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股东吗?

2024-05-06 20:21

1.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股东吗?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后股东还没有发生法律意义上的变更,因为我国现行立法规定,转让合同还需要在工商局办理登记后才生效。
一、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问题有什么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不同;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也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体现在正式书面通知公司转让股权的事实和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上。
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在公司经营中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具体的流程如下: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3、凡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4、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的企业,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请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5、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6、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三、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
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股东资格丧失、转让主体资格限制、隐名股东转让股权。
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股东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等。
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才有股权。
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股东吗?

2.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变更了股东吗

一、 股权转让合同 签订后变更了股东吗? 我国现行立法并未规定 转让合同 必须在办理工商登记后才能生效,所以,股东的变更是建立在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 现有规定主要对国有股权的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即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如果国有股权的转让未经过批准,股权转让合同不会发生预期的效力。 1、根据《 合同法 》第44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 股权转让 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成立 ,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虽然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 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 明。”从中可见变更登记是以“股东变动”为条件的,而股东变动显然是以股权发生转移为基础的,没有股权的股东并不存在,没有按期进行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只是被责令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款,但并不能够否认新股东(受让人)享有的股权。 股东变更 登记其实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3、新《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一步证明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东变更登记的撤销或再变更 1、股东变更登记的撤销或再变更程序及要求 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行为在 行政许可法 意义上讲,不具有第69条规定的可撤销性。但是,在公众的心目中,往往将其与再变更等同,因此股东变更登记的再变更应当按照程序递交相应的材料:同意再次变更的股东决议或生效判决、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变更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 等。注意,申请变更的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对这种变更申请工商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股东决议和生效判决是股东变更登记的实体依据 股东决议中明确了股东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按照股东决议执行。当然,股东决议应当具备法律要件,除了股东签名的真实性外,还应当保障议决事项的合法性。涉及股权转让的,应当附有股权转让协议书。另外,法院生效判决应当是明确判令公司变更股东登记的,而不是确认股东决议效力问题的,同时,如果是 一审 判决书 ,应当提供主审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文件。注意,再变更或者撤销的法律依据不是行政许可法,而是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可见,公司股东的变更并非单纯的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作为唯一的参考因素的,如果说双方只是签了合同但并未到工商局办理手续,那这种所谓的股东的变更可能只是在公司内部是有效的,但是工商局登记的就一直是原来的股东,所以,事实上股东的变更需要以工商登记为准。

3. 公司变更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股东变更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转让股权有规定的,应当遵守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变更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4. 公司转让,股权怎么变更?

1、资料准备齐全。 2、资料填写完整(工商局拿或者网上下载)。 3、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去领执照的时候带上变更费110元)。 4、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 资料:(1).变更申请书(签字和盖公章);(2).出资人情况表 (需要盖公章);(3).该变更公司的董事、监事选举决议 (新股东签字);(4).该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决议(新股东签字);(5).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原股东签字);(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身份证上签字和盖公章);(7).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按要求签字);(8).该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决议(签字);(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和盖公章)。

5. 公司股权能否可以变更转让

公司股权可以变更转让。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有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东认缴后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股东认缴后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即公司债务不能执行股东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名册有限公司应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姓名、住所;
2、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号,记载在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可以主张按照股东名单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流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权能否可以变更转让

6. 公司股权可以变更转让吗

在我国股东拥有的公司股权可以变更转让。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股权回购法律规定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基于法律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仅指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而且这种回购是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结果,是法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公司必须收购有关股东的股权。
二、股权内部转让流程是什么
如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内部转让流程如下:
1、与受让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协商;
2、协商一致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修改章程;
4、如股东转让其拥有的全部股权,则注销该股东的出资证明。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股权转让中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中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为:受让方因取得了公司股权,所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对于公司分红等,享有收益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7. 变更股东是否是股权转让?

变更股东并不能等同是股权转让。变更股东是指股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股东退出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退出需要的手续有:
1、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股东与受让人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更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5、新股东领取股权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包括什么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包括:
一、主体不合格的法律风险:对股权转让主体的有关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和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
二、股权缺陷的法律风险: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设定相关担保;股权由股东与第三人共权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这些缺陷会影响转让股权的质量和价值,进而影响受让人是否会继续转让股权;
三、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记载在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可以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不一定会导致受让人成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不能立即享有股东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登记后开始享有股东权利。在实践中,部分转让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配合受让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损害受让人的相关权益。
三、股权转让审计程序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审计程序如下: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由股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价款、债权债务等转让事宜达成一致;
4、办理变更登记,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变更股东是否是股权转让?

8. 公司变更股东股东转让流程

流程:1、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 》(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 公司变更股东 提交原 股东会决议 (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股东 ); 国有独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 ;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