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线下理财公司,和我介绍个新三板股权投资项目,10w 起投代持 求分析怎么样 如下

2024-05-17 17:38

1. 一家线下理财公司,和我介绍个新三板股权投资项目,10w 起投代持 求分析怎么样 如下

新三板股权投资是没问题的,可是这种代持的我觉得风险很大咯!新三板大把那种对赌协议的股权融资,并且年利率是10%,重点是直接股权到自己的证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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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州旺达食品上市了吗?

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制公司,而且在网上能查到股票代码,必须是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的上市公司。

3. 新三板大股东转让股份代持是啥意思

股权代持、股权转让瑕疵问题
  股权不明晰比较常见的有股权代持、历次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诉讼等等。
  股权代持的核查首先要从公司股东入手,向股东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股权代持对公司上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法律障碍,说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阐述虚假信息披露被处罚的风险,说明诚信在资本市场的重要性。
  如果股东能够自己向中介机构说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可以根据股东的说明进一步核查,提出股权还原的解决方案。
  核查中需要落实是否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代持股权时的资金来源,是否有银行流水,代持的原因说明,还原代持时应当由双方出具股权代持的原因,出资情况,以及还原后不存在任何其他股权纠纷、利益纠葛。如果股东未向中介机构说明,中介机构自行核查难度较高,但是还是可以通过专业的判断搜索到一些蛛丝马迹,如该股东是否在公司任职,是否参加股东会,是否参与分红,股东是否有资金缴纳出资,股东出资时是否是以自有资产出资,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基本情况等。

新三板大股东转让股份代持是啥意思

4. 新三板挂牌可以股权代持吗


5. 不是法人代持我的股份可以吗

不合法。“股权代持”问题是企业首发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经常碰到的问题,而且往往会拖慢项目进度。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该问题的出现可能会损害到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清晰性,进而可能引起很多的利益纠葛和法律纠纷,所以证监会对此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同样,对于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来说,全国股转系统也明确要求企业清理好股权代持问题。结合从业经验及项目实际情况,我们对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案作出如下总结。 一、股权代持的原因分析 关于股权代持的原因,大体可以总结出如下几点: (1)某些人的身份当时不适合做股东,通过代持间接向企业投资; (2)实际投资者人数太多,将一个团体的股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保证了工商程序的简便也便于员工管理; (3)为了相互担保银行融资,通过代持的方式设立多家非关联企业; (4)为了规避法律的某些强制性规定,采取代持形式完成投资或交易。 二、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及风险 1、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 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股权代持的条款,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主要规定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该规定说明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具体规定为:“有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公司法解释三》对于委托持股安排中易引发争议的投资权益归属、股东名册变更、股权处分等事项也进行了规定,这从侧面认可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 2、股权代持存在的法律风险 (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根据以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如果设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股权代持协议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因而更容易引发法律纠纷。比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代持或者以股权代持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该等股权代持协议最终可能认定为无效,公司也有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如果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那么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风险。在实践中,也存在出资不实被公司或善意第三人要求补足出资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名义股东不得以代持协议对抗议公司或者善意第三人。虽然,名义出资可以在出资后向隐名股东追偿,但也不得不面对诉讼风险。 (3)税收风险。在股权代持中,当条件成熟、实际股东准备解除代持协议书时,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将面临税收风险。通常而言,税务机关往往对于实际投资人的一面之词并不认可,并要求实际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对于企业个人代持股的限售股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而言,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依照该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缴税。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公2011年第39号文件仅适用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情形,对于实际生活当中普遍存在其他代持现象仍存在双得征税的风险。 (4)面临公司注销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存于外商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代持情形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为规避这种行政审批准,存在一些外商投资者委托中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代为持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根据相关审判实务,相关代持协议效力能够得到认可,但实际出资人不能直接恢复股东身份,需要先清算注销公司,再经相关部门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三、新三板对股权代持的态度 在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代持是一直绝对的禁区。对上市公司而言,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诚信和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股市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和千百万股民的切身利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而,“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理论依据。同时,股权代持在新三板挂牌中也是不允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中明确要求挂牌公司要“股权明晰”。《证券法》及其他与企业上市、挂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股权代持这一行为本身是无效的,因而监管部门为确保满足“股权清晰”的监管审查口径,也只是要求公司对股权代持的行为进行清理,但并未否认股权代持本身的合法性。但为了防止因股权代持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清理”是必须的。 四、充分信息披露排除新三板挂牌实质性障碍 目前新三板挂牌规则要求拟挂牌公司对股权代持进行彻底清理,而目前的清理,基本上都是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那么是否只要企业存在股权代持就不允许新三板挂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股权代持目前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如果存在股权代持就一刀切的否定,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企业挂牌的最终目的。清理不是目的,只是实现企业上市和防止股权纠纷的重要手段。企业不论登陆哪个层次的资本市场,都应首先强调信息披露,即:只要企业将问题说清楚讲明白就是可行的。之所以强调信息披露,是因为即使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只要企业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把问题解决掉,之后就不再构成新三板挂牌的实质性障碍。 信息披露最主要关注以下几点:①股份代持的原因;②股份代持的具体情况;③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后果,如果引起争议或者诉讼是否会导致股权大幅变动甚至是实际控制人变更;④股份代持没有及时解除的原因和障碍(比如成本太高或者时机不够成熟);⑤股份代持解除的具体时间和方案,以后如果存在问题,后续有什么解决措施。 另需券商与律师就以下问题发表意见:股权代持的形成、变更及解除情况以及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情况,并对代持形成与解除的真实有效性、有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表意见。 总之,通过披露股权代持情况,同时给出解除代持的具体方案,股权代持问题就是可以解决的。如果企业充分披露了股权代持的相关情况并且愿意承担可能出现的后果,同时市场投资者等参与者能够认知并判断这种风险,那么对于负责审批口径的监管机构来说,就不会一刀切地禁止这样的情形。当然,如果企业愿意主动披露并接受监管的话,监管机构也应该适当放权给市场进行博弈和取舍,让资本市场更加透明、开放。对于这个方面,腾讯众创空间做的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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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代持的问题

操作可行,一般公司给经理分的有任务,一般让朋友买点也正常,注意事项就是代持股份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写清楚了。基本没问题,有其他问题请追问。

7. 新三板招商392291432,股权是什么?

小心上当。目前新三板挂牌规则要求拟挂牌公司对股权代持进行彻底清理,而目前的清理,基本上都是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那么是否只要企业存在股权代持就不允许新三板挂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股权代持目前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如果存在股权代持就一刀切的否定,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企业挂牌的最终目的。清理不是目的,只是实现企业上市和防止股权纠纷的重要手段。企业不论登陆哪个层次的资本市场,都应首先强调信息披露,即:只要企业将问题说清楚讲明白就是可行的。之所以强调信息披露,是因为即使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只要企业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把问题解决掉,之后就不再构成新三板挂牌的实质性障碍。
信息披露最主要关注以下几点:①股份代持的原因;②股份代持的具体情况;③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后果,如果引起争议或者诉讼是否会导致股权大幅变动甚至是实际控制人变更;④股份代持没有及时解除的原因和障碍(比如成本太高或者时机不够成熟);⑤股份代持解除的具体时间和方案,以后如果存在问题,后续有什么解决措施。
另需券商与律师就以下问题发表意见:股权代持的形成、变更及解除情况以及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情况,并对代持形成与解除的真实有效性、有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表意见。

总之,通过披露股权代持情况,同时给出解除代持的具体方案,股权代持问题就是可以解决的。如果企业充分披露了股权代持的相关情况并且愿意承担可能出现的后果,同时市场投资者等参与者能够认知并判断这种风险,那么对于负责审批口径的监管机构来说,就不会一刀切地禁止这样的情形。当然,如果企业愿意主动披露并接受监管的话,监管机构也应该适当放权给市场进行博弈和取舍,让资本市场更加透明、开放。对于这个方面,腾讯众创空间做的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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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怎样做员工股权激励才能留住人

1互联网时代人才的三个趋势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是人才的移动化。移动互联网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快速移动,快速移动,不仅包括资金、信息的快速移动,也包括人才的快速移动。人才的快速移动,不管是国有企业、外企,还是民营企业,公司内的人才都是快速移动,留人越来越难。
第二是人力资本化。现在出钱少或者不出钱的人已经越来越成为股东,甚至成为大股东。例如滴滴打车,最近一轮估值250亿美金,像陈伟这个团队,他们出的钱很少,但是这个团队很强,他们靠出少量的钱就已经成为公司的大股东了,所以人力是资本化的。包括小米、腾讯、华为等,整个团队出的钱很少,但是在公司占有大量的股份,而这些股份特别值钱,所以人越来越资本化了。越优秀的人才,你越要把他资本化,他来参与公司未来长期的大盘子的利益分配。
第三是叫创业大众化。在创业大街这个地方,什么O都缺。就是不缺CEO。一方面是政府的大力提倡,另一方面创业门槛越来越低,所以基本上创业都大众化了。
基于前面这三个特点,给每个企业主提出来一个难题。公司怎么样做好激励筑巢引凤?第一要吸引人才第二要留住人才第三要给人才提供创业创新的平台。
2组织内激励公司在创业期,在成长期,公司本来就比较好的成长性,公司盘子也不是特别大,适合在公司内部做股权激励。进入机制要做好九定:
第一,定股权激励的目的。冯仑说,满书店都是爱情的教材,但是满大街都是不幸的婚史;满街都是管理书籍,却到处都是破产的企业。股权激励其实也是一样的情况。大家做股权激励的时候,很多时候其实本来是要干这个事情,最后干着干着干成了另一个事情,满街都在做股权激励,可是到处都是分裂的团队。其实股权激励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激励团队,而不是分裂团队。
第二,定发放主体。什么样的公司适合去做股权激励?我们拿两种类型的公司来比较。第一类公司,原来工业时代这些企业,像富士康一样制造型的企业,第一企业都属于资金驱动型、资源驱动型的企业。他们有比较强的薪酬支付能力,他们不需要拿股权当成工资来发放。即便公司给职工发股权,这个股权的想象空间很有限,很难有爆发性的增长,成长空间都有限,这些企业我们觉得不太适合做股权激励,或者说它的效果特别有限。第二类公司,人力驱动型的公司,都是轻资产的企业,比如说互联网相关的行业典型的BAT,国外的谷歌、亚马逊、苹果,都属于这类公司,员工很多都是脑力工作者、知识工作者,这些公司其实是人在创造最主要的价值,钱虽然说也很重要,但是跟人相比,他的重要性越来越下降。这些公司在创业的时候,都会经历一段早期的时候现金流不是特别好,把股票当成工资的一部分发给员工,虽然九死一生,但是万一做成的情况下,股权的想象空间还是比较大,因为这些公司基本上都是高速成长。
第三,定时。公司什么阶段适合开始启动做股权激励?创业公司的股权有三个特点,第一它投资风险巨大。第二投资回报周期很长。第三股权流动性很差。从员工的角度来考虑,他之所以愿意掏钱出来,愿意持有公司股份,无外乎三个原因:第一是基于对公司创始人的信任。第二是基于对公司运营数据的信任。第三是基于对零投资风险的信任。所以基本上公司你让员工投钱,让员工持有公司股票,只会基于这三个原因。所以这三个基点就是大家适合做员工股权激励的时间节点。对于跟着你干了三五年认可你,跟着一起追随你的员工,大家认可你的人的情况下,其实早期的时候就可以让一部分人参与持股。对于大部分公司来讲,其实还是适合在公司外部有融资估值或者现金流做得比较好的情况下,才适合对员工持股。要么就是说你公司确实一方面可能需要钱,就是需要员工融资,另一方面需要有人大家把它当个事,团结一批人去创业。这种情况下,又没有融资估值,也没有现金流也不好的情况下,你可能只能给他们兜底,大家才有可能把钱投出来。所以这是公司适合做团队持股计划的三个时间结点。
第四,定人。就是说对什么人去发股票,定人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来做团队股权激励是要团结大家一起创业的,但是你如果是这些问题没处理好,最后制造的是公司分裂。
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们通常几个建议,首先股权激励发放的标准一定要相对公平合理,因为给谁发,发多少,这里面公司内部肯定要有一套标准,比如说比较多的公司基本上都会跟几个指标挂钩,包括岗位、绩效、入职时间等。第二这个标准要公开。第三股票发放的结果,拿到不拿到的人大家都能被激励,而不是说拿到的人被激励,没拿到的人最后搞成了分裂。第四股权激励最好是让员工主动选择,而不能是搞摊派。 第五,定量。就是说给员工发股票的话,到底应该给他发多少股票?这是每个创始人后面都会碰到的问题。跟大家讨论几个思路。
第一,股权是一个金融产品,绝大多数人看不明白,因为它太复杂了。
第二,股权激励,是要激励团队,而不是补偿。所以数量上面主要是基于他未来有可能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而不是完全按工资来。
第三,要跟团队沟通明白股权背后代表的价值。股票的价值是代表公司的价值,公司的价值背后是这个团队的价值,商业模式的价值,产品的价值。给团队发股票的时候,你不能只讲发了多少点,你要给他讲明白这个股票背后代表的价值是大项。
第四,毛定心理。很多时候大家都不知道该给多少的情况下,就得找到一个理由去说服自己,说这个数字是公平合理的。确实想不明白,说不清楚的时候,就对标他的薪酬,本身就是一种方式。第六,定工具。就是说发股权。首先,激励工具,对一个公司来讲,其实团队的激励主要有两类,一是非物质的激励,包括员工的培训、荣誉、晋升、提升,解决的是员工成长的需求;二是物质激励,又分为现金激励和非现金激励。总体来看,激励一个团队的话,在公司里面不是股权一种方式,是有很多种方式,股权是一种中长期的激励方式。第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激励方式的侧重点。早期的时候,创业公司主要是长期激励比较多。对于成长期的企业来讲,就是短期跟长期结合。到了成熟期以后,基本上股权就很少用了,主要就是发基本工资,发短期激励。到这个企业衰退期的时候,基本就只发工资,发合作了。所以在创业期跟成长期,这两个阶段长期的激励方式会用得比较多。
早期的核心创业团队,通常我们建议是拿限制性股权。
各种不同的激励工具,是不是我只能用一种激励工具?其实在公司里面,针对不同的人,可以把各种激励工具组合去用。比如之前我们有个客户,他们做的是一个互联网家装的一个项目,以对于这些创业合伙人来讲,他们其实发的是股权+限制性股权,这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高管跟员工。他们当时主要发的是期权。对于全国各地的城市合伙人,则直接跟收入挂钩。不是说每个公司一定用这种方式,而是大家需要考虑这些问题。第七,定价。股权到底应该给他多少钱一股?大家讨论几个经常会碰到的事情。
第一个关于干股的问题,经常有创始人问,我就是想给某个人发干股,干股怎么发?首先我们认为干股我觉得不是坑人就是坑你自己。法律意义上不存在所谓的干股,只存在是你出钱还是他出钱的问题。
第二个关于股权定价从时间上来讲分不同的阶段,我们整体来讲可以把公司的股票定价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公司融资之前,第二个阶段公司融资之后,但挂牌上市之前,第三个阶段公司挂牌或上市之后。这三个阶段其实越早期的时候,公司定价的灵活度越高,定价灵活度越高。
第三个定价这一块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第一要激励团队,第二要考虑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第四个,对员工来讲,在挂牌或者上市之前,员工是没有付款压力的。只有等到挂牌或者上市以后,员工才会选择行权。他那个时候才需要掏钱。第八,定条件。股票发放出去以后,到底以什么条件去发?大家给人分股权的时候,这个分股权是有条件地给,不是完全不付条件把股票分完就完事了。
不管创始人的股权还是员工激励的股权,本身是一个人力资本的概念,你既要尊重他的价值,既要激励他,其实也要约束他。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比如按照低于公司的估值发股票;约束机制其实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对于核心团队,你要约定全职投入。第二你的股票要分期兑现。第三,要约定离职回购机制。第四要约定好他的敬业尽职义务。这些都是公司股票发放的约束机制,必须把条件约束好。
关于股权分期兑现,怎么兑现?我们总结了最主要的兑现方式有这么几种,第一种就是公司用得比较多的就是分四年,每年兑现1/4,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兑现方式。第二种方式满两年兑现50%,三年75%,四年100%。第三种模式是逐年递增,第一年兑现10%,第二年兑现20%,第三年兑现30%,第四年兑现40%。第四种方式就是干满一年兑现1/4,剩下的在每个月之内兑现1/48。其实这四种方式都有公司在用,而且每种不同的方式对团队都是不同的导向,大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你们的方式。第九,定持股主体。包括几种方式:
第一种直接持股,就是说像期权,兑现了以后就直接个人持股。但是这种直接持股,这种方式我们不太建议大家这么去操作。
第二种代持,代持相当于你跟员工约定好,股票都由创始人代持,在工商层面不体现,所有的投票权都委托给你来行使,代持的方式对于很多相对早期的公司,其实如果是持股人数不多,比如也就三五个人,我们建议大家就可以采取这种代持的方式。
第三种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就是说公司是一个持股平台,股东都通过持股平台持股。这种方式就基本上公司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然后持股人数也很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持股平台的方式去持股。基本上到了新三板挂牌或者上市的时候,后面基本上全部都会转换成持股平台。退出机制主要讨论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退出事件哪些事情会导致员工的退出?一是离职,二是业绩不达标,三是跟婚姻挂钩,四是继承事件。第二是退股范围。这里会涉及到几个问题:第一,关于股票99%的问题你都不用问合不合法的问题,只是大家一些商业交易习惯,你们之间两厢情愿,自己约定的事情。第二,回不回购两种方式都有。第三,退股价值。回购价格是一个退出里面的核心东西,有几种方式,首先第一大家要考虑离职的时候,已经兑现的股票跟没兑现的股票是不一样的。对于没兑现的部分通常就原价回购;已经兑现的部分,其实可以参考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公司的净资产、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折扣价这三个标准。第四,退股的共识。谈退出机制至少要沟通到几个层面,
第一你跟合伙人去沟通;第二你跟团队沟通好;第三大家约定好;第四老大得带头遵守。
以基本上这四条都会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我们就会发现,很多创始人就会发现,谈完这些东西他发现这个股权就得这么分,有这些退出机制才是正常的。家谈完这些东西以后,大家觉得签文件签得很快,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大家先要做好预期管理,先要在软的理念达成共识,后面再谈硬的利益分配机制。
3组织外的激励
公司一旦做大,大家就会发现组织内激励就会面临很大的困难了,老员工不愿意分股权,新员工觉得分的少。这个时候在公司里面做股权激励,已经没有多少空间了。所以我们就得去考虑组织外的股权激励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种方式:第一是万科的项目跟投式。万科把每个楼盘项目做成一个公司,做成项目公司不在母体公司里面分股权,而是在二级公司里面,每个项目万科出一部分钱,外部融一部分资,另外公司内部跟投,三波资金一起投这个项目。内部跟投实际上就是解决团队激励的问题。内部跟投有几个方式,首先对每个楼盘项目附了一个上限,第二它里面分了有些人是必须跟投,有些人可以跟投。通过这种方式,这个团队放大了,有资金杠杆,又控制了成本,还解决了这个团队的激励问题。第二是完美世界的内部孵化的模式。内部孵化分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员工阶段,员工提交类似创业计划书提交给公司,审核通过后,公司投一部分钱,从工资来垫;
第二个阶段是工作室阶段,如果早期只是一个想法,后面能作出产品了,产品还有一部分利润,中间卖了货还能赚钱,这个阶段公司跟员工是另外一个互联网方式,我有30%的分红权给团队,赚了钱30%分给团队;
第三个阶段是独立公司阶段,如果说项目越来越成熟,产品越来越成熟,商业模式越来越成熟,团队越来越成熟,那我们就干脆设立一个独立的公司,然后他们就给团队分股,运营团队可以占到30%到49%的股份;
第四个阶段,如果说这个项目创始人经过前面这一段时间的历练,锻炼的话,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创始人,这个项目也是一个成熟的项目,甚至它具备资本市场的价值,这个时候母体公司就不停地往后退,最后只是财务投资人,那你们可以让团队内部可以控股,这个公司未来还可以独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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