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如何确定

2024-05-01 14:18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如何确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如何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具体看其是现金、其他无形资产、劳务、股权、实物还是其他。若是非现金则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不能确认为出资比例计算的一部分。出资额比例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股东出资是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二、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
1、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资者则用外币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有形财产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动产和不动产。
3、知识产权
包括了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三、股东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
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
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四、股东持股比例与出资比例可以不一致吗
一般情况下,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出资比例是一致的,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只要该约定是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持有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五、股东分红比例与出资比例可以不一致吗
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对于该条规定应作如下理解:
(1)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分红的比例系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
(2)公司章程既可以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也可以约定股东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在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时,可以自由的、任意的约定股东分红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如何确定

2. 股权和出资比例是否有关系?

股权跟出资比例有关,通常出资比例越高,股权越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隐名股东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吗
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解散。
二、怎么股权登记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当载明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设立股东名册,在股东名册中记录股东的基本情况,并向工商机关登记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股权继承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的记录,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 企业股东出资比例是怎么算的?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一、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的后果有哪些?
1、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
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另外,如果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其抽逃出资是知情的话,受让人需要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企业股东出资比例是怎么算的?

4. 股东出资定义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定义是股东可以利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投入资本,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资规定是什么?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 公司股东的出资到底应该给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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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股东的出资到底应该给谁?


7. 公司股东的出资到底应该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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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司股东股权问题请各位高手指点一下

1、可以依据协议和章程,追未出资股份的的责任,要求出资。
      2、可以要求行使股东权利,了解公司账目情况。
     3、确实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以起诉要求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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