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际控制人要如何认定

2024-05-12 05:53

1. 企业实际控制人要如何认定

按照以下方式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应当该公司的股东,所持股份、表决权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是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对公司的重大决议拥有重大表决权的;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生产经营政策;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实际控制人要如何认定

2. 实际控制人应如何认定?

认定实际控制人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它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一、侵犯小股东权利的原因有哪些
侵犯小股东权利的原因如下:
1、大股东控制股东会,大股东利用股东大会优势股权比例,强行通过自己的决议。股东会形同虚设,小股东缺乏话语权和影响力。甚至从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
2、大股东控制经营权,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策原则控制股东会,然后操纵董事会,控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经营权。除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经营管理之外,甚至无法了解公司的基本经营状况。在极端情况下,连公司的大门都进不去;
3、大股东限制分红,大股东控制的实际经营者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转移经营风险,或者通过高年薪制度变相分红,侵犯小股东的投资收益权,失去小股东投资公司盈利的目的。即使公司连年盈利,也从不分配红利;
4、小股东苦难深重,无门退出,在原有的法律制度下,小股东在失去经营管理、收益甚至知情权的情况下,无法转让出资退出公司;在公司多年亏损、发展无望、目的落空的情况下,无法解散公司,停止损失扩大。
二、控股股东质押登记披露标准
所谓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就是对公司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利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的质押。信息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表格形式披露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信息,包括股东名称、质押股数、质权人、质押占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通过表格形式披露相关信息,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相关情况。
二是进一步明确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形下,应当披露包括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股数及占该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及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具体情况。
三是明确了当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股份出现可能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应当披露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披露实际控制人将面临变更的风险。同时,控股股东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还应当就后续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百分之三十;(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