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的领导简介

2024-05-16 11:35

1. 南京市教育局的领导简介

徐传德市委教育工委书记。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兼管工委办公室(合署)、组织处、人事处。吴晓茅市教育局局长。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兼管教育局办公室(合署)、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周文海市教育局副局长、工委委员。协助吴晓茅同志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分管中学教育处、初等教育处(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教学研究室、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教育志办公室、教育学会、考试学研究会。洪伟市教育局副局长、工委委员。协助吴晓茅同志分管财务处;分管发展规划处、学校建设管理处、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陈舒泛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处、高等教育与师资培训处、电化教育馆、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张生市教育局副局长、工委委员。协助徐传德同志分管人事处,协助吴晓茅同志分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分管宣传与德育工作处(团工委)、教育科学研究所、陶行知研究会、南京教育史馆。夏莹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协助徐传德同志分管组织处;分管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教育工委党校。潘东标市教育局副局长、工委委员。分管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中等专业(走读)学校.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职业教育学会、社会力量办学协会、成人教育学会。张利明市教育纪工委书记。分管纪工委、监察室、审计处。孙建新巡视员。协助徐传德同志、吴晓茅同志联系在宁高校。王云霞副巡视员。协助张利明同志开展工作。任晓明市教育局副巡视员。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处、老干部处、老年教师公寓、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黄辉市教育局副巡视员。协助徐传德同志分管教育工委办公室(合署),协助吴晓茅同志分管教育局办公室(合署);分管教育督导室(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局、教育工委办公室(合署)日常工作。杨林国市教育局副巡视员。协助周文海同志分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处(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初等教育处(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南京市教育局的领导简介

2. 南京教育局的电话号是多少

南京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5-83639900,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6号,邮政编码:210008。
南京教育局,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信访、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年鉴、新闻宣传和本系统社会 团体管理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待工作。
政策法规处:
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研究有关教育的重大课题;组织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法制教育、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教育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中学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教育工作;参与普通中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 改革工作;牵头制定普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
制定全市普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指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推广;负责普通中学德育和中 学生科普工作;研究制定普通中学招生政策;宏观管理普通中学的学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南京教育局
参考资料:南京教育局-联系我们

3. 南京教育局电话

南京教育局电话办公电话:025-83639901。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6号;邮政编码:210008;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职责:
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
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南京教育局电话

4. 南京教育局的电话号是多少

南京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5-83639900,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6号,邮政编码:210008。
南京教育局,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信访、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年鉴、新闻宣传和本系统社会 团体管理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待工作。
政策法规处:
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研究有关教育的重大课题;组织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法制教育、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教育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中学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教育工作;参与普通中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 改革工作;牵头制定普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
制定全市普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指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推广;负责普通中学德育和中 学生科普工作;研究制定普通中学招生政策;宏观管理普通中学的学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南京教育局
参考资料:南京教育局-联系我们

5. 南京市教育局电话

教育局24小时咨询电话:12391,12391,是教育部用于教育事业服务的专用电话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1985年至1998年教育部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 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 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 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 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京市教育局电话

6. 南京市教育局电话

南京教育局电话办公电话:025-83639901。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6号;邮政编码:210008;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职责:
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
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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