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什么

2024-05-09 18:25

1. 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什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什么

2.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1.职级序列划分是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的;2.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3.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3.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4. 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由什么负责解释

法律分析: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法律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5. 2017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7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7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有哪一些内容?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职务职级并行细则,欢迎大家参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关于公务员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也就是说,级别工资仅占各地公务员工资的两成多。
     公务员工资与职务脱钩,不升职也能加薪 
    公务员施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意味着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将与职务脱钩、与职级挂钩,将改变过去当领导才能涨工资的现象,从而提高基层公务员薪酬。
     解决基层公务员薪酬偏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待遇,就是与这些层级挂钩。职务与级别越高,收入就越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是要打破这种常规,将公务员的工资与职务分离、与职级挂钩。这主要解决的是基层公务员薪资偏低的问题。
    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一个普通的基层公务员,按照工作年限和考核标准提高职级,就可以相应的增长工资,可以解决基层公务员一直以来工资偏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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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6.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法律分析:职务与职级并行,好比将原先的单车道变成了双车道,目的是让车跑得更通畅。在领导职务有限的情况下,通过职级晋升得到更多发展机会,自然是广大公务员期盼的好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7.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思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2015年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项工作刚刚进行了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扩展资料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
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什么意思

8.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利于实现公务员对公平性、激励性与平等性价值的追求,而实际运行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障碍,如:考核结果科学性不足、财政支出与新老官员衔接机制缺位、双通道下制度的简单普惠性等。为了防范或减少这些潜在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制度设计:一是确立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量化指标,二是提供专项的财政资金保障,三是建立内外协同的监督机制,更好更快地解决晋升难的困境。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由公务员工资制度演变而来,旨在平衡不同层级公务员待遇的落差,更好地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进而实现“善治”。面对主体多元化与分散化的社会法治国家,培养一批精准把握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品格的公务员队伍,显得格外重要,但现实中,尤其是基层公务员面临着晋升天花板。换言之,全面深化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才是最有效的方式,才能维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实现奖勤罚懒,一定程度上实现分配正义,让改革的成果惠及每一个人,逐渐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来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