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2024-05-17 00:02

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沐华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蔡永生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局长级)。分管投资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装备工业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公室财务工作。杨丽琼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厅局长级)。重庆市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2007年全国妇代会代表。分管外经外事处、工业园区处、化工医药工业处、市政府物流办。杨孝荣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科学技术处、社会信息化处、信息安全协调处。华川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经济信息化处、信息基础设施处、无线电管理局。刘卫东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经济运行局、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冶金工业处。周青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汽车工业处、电子制造业处(118项目办)、计算机和通信产业处、笔电配套办、笔电指挥部综合协调处、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批补助委员会办公室。张文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长、重庆市监察局派驻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专员。分管纪检监察 工作、办公室(文件、宣传、后勤)工作。李山林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助理(副厅局长级)。分管组织干部处、军工综合处、军工系统工程处、机关党办(工会)。艾万忠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助理(副厅局长级)。分管消费品工业处、工业安全综合处,协助蔡永生副主任管理办公室财务工作。赵 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生产性服务业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教育培训处、“云计算”办公室、人力资源、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张光亮,重庆市经济信息委总经济师。分管研究室、企业处、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拟定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三)负责提出本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市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规划和组织本市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工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指导区县工业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指导本市盐行业管理;承担本市援藏办公室工作。(五)研究本市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推动本市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重大装备研制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六)研究拟定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利用内外资,制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施监督;指导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境外投资规划;参与管理本市工业和信息业对外贸易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业出口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市外及境外资金改造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工作。(七)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中央在渝企业、区县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及实施指导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承担本市各种所有制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指导和推进本市集体企业改革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八)研究和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工业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工业品的集中采购和工业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指导信用服务行业,促进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九)指导协调和促进区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区县特色工业的发展;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三峡库区淹没企业破产、关闭、搬迁、结构调整工作;协调“三线”企业调整搬迁工作。(十)负责本市电力、天然气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本市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和设备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协调全市电力、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设施保护工作。(十一)承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工作,对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实施管理;负责区域内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对区域内民用飞机、民用航天、民用船舶、核电等军工主导民品实施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十二)负责本市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政策的研究和拟定;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及监控化学品新改扩建、生产特别许可等审批管理;承担重庆市政府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十三)统筹推进本市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十四)负责本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十五)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十六)依法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依法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负责本市无线电派出机构和无线电技术支撑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十七)负责指导制定本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实施重点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管理;负责本市工业系统协(学、商)会管理。(十八)承办重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

3.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调整

(一)将原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原重庆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划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将原重庆市商业委员会承担的民用爆破器材监管职责划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三)将产业损害调查的职责划给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四)将典当行业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划给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五)将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划给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筹)。(六)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七)加强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快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强化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本市工业由大变强。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调整

4.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督查各处室对委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统筹办综合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编制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协调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办改革试点处协调推进改革总体方案;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审核统筹城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国际合作。统筹办改革信息处牵头推进统筹城乡改革监督考核;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统筹城乡部市合作;参与指导、协调区县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国民经济综合处综合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手段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发展规划处(西部办)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协调区县(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政策法规处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发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系统普法规划,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地区经济处(重庆市区县经济发展办公室、重庆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指导区县(自治县)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推进“一圈两翼”对口帮扶工作。编制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安排意见,参与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三峡库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相关规划编制,参与编制移民工作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批、政策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庆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年度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和平衡。负责审批(核准)权限以内或转报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概算审查。参与建筑工程定额标准的制定。会同拟订建筑业、房地产业、轨道交通、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按权限审核、转报市政设施、口岸设施、轨道交通、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项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资金平衡处(重庆市重点建设资金筹集办公室)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分析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融资体制改革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金融、保险、证券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提出政府投资中长期资金平衡计划和重大融资方案及贷款贴息。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建议、资金筹措和综合管理,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和监管等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创投企业的备案管理。招投标管理处(重庆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投标综合性政策和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全市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监督招标公告发布。核准必须进行招标的基建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招标方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组建和管理综合评标专家库。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办公室)组织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拟(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承担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项目融资、BOT 等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参与引进国外(境外)智力工作。经济合作处综合研究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区域经济合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开展毗邻经济合作。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和利用内资项目统计工作。对外发布招商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推介、招商洽谈活动,承担招商政策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农村经济处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统筹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项目建设资金。工业处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权限审核、转报工业投资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高技术产业处(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办公室)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拟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和邮政业等行业规划和政策,监测分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组织编报和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信息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发展计划。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协调推进产业化投融资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参与科技投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综合平衡工作,组织推动自主创新基础能力规划建设。经贸流通处综合分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进口配额,提出调控政策。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分析、监测市场物价运行情况,监控物价总水平,参与价格调控工作。承担重庆市现代物流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庆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能源处综合分析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能源法规、规章和能源体制改革方案。预测和平衡能源供求总量。开展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参与协调能源产品价格的调整和执行。指导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科技进步。协调实施能源重大示范工程。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电力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核电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交通处综合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平衡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航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社会发展处综合研究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旅游、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处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及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有关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人事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培训、统战侨务工作。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庆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重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区县(自治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油气办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油气战略意图、决定、部署及各项政策,研究提出重庆炼油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措施,负责做好与中国石油集团在重庆油气项目的衔接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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