离职医保要怎么处理
离职后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则应由新单位办理医疗保险调动手续,然后随新单位参保缴费。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则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医保接续手续,然后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规定参保缴费。如果目前没有工作,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其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个人自我保障意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账户确定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基金的承受能力,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7.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三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这三部分是纵向依次递进的三层保障体制。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险种。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为了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则是企业为了不降低职工现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而建立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的补充形式。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政府补贴,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报销标准使用的。补充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制定政策自行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什么?一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要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考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二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四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是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五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对于医疗保险相关缴纳政策是国家根据现在社会的相关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这也是国家对人民关怀的一种体现形式,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也能帮助自身进行比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总结: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而在转移方面,需要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8. 社会医疗保险的制度模式是

(1)自愿保险模式,即国家不介入医疗保险的运行,由个人自愿选择医疗保险组织对其提供医疗保险。其中又可分为社区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类,前者的保险者属非营利组织,而后者的保险者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目前,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社区医疗保险模式仅仅扮演补充性的角色。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就是一种社区保险模式。在发达国家中,以商业保险为医疗保险保险制度主干的国家唯有美国。而对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贫困者和严重的残疾人员,美国同时还实行了国家出资的医疗救助模式作为补充。(2)强制性医疗储蓄模式,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劳资双方建立保险储蓄账户并用以支付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模式。目前主要由新加坡执行。(3)强制保险模式,即国家立法规定一定范围的人群必须参加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承担,保险费实行现收现付,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与缴费水平无关,享受的医疗待遇也不受缴费多少影响。与前两种模式相比,这种医疗保障制度的抗风险性和公平性得到了极大地增强,低收入者或者没有工作者可能无力或无法参保,但是国家一般通过社会救助体系把弱势群体也纳入全民医疗保险之中。(4)免费全民医疗保险模式,亦即全体国民无论贫富,均可获得近乎免费的医疗服务。主要以英国、瑞典、爱尔兰、丹麦、芬兰和加拿大等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14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二章第4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的基本法,除了第一章“总则”对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方针、原则、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政府责任、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和经办予以了明确规定外,第三章更是以专章的形式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缴费主体、待遇标准、基金支付范围、费用结算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