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M公司由甲、乙两方共出资100万元组建而成。经营一年后,经协议约定,接受丙投资120

2024-05-18 22:34

1. (会计科目)M公司由甲、乙两方共出资100万元组建而成。经营一年后,经协议约定,接受丙投资120

100除以2/3=150-100等于50

(会计科目)M公司由甲、乙两方共出资100万元组建而成。经营一年后,经协议约定,接受丙投资120

2. 初级甲和乙各出资100万成立了一个公司,一年后丙投资150,约定120算资本公积,占

因为原投资额100万不变,丙加入后持股比例要占三分之一,所以总股本应为150万,丙出资120万,50万计入实收资本,70万计入资本公积。 谢谢采纳

3. 问: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两位投资者投资20万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万元。一年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初始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甲  10万
                           -乙  10万
一年后丙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11万
      贷:实收资本-丙  10万
             资本公积          1万

问: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两位投资者投资20万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万元。一年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4.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个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万元,甲打算以现金出资5000元,乙

甲乙丙符合;
丙丁不符合。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能以货币作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那么:甲为货币,乙为实物,丙为知识产权。丙为劳务,不得作为出资,可以劳务作为出资的是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丁为姓名,不得作为 出资,因为姓名无法估价和转让。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5. 甲乙丙丁戊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万元,甲打算以现金出资5000元,乙打算以拥有

用现金、机器设备和专利技术出资都是可以的,但在我国不能用劳务和自己的姓名出资。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如>规定:"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只能是可以确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劳务不能算作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规定得较为灵活.如>规定:"董事会可以认可发行股票,为此而收受价金,该价金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是能使公司享有利益,这包含现金,付款证书,已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证券."我国>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甲乙丙丁戊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万元,甲打算以现金出资5000元,乙打算以拥有

6. 2、私营企业甲、私营企业乙和个人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丁,注册资本为20万元。其中,甲

1、符合。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不得少于6万。
《公司法》
见上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注册资金20X30%=6万,而现在货币出资金额仅有丙的4万)
3、《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7. 问: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两位投资者投资20万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万元。一年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初始投资时:借:银行存款 20万贷:实收资本为甲是10万,乙是10万,一年后丙投资时,借银行存款 11万,贷实收资本丙为10万资本公积为1万。2、资金筹集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而筹措和集中所需资金的工作。简称筹资。资金筹集主要分为由投资者投入和向银行借入两部分。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财产向企业投资。3、无论从什么来源,采用何种方式筹集资金,均需有计划地、按规定程序来进行。及时筹集资金是企业完成计划任务和顺利发展必要的物质条件,是财会部门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拓展资料:1、资金筹集是企业财务活动的起点,筹资活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资金企业将难以生存,也不可能发展。2、所谓筹资,是指企业根据生产、对外投资的需要,通过筹资渠道和资本市场,运用筹资方式,有效的筹集企业所需要资金的财务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起点,关系到企业能否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企业应科学合理地进行筹资活动。3、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自主经营、参与竞争的条件下,资金的筹集将决定企业的经营状况,乃至生死存亡。企业资金的来源和筹资的方式、期限的不同,形成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资金的结合,构成企业具体筹资组合。4、企业的资金主要有以下类型:①按照权益性质的不同,分为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②按照期限的不同,分为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前者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后者指期限在一年以内。③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内部筹资,指通过计提折旧增加的现金和税后收益而增加的资金;外部筹资,指企业内部筹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向企业外部筹集来的资金。

问: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两位投资者投资20万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万元。一年后,A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8. 与甲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甲公司拟投资10000元,是不是会计对象

与甲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甲公司拟投资10000元,是会计对象哦,这是实收资本哦亲亲😘。【摘要】
与甲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甲公司拟投资10000元,是不是会计对象【提问】
与甲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甲公司拟投资10000元,是会计对象哦,这是实收资本哦亲亲😘。【回答】
将资本公积10000元转增资本,会计分录为:借:资本公积10000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回答】
那如果是支付事务所鉴定费是会计主体吗【提问】
您好,不是会计主体,是管理费用哦。【回答】
那支付税务登记费用也不是会计主体对吧【提问】
亲亲😘的理解是正确的,也不是会计主体【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