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汽修老板伪造事故骗保,他是否构成欺诈罪?

2024-05-12 17:28

1. 济南汽修老板伪造事故骗保,他是否构成欺诈罪?

我们先来回顾事件的经过,当地警方连续接到了保险公司的报案,说济南一家汽修老板存在保险诈骗的行为,希望警方对事件进行侦查。警方在侦查过程中,果然发现了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作案,通过两种手段进行诈骗。

第一种是通过伪造交通事故现场,一位车主的轿车车门损坏,驾驶车辆到汽修店进行维修,为了节省维修费用,老板向其推销“报保险免费维修车辆”的业务,随即店主就伙同作案人员用另一辆受损车辆进行伪造辆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现场,继而向报销公司报案,进行保险维修处理,骗取维修金。

第二种是隐瞒交通事故真相,犯罪同伙驾驶他人维修车辆到店时,碰撞了实际车主的汽车,汽修老板为了节省维修费用,在隐瞒了车辆车主的情况下,与同伙一起冒充事故双方车辆驾驶员,向保险公司索赔金额,他们对这两种手法极其熟练,对于保险公司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目前警方已经拘留了涉案人员,他们伪造事故现场、欺诈保险公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并且进行了骗保行为,根据我国法律需要处五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受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的罚金,对他们来说这就是要承担自己犯罪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希望大家在遇到类似于伪造现场、骗保等行为需要立即制止,而不是为了节省维修费用铤而走险的去做骗保行为,一旦发现了有交通事故以后要及时报警进行处理,保留现场证据照片,之后再选择正规的汽车维修店进行车辆维修,违法行为这样的事情是会让自己后悔终生的,法律也将会对此进行严厉的出发措施,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济南汽修老板伪造事故骗保,他是否构成欺诈罪?

2. 济南一汽修老板“导演”车祸事故骗保,骗保会如何量刑?

汽车骗保现象可谓是屡禁不止,比较常见的手法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报废车辆、套牌车辆制造事故、“碰瓷”骗保以及一些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老手,制造的事故现场,无论是碰撞角度还是碰撞时机,都掌握的恰到好处,一时间难以辨别。
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下骗保的因由和犯法行为量刑:
一、快速理赔让骗保有机可乘
另一方面为了加强行业竞争力,快速理赔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的“软肋”,同时,因为“理赔速度”已经成为了消费者考核保险公司的重要标准,因此,客户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很多快速理赔也就成为了骗保成功的漏洞所在。且一般保险公司业务量庞大,人手较为紧缺,更兼保险公司并没有侦查权,因此,就必须要获得比如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医院等其他社会部门的支持和协作,种种这些因素相加,就让骗保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二、骗保行为触犯的刑法条例
一旦骗保行为被识破,骗保者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三、骗保行为触犯的诈骗条例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款,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而汽车骗保金额达到4000元,就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涉及诈骗的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或者情节严重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再次奉劝车主,莫生贪念,要主动远离骗保行为,不要受到利益的蒙骗,同时,为防止自己深陷骗保犯罪的漩涡,车主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针对保养、维修等极易被联合骗保的重灾区,一定要按流程处理保养、维修事宜,出现事故后,要尽量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并亲自办理索赔事宜。车辆维修期间,也要随时关注修理情况,主动规避风险,对不合理的维修项目要勇敢提出质疑,防止自己在无意间成为不法分子的利用工具。

3. 山东济南,一汽修老板伪造事故骗保,他的行为造成了怎样的恶劣影响?

据悉,2019年5月27日17时许,高新区凤凰国际小区附近发生一起看似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鲁AV08V8奔驰轿车与鲁AF3K78别克轿车相撞无人员受伤,事故当事人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报案,后经车辆定损向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索赔3.6万元。

  在事故双方办理保险理赔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发时车辆驾驶人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及相互矛盾的情况,保险部门针对这一疑点将案件线索移交“920”办案专班。专班立即启动线索核查工作,经对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及周边视频监控资料、治安交通卡口车辆行驶轨迹、涉案人员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案发现场两名当事人王某利、王某龙系姐弟关系,交通事故现场涉嫌伪造。随即,专班出动警力在王某利住处附近将其抓获,并对王某龙进行传唤调查。

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经查,王某利与王某龙系姐弟关系,因王某利驾驶的鲁AV08V8奔驰轿车前车灯发生故障,且该车保险即将到期,王某利遂想到利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维修车辆。此想法告知其曾有过汽修经历的弟弟王某龙后,两人商定伪造交通事故现场获取保险理赔。2019年5月27日17时许,两人选择没有监控设备的高新区凤凰国际小区附近的道路,由王某利驾驶鲁AV08V8奔驰轿车与王某龙驾驶鲁AF3K78别克牌轿车故意碰撞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造成两车受损。案发后,两人因担心暴露姐弟身份引发保险部门怀疑,因此在表述车辆驾驶人时编造谎言露出马脚,以上事实两人均供认不讳。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保险骗赔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的触犯刑法,也严重违背社会诚信,损害保险企业利益。道路交通事故保险骗赔是保险诈骗案中最为常见的形态,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保险企业利益,而且在保险部门调查及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现,此类保险骗赔案中,涉案人员多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他们通过伪造现场、换驾顶包、扩大车损等违法手段,骗取保险行业理赔金,获取不正当利益,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也成为“920”办案专班的打击重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8年9月18日,市公安局下发《关于交警支队以市公安局名义办理有关案件的通知》,明确了部分涉车类治安和刑事案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市公安局名义来独立承办。同年9月20日,济南交警成立了“920”办案专班,主要针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发现的“买分卖分”“非法带路”“保险骗赔”“伪造证件”等涉车类案件。随着“920”办案专班的成立,交警部门进一步延伸了执法触角,相当于有了自己的“刑警治安大队”,可以更好地深挖打击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12月19日,全国首个由交警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组建的“打击道路交通事故保险骗赔快速联动办公室”在济南成立。

山东济南,一汽修老板伪造事故骗保,他的行为造成了怎样的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