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4-05-20 08:36

1.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国有企业党组织:
1、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
2、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非公有制党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 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扣除

一、哪些费用属于党组织工作经费?二、上述费用都可以扣除吗?扣除标准是多少?三、那申报表如何填写呢?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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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党组织经费企业所得税扣除比例

一、正面回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的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二、分析详情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培训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活动等费用,应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用途的规定,先由留用的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企业管理费中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中从企业管理费列支的部分,每年初由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财务部门报销。三、党组织活动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首先要遵循税前扣除法定基本原则。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人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上原则可以概括为相关性、合理性、客观、实际发生性三原则。企业发生党组织活动费用必须符合以上原则才可以税前扣除。

党组织经费企业所得税扣除比例

4.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税务处理正确吗

对国有企业而言,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
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对非公有制企业而言,党组织工作经费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合存入银行,要在银行单立账户、单独存放。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费

5.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税务处理正确吗

对国有企业而言,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
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对非公有制企业而言,党组织工作经费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合存入银行,要在银行单立账户、单独存放。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费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税务处理正确吗

6. 党员活动经费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第二条党费使用的规定:……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符合规定的党员革命传统教育的费用支出,通常应从党费中列支,党费列支范围以外的党员活动必要和合理支出,会计上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明细项目核算,但个人支出企业不得承担。
  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的这部分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应根据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的口径处理,以下地方文件仅供参考。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446号)规定,企业为本单位中国**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扣除。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四条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凭借合法票据及相关手续据实扣除。

7. 党员活动经费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第二条党费使用的规定: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符合规定的党员革命传统教育的费用支出,通常应从党费中列支,党费列支范围以外的党员活动必要和合理支出,会计上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明细项目核算,但个人支出企业不得承担。
  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的这部分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应根据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的口径处理,以下地方文件仅供参考。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446号)规定,企业为本单位中国**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扣除。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四条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凭借合法票据及相关手续据实扣除。

党员活动经费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8. 党组织工作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税前扣除吗

党组织工作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龙岩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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