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单位受两次工伤,离职时一次性补偿能享受几次?

2024-05-09 02:54

1. 员工在单位受两次工伤,离职时一次性补偿能享受几次?

《保险条例》实施后,职工因工受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经司空见惯,但是,对于多次受伤以及多处受伤的却值得质疑?职工受伤一次享受一次的伤残补助金,多次的分别支付多次伤残补助?一旦解除合同时,对于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能享有几次?请见下文:
一、案例一:
1、案情:
申请人王某于2011年2月21日进入被申请人杭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操作工一职,2013年8月3日和2015年3月1日,申请人各发生了一次工伤事故,两次受伤的身体部位不同,但两次事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均为十级。第一次工伤后,申请人伤愈后即回被申请人处上班。2016年1月29日,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两次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8062元,共计16124元。
2、分析:
职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实质是对工伤职工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其就业的一次性补偿。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只有一次,故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只能是一次。另外,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申请人两次的伤残级别都是十级,故只能按伤残级别十级的标准支付8062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案例二:
1、案情:
2010年9月,张某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负伤,并被认定因工负伤,伤残程度9级。2013年2月4日,张某工作中再次负伤,又被认定因工负伤,伤残程度10级。2015年6月1日,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来,张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某公司分别按照9级和10级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被鉴定为5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案中,张某两次因工负伤,级别分别为9级、10级。按照上述规定,张某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按照最高伤残级别,从某公司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终,仲裁委裁决某公司按照9级标准向张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总结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的规定,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据此,对于员工主张的两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能获得支持的,但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重复获得两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能按照最高伤残级别标准享受一次。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后是怎样
一般认为对于没有重叠的部分都可以获得赔偿。
重叠部分,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只能向一边主张。
应当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鉴定标准不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在单位受两次工伤,离职时一次性补偿能享受几次?

2. 工伤在一个公司职工两次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受两次工伤后从公司离职,若工伤级别不同的,按工伤最高级别来赔偿,工伤级别相同的按高一级工伤来赔偿;离职属于自愿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而离职的,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公司工作9年辞职会有赔偿吗
在公司工作9年辞职赔偿有以下情况:劳动者如果属于自愿、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导致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得相互抵扣。
二、离职后工伤赔偿要多久
离职后工伤赔偿要多久?如果是在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可以要求赔偿。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后离职,办理辞职手续后,用工单位会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应当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领到这笔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则工伤期间的一切费用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三、工伤鉴定后辞职可以吗
劳动者在工伤鉴定之后再辞职是可以的,不影响申请工伤待遇。劳动者自愿辞职,如果符合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情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2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同一公司两次工伤,如何处理,谢谢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同一公司两次工伤,如何处理,谢谢

4. 两次工伤如何赔偿

针对该问题,工伤赔偿法律网——王胜利律师简要整理,供工伤职工参考:
第一种情况:两次工伤都为7-10级工伤的,待遇如何享受?
第一次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职工发生第一次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单位派人护理、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一次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次发生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第一次待遇相同。
但在此种情况下工伤职工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呢?
例如:职工第一次工伤伤残等级为9级,第二次为8级,那么,该该职工是可以重复享受上述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能重复享受的。那么是按照九级的享受还是按照八级的享受呢?《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应当按照八级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职工第一次工伤伤残等级为7级,第二次为九级,就应当按照7级伤残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就高不就低原则。
第二种情况:职工发生第一次工伤为7-10级中任一级别的工伤,第二次发生的工伤仍为1-6级中任一级别的工伤,待遇如何享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职工第一次工伤为7-10级中任一级别的工伤,该职工应当享受享受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单位派员护理、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一次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再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职工第二次工伤为1-6级中任一级别工伤,该职工应当享受除去第一次工伤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外,还可以享受生后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待遇。
该中情况下该职工同样可以获得两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按照5-6级中该级别工伤赔偿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二次为1-4级工伤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农民工选择一次性解决的除外。
以上由工伤赔偿法律网王胜利律师原创,供工伤职工参考使用
希望能为楼主解忧!

5. 两次工伤能得到两次赔偿款吗

法律分析: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伤期间发生过两次及以上工伤,且有两次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工伤职工,可分别获得工伤补助金。但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其最高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级别计发。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36条、第37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两次工伤能得到两次赔偿款吗

6. 在单位同时发生工伤两次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分别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照最重的伤残等级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7. 两次工伤能得到两次赔偿款吗

两次工伤能得到两次赔偿款。工伤赔偿标准:1、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两次工伤能得到两次赔偿款吗

8. 两次工伤能得到两次赔偿款吗

您好,如果是在同一单位两次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摘要】
两次工伤能得到两次赔偿款吗【提问】
您好,如果是在同一单位两次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回答】
只发放一次【提问】
是的,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回答】
那两次不是一年发生的【提问】
上次发过了吗?间隔多少年?【回答】
间隔一年【提问】
那也按照最高的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4号)第10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6、第37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此,伤者应按照最高伤残级别的伤残标准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回答】
意思是只赔付一次吗【提问】
是的,但是可以合并升级,赔的会多【回答】
什么是合并升级【提问】
如果两次伤残等级鉴定相同,可以申请合并晋级。根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36条、第37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回答】
两次都是十级【提问】
那可以晋升九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四条 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