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应如何计提

2024-05-05 03:36

1.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应如何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指南规定,“(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同时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除合并商誉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按上述规定精神,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数是资产账面价值。对于固定资产而言,特定时点的账面价值应该是已计提应计提的折旧额后的净值。故做减值测试当月应该先按老基数计提折旧,然后计提减值准备,下月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确定的新的折旧基数计提折旧。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应如何计提

2.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应如何计提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后,应该按照减值之后的账目净值在剩余使用年限内重新计算确定折旧额
也就是说,如果你计提了减值准备,就应该按照原值-已计提的折旧额-减值准备,确认账面净值,然后再在这个净值的基础上,在该项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重新计算每月的应计提折旧额
同样的,如果减值准备冲回了,也要重新确认净值后计提折旧

3. 计提减值准备以后固定资产折旧提取

一、开始计提减值准备当期期末的会计核算
例1:某工业企业生产用一台设备账面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8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已使用3年,累计折旧额为36万元。第4年年末对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比,其可收回金额为40万元,并采用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等相关项目。假设该固定资产第1年、第2年、第3年年末可收回金额分别为85万元、65万元、50万元。为方便本例说明,固定资产折旧在年末时按年计提,企业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提取比例分别是10%和5%.
(1)计算由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万元,下同)
每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00-100×4%)/8=12
第1年应计提减值准备=100-12-85=3
第2年应计提减值准备=100-12×2-3-65=8
第3年应计提减值准备=100-12×3-8-50=6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所以,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只影响利润额,不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无需调整所得税。
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3+8+6=17
追溯调整的账务处理为:
①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7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
②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7
——法定公益金0.8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55
第4年年末,未计提减值准备前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数仍为12万元。
(以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略)
第4年年末可收回金额为40万元。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12×4-17=35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40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40=-5
二、计提减值准备以后固定资产折旧提取
计提减值准备后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是否变动,分别处理。
1、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未发生变动的情况
例2:沿用上述例1有关资料,第5年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未发生变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为(万元,下同):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40-100×4%)/4=9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再次发生减值的情况
例3:沿用上述例1有关资料,第6年年末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2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为: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9=31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31-100×4%)/3=9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9)-20=2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又得以恢复的情况
例4:沿用上述例1有关资料,第7年年末以前据以计提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对单位生产产生有利影响,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5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20-100×4%)/2=8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8)-15=-3
4、固定资产使用期届满年度的折旧提取
第8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15-100×4%=11
固定资产净残值4万元(100×4%)最后体现在清理损益中。
应该注意以下两点:当某个会计期末,同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时,计提折旧在先,计提减值准备在后,顺序不能倒置。每年计提折旧的基数,一般应为上一年年末的可收回金额,因为此基数已充分考虑了折旧和减值准备数额,在些基础上再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计提减值准备以后固定资产折旧提取

4.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应如何计提折旧

文章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确定方法,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共2页)

5.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应如何计提折旧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后,应该按照减值之后的账目净值在剩余使用年限内重新计算确定折旧额
也就是说,如果你计提了减值准备,就应该按照原值-已计提的折旧额-减值准备,确认账面净值,然后再在这个净值的基础上,在该项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重新计算每月的应计提折旧额
同样的,如果减值准备冲回了,也要重新确认净值后计提折旧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应如何计提折旧

6.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应如何计提折旧

文章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确定方法,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共2页)

7. 固定资产增加的当月即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少的当月可不再计提折旧。

错误。。。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增加的当月即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少的当月可不再计提折旧。

8. 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分录

一、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某公司于2014年12月购进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当月投入使用,入账价值30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预计使用年限8年,预计净残值12000元。假设该企业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因素变化,2015年12月该设备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18万元。
上例中,2015年某公司全年应计提折旧额为36000元[(300000-12000)÷8],每月应计提折旧额3000元,1~12月各月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3000
  贷:累计折旧 3000
2015年12月,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264000元(300000-36000),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8万元,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000元(264000-180000),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4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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