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条件

2024-05-17 09:30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4)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符合上述2~5条件的,可以申请。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2)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条件

2. 什么是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如果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简称杰青)那是很牛逼的,基本上是这个领域年青大牛才能申请到。如果是青年基金基本上博士导师不要太差,有文章,中的概率还是很大的。面上项目是比较难的。一、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也被称为“小杰青”,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铺垫性科技支撑基金。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加强对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自2012年起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人才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项目类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主要支持具备5~10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二、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成立基金支撑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来自于企事业 单位的横向科研合作开发项目(课题)和学院自筹科研项目(课题)。从高校角度看,科研项目可分为校外科研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外)和校内科研 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内)两大类。校外科研项目又可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两种。如广东省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教育厅、湛江市(或广东省其它市 )科技局等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其他政府部门(含国家部委、省市部门)、企事业单位、公司、团体或个人委托我校教学科研单位或教师进行研究或协作研究的各类课题,包括国际间企业合作项目。

3.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条件

申请优青需要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合适、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在国内机构任职以及无境外聘用关系。优青全称是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主要给年轻有为的科研人员进行资助,加强对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申请优青的注意事项: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强调申请人本人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申请书不填写“主要参与者”。4、申请人如获得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或中央、地方人才计划资助,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5、同一申请人只能获得1次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条件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评审与批准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程序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1)通讯评审:由5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份申请的有效评审意见不少于5份。(2)会议评审:会议评审专家为9人以上,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申请人应当到会答辩。会议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过半数的为建议资助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议批准。

5.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也被称为“小杰青”,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铺垫性科技支撑基金。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加强对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自2012年起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人才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项目类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主要支持具备5~10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介绍

6.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与报送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书认真审核并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核实,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7. 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难度是怎样的?

如果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简称杰青)那是很牛逼的,基本上是这个领域年青大牛才能申请到。如果是青年基金基本上博士导师不要太差,有文章,中的概率还是很大的。面上项目是比较难的。一、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也被称为“小杰青”,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铺垫性科技支撑基金。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加强对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自2012年起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作为人才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项目类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主要支持具备5~10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二、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成立基金支撑的纵向科研项目(课题)、来自于企事业 单位的横向科研合作开发项目(课题)和学院自筹科研项目(课题)。从高校角度看,科研项目可分为校外科研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外)和校内科研 项目(项目研究经费来自校内)两大类。校外科研项目又可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两种。如广东省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广东省教育厅、湛江市(或广东省其它市 )科技局等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其他政府部门(含国家部委、省市部门)、企事业单位、公司、团体或个人委托我校教学科研单位或教师进行研究或协作研究的各类课题,包括国际间企业合作项目。

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难度是怎样的?

8. 青年科学基金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现和培养人才,促进优秀青年科学工作者脱颖而出,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的经费,设立青年科学基金。第二条 青年科学基金面向全国,用以资助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的优秀青年科学工作者。第三条 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
  (二)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同等水平),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三)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可望成为未来的学术带头人;
  (四)研究课题新颖,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由申请者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五)学风端正,工作勤奋。第四条 青年科学基金鼓励青年科学工作者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新的探索;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的合作研究;对在边远地区或艰苦条件下进行开拓性研究的青年,予以优先考虑。第五条 青年科学基金实行专家推荐、择优支持的原则。申请者需由两名教授(或同级高级职称)推荐。推荐者应认真负责地介绍申请者的业务素质、研究能力和科学作风。第六条 在国外进修、符合资助条件的青年科学工作者,可在回国前提出申请。获准者,回国落实工作单位后予以资助,批准有效期一年。第七条 青年科学基金的推荐者和申请者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推荐书》和《申请书》(各一式五份),分别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设立青年科学基金的部门和单位,可在本部门、本单位的申请者中,择优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荐,并书面说明评审情况和部门意见。第八条 青年科学基金《推荐书》和《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科学部受理、初审,学科专家评审组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或现场调查,进一步核查申请者的业务素质和表现。第九条 青年科学基金实行限额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在受理申请前公布计划资助名额。每项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申请经费限于和《申请书》所报研究内容直接有关的支出。申请者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已有研究条件的基础上编报经费预算。第十条 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经费按研究工作进度,分年度核拨至受资助者所在单位,由单位监督使用。专款专用。开支范围和财务手续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申请者获准资助后,必须及时开展研究工作。受资助期间因故中止研究工作,须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科学部同意。未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或擅自中止工作者,须退还全部拨款,已支出部分由受资助者所在单位偿还(如属不可抗拒的原因,仅退回余额)。受资助者如调动工作,而调入单位确能保证原课题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经有关科学部同意,可将经费转至新单位。第十二条 受资助者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告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要认真写出研究工作总结,并附科研成果资料、有关论著及经费决算(各一式三份),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科学部。资助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标注、登记、评价和管理。第十三条 受资助者一般只能得到一次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如需继续支持,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受资助者进行考查,成绩优异者,将给予奖励,并向有关单位提出继续支持其研究工作的建议;在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第十四条 受资助者所在单位和推荐人应关心、支持受资助者的成长,对其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加强指导和检查,并在年度工作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上认真负责地填写评价意见。所在单位应保证受资助者的基本研究条件。第十五条 对于有重要意义的全国性青年学术交流和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青年科学基金有选择地给予适当资助。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