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中心 电话

2024-05-08 01:37

1. 扬州公积金中心 电话

扬州公积金中心电话是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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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扬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6招教你查询你的公积金余额:
  1.柜台查询
  柜台查询指的是查询者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查询方法,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如果代替别人查询还需要携带被查询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2.网上查询
  查询人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住房可公积金查询按钮即可。
  3.电话查询
  可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公积金类型、业务类型、查询类型,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号或者身份证、密码就能查询或者根据身份证直接查询(一般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有些地方不一样)。
  4.银行柜台打印对账簿查询
  各地公积金中心会与部分银行联合推出公积金联名卡,可持联名卡、个人身份证到对应银行网点打印对账明细。
  5.向就职单位公积金缴存经办人要缴存余额明细表
  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有一个经办人,他们手里会有每个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及明细表。有心的朋友会保留自己的工资条或者工资明细,大家也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6.支付宝查询
  除了以上常规的查询方法,目前手机支付宝也开通了公积金查询服务,输入账户名和密码就可以查询。

3.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扬州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拨打12329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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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怎样查询

1、打开网页浏览器在搜索栏输入“扬州住房公积金查询”进行搜索。

2、在搜索结果里找到并进入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意政府网站的后缀一般带gov)。

3、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找到个人查询后输入个人的公积金账号或者身份证号,再输入密码进行登录。

4、登录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以看到主页面的几个选项,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查询。

5、点击缴存明细,就可以查询到账号里所有的缴纳和收入的金额了。

5.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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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委会机构

主任委员: 张京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委员:王炳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新城西区管委会主任杨学华 市房管局局长杨 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委 员: 朱宏翔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朱 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蔡先建 市审计局副局长蔡 蕾 市监察局副局长刘孝慈 市总工会副主席梅翠珍 市工商联副主席王 栋 市银监分局副局长崔 萌 人民银行扬州支行副行长余 廷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助理吉立东 江苏华电扬州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春庚 亚星集团工会副主席陈 辉 江苏油田公共事业处主任陈亚军 中石化仪征资产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张 武 扬州大学房改办主任吴效安 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侯承海 宝应县副县长黄为民 高邮市常务副市长万 军 江都市副市长张家来 仪征市副市长徐正风 邗江区总工会副主席林芳芳 广陵区总工会部长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7.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三、委托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四、依据规定,实施对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的垂直管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五、拟订、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六、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按规定购买国债。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八、根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户资金的使用要求,承办廉租房资金的审批和划拔使用手续。九、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十、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十一、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十二、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十三、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帐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十四、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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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怎样查询

1、打开网页浏览器在搜索栏输入“扬州住房公积金查询”进行搜索。

2、在搜索结果里找到并进入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意政府网站的后缀一般带gov)。

3、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找到个人查询后输入个人的公积金账号或者身份证号,再输入密码进行登录。

4、登录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以看到主页面的几个选项,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查询。

5、点击缴存明细,就可以查询到账号里所有的缴纳和收入的金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