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大V团伙落网,涉案金额逾5000万,受骗的人主要都是哪些人?

2024-05-05 12:27

1. 算命大V团伙落网,涉案金额逾5000万,受骗的人主要都是哪些人?

  受骗的人群多为文化比较低的人,容易耳根子软的人,喜欢被人蛊惑,愿意被人忽悠,这样的人意志不坚定,就会容易上当受骗。

  我有一个小学同学,有段时间他的运气特别不好。他的情感触礁,爱人离他而去,把孩子也带走了,他怎么求自己的爱人,爱人就是铁了心了不回来。他用酗酒、赌博来麻痹自己,可是依然忘不了自己的爱人和孩子,因为他的感情不顺,所以导致他的工作也特别不顺。
  正当他万念俱灰的时候,就看到了算命大师,人家可是把明星离婚的事件分析的头头是道,这样的神人,为什么不让他给自己算一算呢?于是,他在网上找到了这个大师,给他留言,说出了自己的烦恼,大师就让他去买桃木剑,说这个能保佑他们夫妻复合。

  我同学就拜托大师给买吧,结果这个所谓的桃木剑,也就学生格尺般大小,整整要了他888元,为了能唤回妻子的心,他也是拼了。可是,后来他妻子也没回来,他又找大师,这回大师说他心不诚,他又花了1888元买了一块夫妻石,满心期待妻子回归,结果却等来妻子有了新男友的消息……

  我同学也是有病乱投医,再加上经常喝酒,大脑都被酒精麻痹了,缺少了判断力,文化程度低,就愿意相信这些所谓的大师的忽悠话。所以,有关算命的事,我们看看就好,千万别往坑里跳啊。

算命大V团伙落网,涉案金额逾5000万,受骗的人主要都是哪些人?

2. 算命大V团伙落网,网络算命有依据的吗,还是只是信口开河?

  如果我们能够潜心研究别人的心理,多看几本心理学方面的书籍,那么我们也可能成为算命大师。
  信则有,不信则无。对于算命这种事,我个人不主动接受,但是也不特别排斥。
  我还是相信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勤奋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遇到困难的时候,我还是会选择擦干眼泪,勇敢的挺过去。

  我的同事他特别喜欢研究算命,他就是通过自己研究《周易》,看手相,仔细观察对方的面部表情以及心理活动,然后对症下药,他说出的很多事情都很靠谱,所以别人都说他算得很准。但是他自己说,只不过是业余时间他多看了几本有关算命方面的,研究人们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再结合自己和身边人的一些行为和想法,最后用自己的语言一针见血,指出别人的问题,需要让对方注意什么,以及可能会出现的一些事情……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也发现了他给别人算命时的一些秘密,他会让对方多说,他少说,或者是不说,然后观察对方的眼睛、面部表情、还有肢体动作。一个人的眼睛是无法欺骗别人的,当他悲伤的时候,他眼睛里带出来的讯号就是充满了忧郁和哀伤;当他快乐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是水汪汪的,里面有很多幸福的故事……

  算命,其实算的就是人心。但凡是人都喜欢听奉承、鼓励的话,所以算命的时候多往这个上面说,准保是没错的。算命有什么诀窍?什么都没有!就是算命大师懂得人心,懂得人际交往,懂得抓住你想要迫切知道的事而已。

3. 算命大V团伙落网,团队诈骗如何处罚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特大系列网络迷信诈骗案,一举打掉7个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0名,涉案金额逾5000万元。这些团伙作案手法相似,打着文化传媒公司的幌子,通过看相禅师等微博大V号广发热点评论,再利用微信号冒充大师行骗,屡屡得手。
团伙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主犯应当从重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一、团伙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诈骗罪单位犯罪
司法实践中,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实施诈骗的行为屡屡发生,但是,由于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诈骗罪的主体,导致这类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因素。单位实施了诈骗罪的行为,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务界与理论界一直颇有争论。
诈骗罪增设单位犯罪的实质意义是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严重社会危害性、符合诈骗罪客观形态的行为,是否需要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的诈骗行为具有应受刑法惩罚性
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刑罚当罚性,取决于二点:一是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是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不能因为其是以单位名义、为了单位利益就能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性。从实践看,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的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已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在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完全具备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条件。其次,犯罪的本质是侵犯法益而不是行为人取得利益。就对法益的侵犯来说,单位集体实施的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与单纯自然人实施的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没有质的区别。
(二)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诈骗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虽然单位诈骗的事实的存在,但单位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等于刑法意义上的单位犯罪。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中可以看出,并非一切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是单位犯罪。既然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诈骗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主体,因此不能认定类似案件属于单位犯罪,因此也就不能对单位进行刑事处罚。

算命大V团伙落网,团队诈骗如何处罚

4. 算命大V团伙落网,他们是一个什么样的团伙?

如今的骗子也用上了高科技,街头算命的先生都转移了阵地。他们用新式手段,迷惑一些人后开始行骗,不过最终逃不过法眼,被缉拿归案。他们的落网也让一个新型的网络诈骗露出冰山一角。
根据案情显示,这个团伙的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让人忍不住想知道,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团伙,可以骗人无数获利如此。

这个犯罪团伙在微博上被称做大V,在各种热门信息的下方总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也可以说是他们自己在给自己打广告。尤其是当娱乐圈有一些大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就会出来各种分析,写一些命理故事,让网友觉得他们很神奇。
热议事件的阅读量很大,总会有一些不谙世事的网友对此深信不疑,想单独请大师给自己也算上一算。这时候大师就会让你加微信,跟你聊聊一些关于运势的东西,待觉得你已经信任他们之后,就会给你看相。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道出你将有什么样的劫数,将会带来怎样的苦难,而大师可以收费化解。

人总是希望自己的生活祥和,最好是一帆风顺无灾无难的,总会有人相信他,之后就会要求你买他们的法器,而他们就因此获利无数。
除了自己去热议话题下留言,他们还会找其他有影响力的博主帮忙打广告,让自己的影响力更大一些,整个的过程真的在有模有样的运营,我想他们如果经营一个正规的网站也会非常有经验。

人的一生不可能顺风顺水,迷茫的时候可以去佛祖面前叩拜,心诚则灵。真正的大师在修行,不会在微博四处打广告,希望此事能让一些人有所顿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