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所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4-05-12 13:19

1. 女职工生育所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54 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女职工生育所发生的费用,哪些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 女职工的哪些费用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3. 按照什么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分别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1)围产保健200元2)妊娠不满12周门诊人工流产(含孕期检查、检验费)260元/例;3)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住院人工流产、引产(含检验费)800元/例;4)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1200元/例5)正常分娩1800元6)异常分娩2000元7)剖宫产3200元拓展资料: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按照什么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 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支付项目和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支付项目和标准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和女职工生育时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女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女职工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国家和省规定应发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按1个月计发。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产前筛查费、接生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产后访视费、治疗费等)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流产每人次10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放置宫内节育环130元;取出宫内节育环130元;取残环、嵌顿环200元;皮下埋植术150元;取出皮下埋植术100元;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药物流产300元;输卵管接扎术1000元;输精管接扎术500元;输卵管吻合术4800元;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补充内容:
一、所有报销费用都会打入单位账户的,再由单位转发给员工;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每个单位会有不同的做法,可能是按月,可能是一次性;
三、生育医疗费,总数超过定额4000的,按比例可以追加报销,现在生个孩子,起码也得1W以上的。要注意生育医疗费总数是按可报销的总数计的,比如甲类药品全报,乙类自负5%-10%等。床位费每天也有固定标准的,超过标准了就得自负了;
四、只要是参保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像现在人流的越来越多了,是可以报销的,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5. 按照什么标准由生育保险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拓展资料:投保选择1、 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公司。买保险就是买服务,扩大保险公司间差距的将是服务品质。一家好的保险公司,必须是处处为投保客户着想。比如理赔能做到公平、公正、迅速。2、代理人又具有良好的保险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售后服务到位,公司还能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如契约转换、海外急难救助,咨询等。 从客户的角度考虑,必须寻找到适合自己的代理人。影响代理人服务品质的因素主要有三:敬业精神、专业知识、附加价值。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凡事从客户的利益出发,这是对代理人的基本要求。但是并不是每个代理人都能做到。如果您的代理人不能坚持长期的优质服务,或懈怠、或退出,那么受到损失的很可能是您。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宣传资料不得预测公司的盈利或红利以及保单分红、利差返还等不确定的保单利益;对保险产品的宣传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责任。3、保险产品也有很强的专业性,您不可能花很多的精力去维持整个保单的运作,所以找一个高素质的代理人对您来说非常重要。比如在理赔过程中,如果代理人操作不当,少算了数额,您很可能就要蒙受经济损失。 最后一个优秀的代理人往往具有很好的附加价值。在他周围会聚集一批医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他自己也可能会是一名理财师,可以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而这是一个普通的代理人所不能提供的。

按照什么标准由生育保险支付

6.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小徐是广州市某企业的职工,2010年9月生育过后,由于护理不当引起了其他疾病。现在小徐想询问,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生育引起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小徐只要能证明疾病是由于生育引起的,医疗费用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所以小徐只要能证明疾病是由于生育引起的,医疗费用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第二款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

7. 生育保险的生育基金由谁支付

生育保险的生育基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流产产假工资怎么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有的省市对女职工违法怀孕流产的,有不支付生育津贴规定。
二、产假期间多少工资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的生育基金由谁支付

8.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是什么?

生育保险制度中的生育保险基金由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利息、滞纳金等各种费用组成,主要用来支付生育保险中的现金补贴部分,并且支付的范围会因地区不同而有细微差别。具体来说一般包括这样几类费用:
(1)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根据最新的国家规定,生育津贴支付的期限为98 天。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会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延长产假期间的优惠政策。生育津贴的计发办法有两种:一是在开展生育保险统筹的地区,以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则以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一般不低于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生育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和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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