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2024-05-10 22:02

1.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在于:
1、侵害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侵犯的主要是证券市场管理制度。
2、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目的,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想偿还非法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所骗取的款项,就是说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只是其诈骗、获取公私财产的一种手段和借口。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主观方面是为了非法募集生产经营资金,并准备按约定给付股息、偿还债券本息,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采取的是隐瞒真实情况、捏造虚假事实的手段,以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名义,欺骗公众,骗取他人的资金;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并没有伪造事实、隐瞒真相,而是不符合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条件而擅自发行,或者虽然符合发行条件,但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而发行。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区别
1、擅自发行是指未经批准而自作主张发行,既可以是申请了发行而未经批准,也可以是未申请批准就加以发行。申请了发行而未经批准的行为又包括申请在有关主管部门未作出批准前面加以发行和已经作了不批准的决定后仍决意发行。而欺诈发行则是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招募办法发行的行为。形式上是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上似乎合法,只不过是其采取了欺诈手段而欺骗有关主管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而已。
2、擅自发行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至于是否具有发行的实质条件,则不作要求。符合发行的实质条件,未经批准而发行也可构成犯罪;不符合发行的实质条件,自然更不能例外。而欺诈发行,则一般是不符合发行的实质条件而发行。
3、擅自发行中既可能以欺诈的行为发行,即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亦可以不采取上述的欺诈手段发行。对于擅自发行中又采取了欺诈手段的,则又牵连触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从理论上来讲,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但由于两罪的法定刑完全一样,考虑到擅自发行中的欺诈发行行为实属擅自发行的手段牵连行为,对此,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量刑则更符合法理。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2. 擅自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在于:
1、侵害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侵犯的主要是证券市场管理制度。
2、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目的,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想偿还非法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所骗取的款项,就是说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只是其诈骗、获取公私财产的一种手段和借口。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主观方面是为了非法募集生产经营资金,并准备按约定给付股息、偿还债券本息,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采取的是隐瞒真实情况、捏造虚假事实的手段,以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名义,欺骗公众,骗取他人的资金;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并没有伪造事实、隐瞒真相,而是不符合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条件而擅自发行,或者虽然符合发行条件,但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而发行。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区别
1、擅自发行是指未经批准而自作主张发行,既可以是申请了发行而未经批准,也可以是未申请批准就加以发行。申请了发行而未经批准的行为又包括申请在有关主管部门未作出批准前面加以发行和已经作了不批准的决定后仍决意发行。而欺诈发行则是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招募办法发行的行为。形式上是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上似乎合法,只不过是其采取了欺诈手段而欺骗有关主管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而已。
2、擅自发行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至于是否具有发行的实质条件,则不作要求。符合发行的实质条件,未经批准而发行也可构成犯罪;不符合发行的实质条件,自然更不能例外。而欺诈发行,则一般是不符合发行的实质条件而发行。
3、擅自发行中既可能以欺诈的行为发行,即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亦可以不采取上述的欺诈手段发行。对于擅自发行中又采取了欺诈手段的,则又牵连触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从理论上来讲,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但由于两罪的法定刑完全一样,考虑到擅自发行中的欺诈发行行为实属擅自发行的手段牵连行为,对此,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量刑则更符合法理。

3.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相关说明

一、本罪主体是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的个人和单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二、有学者认为本罪与骗取发行股票、债券罪均为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量刑也相同,因此本罪包括后者,可只定一个罪名。实际上该两者是有区别的,一是骗取同意,是经过许可的,擅自发行则完全是自作主张行为。三、本罪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四、要注意区分本罪同集资诈骗罪的不同点。一是犯罪客体不同,一为财产权和金融秩序,一为证券市场管理制度;二是犯罪目的不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再归还,而擅自发行只是想暂时套取以后归还;三是方法不同,一为隐瞒真相进行诈骗,一为公开活动非法引进资金。五、本罪主体在承担刑事罚没处罚之前,如有民事赔偿责任而其财产不足支付时,首先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先执行刑事罚没,但非本罪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除外。六、本罪是新设立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已废止,其内容已纳入新《刑法》,并有变动。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相关说明

4. 什么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法律分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特征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如何处罚

6.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其特征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一、中国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立案标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证券发行管理秩序及其社会公众、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2、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所谓单位,指通过工商登记程序设立的或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包括法人、非法人单位,均能成立本罪主体。
3、客观要件
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务必实施了下述择一行为且达到法定后果: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发行股票。未经批准,在此包括没有报请上述法定机构批准以及虽然业已上报但未获批准两种情况。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票,在我国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份公司本身发行。公司尚未正式设立时,由发起人发行股票。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
二、公司非法发行证券刑法如何定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非法发行证券构成犯罪的,可以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追究公司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罪名及其界限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本罪是不以诈骗为目的,而是用非法的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7. 什么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特征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一、企业债券诈骗罪一般判多久?
对于犯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行为人,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新刑法对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的量刑标准?
新刑法对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非法发行公司债券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下: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8.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有何处罚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定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来定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一、企业债务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发行股票,请问如何处罚?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处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二、中国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行为人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中国司法法专门规定非法发行股票债券罪会怎样?
对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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