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毕业生补贴政策

2024-05-09 19:34

1. 漳州毕业生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鼓励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漳州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完善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对小微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
加大乡(镇)事业单位对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考核聘用力度,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从今年起,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漳州毕业生补贴政策

2. 漳州应届生补贴政策

对首次来漳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在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发放安家补助。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的通知(漳委发〔2021〕7号)文件,对首次来漳就业高校毕业生发给予放安家补助。一、补贴对象      对首次来漳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在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发放安家补助。二、补贴标准      符合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不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给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3万元的安家补助(入职一年后申领,做满两年发放50%,第三年满发放50%,分两次发放到位);      全日制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3年内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入职一年后申领,做满两年发放50%,第三年满发放50%,分两次发放到位);      大专应届毕业生和本地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3年内给予1万元的安家补助(入职一年后申领,做满两年发放50%,第三年满发放50%,分两次发放到位);      未满服务年限调离工作岗位的应全额退还安家补助。三、申请材料      1.证件照(半年内两寸蓝底/白底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      2.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医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四、申请流程      登录万才聚漳官网(万才聚漳:http://wcjz.zzrcjt.com/)进行线上申报、审核。

3. 福建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福建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是什么?

4. 福建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