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费

2024-05-14 01:37

1.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费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学费根据专业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六个专业:14000元/人/学年。
2、艺术类专业:15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专业、软件工程专业:15000元/人/学年。       
3、其他专业:13000元/人/学年。

扩展资料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学校的收费采用银行直接划转的方式收缴,故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由中国农业银行统一制作的“借记卡”(注:必须修改密码后方能激活使用)。
特别提醒:请在规定报到时间前十天将学费、住宿费存入此卡中。(注:有助学贷款的请减除贷款金额后存入此卡。必须存入多于学费、住宿费总额10元以上的金额。)学院方能通过银行自动划转该项费用,后由学院统一开具收费票据。如有疑问请致电:0931—8691384。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费

2. 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

2021年省励志奖学金发放的时间,在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每年的励志奖学金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时间是一致的,在11月下旬或者是12月上旬就会发放到位。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3.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费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学费根据专业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六个专业:14000元/人/学年。
2、艺术类专业:15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专业、软件工程专业:15000元/人/学年。    
3、其他专业:13000元/人/学年。

扩展资料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学校的收费采用银行直接划转的方式收缴,故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由中国农业银行统一制作的“借记卡”(注:必须修改密码后方能激活使用)。
特别提醒:请在规定报到时间前十天将学费、住宿费存入此卡中。(注:有助学贷款的请减除贷款金额后存入此卡。必须存入多于学费、住宿费总额10元以上的金额。)学院方能通过银行自动划转该项费用,后由学院统一开具收费票据。如有疑问请致电:0931—8691384。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费

4.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免试资格。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摘要】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对象【提问】
好的【回答】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免试资格。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回答】

5. 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奖助体系,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 奖助体系由奖励和资助两部分构成。
奖励部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防生“长城”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等。
资助部分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社会类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
第四条 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四)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第五条 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学年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第六条 本科生奖助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社会捐赠资金等。

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6. 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从哪发

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
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7.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


第三条  学校全称: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部编代码:13512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店子街45号


邮政编码:730020


学院网址:http://changqing.lzufe.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8698906(兼传真)


第四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相关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安排。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专业的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院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于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良好。


第二十条  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对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认可甘肃省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甘发改规范〔2018〕1号)文件精神执行,我院确定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为:


1、学费: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六个专业:14000元/人•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工程专业:15000元/人•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3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注: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贷、勤、补” 


学院现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勤工助学等。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


一、国家级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二、院级学生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综合奖学金


特等奖2000元/人·学年;壹等奖1500元/人·学年;贰等奖1000元/人·学年;叁等奖600元/人·学年。


(二)单项奖学金


1.能力竞赛奖


国家级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2000元;壹等奖1000元;贰等奖800元;叁等奖600元。


省级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1000元;壹等奖600元;贰等奖400元;叁等奖200元。


2.考研激励奖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凭《录取通知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二十六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按照本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每年最高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勤工助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