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扩容

2024-04-30 19:29

1.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扩容

2013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满足融资融券业务发展需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扩大依据是: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并综合考虑个股及市场情况,选取出104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扩容后,两融标的股票的市场代表性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发挥其价格发现、提供流动性等基础性市场功能,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交易需要 标的股票扩容后,将为“两融”客户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例如,若客户要锁定当日盈利(或损失),可以通过融券卖出或融资买入来对冲,其交易对象就必须是两融标的,标的股票扩容后,客户可作日内交易的股票选择也增加了;对于策略、套利交易客户,由于各种策略、套利交易都是基于融资、融券的组合交易,标的股票扩容后,融资、融券交易标的范围扩大,相应地可能实现的策略、套利交易机会也将增多。通过对历次标的股票调整事件,分析比较前后股票波动性、流动性的变化,实证结果表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扩大不仅不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反而能有效稳定股价的波动;其对于提供市场流动性也有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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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哪些股票可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这些条件的即可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谈到融资融券,估计存在很多小伙伴要么是了解不够深,要么就是几乎不去接触。今天这篇文章,是我多年炒股的实战经验,一定要认真看第二点!开始讲解前,我有一个超好用的炒股神器合集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快点击链接获取吧:炒股的九大神器,老股民都在用!一、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谈到融资融券,起初我们要晓得杠杆。就好比说,原本你身上就只有10块钱,想买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一共值20元,我们从别人那借来的10块钱就是杠杆,这样定义融资融券的话,它就可以理解为加杠杆的一种办法。融资,也可以这么来理解,就是证券公司把钱借给股民,股民这笔钱去买股票,到期将本金和利息一起返还,融券,换句话说就是股民把股票借来卖,到了规定时间将股票返还并支付一定的金额。融资融券就像是一个放大镜,盈利了能将利润放大几倍,亏了也能将亏损放大几倍。所以融资融券蕴含着特别高的风险,如果操作不当极大可能会发生巨大的亏损,由于风险很大,所以投资者也要慎重投资水平要求比较高,不放走任何一个合适的买卖机会,普通人一般是达不到这种水平的,那这个神器就能帮上忙了,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对合适的买卖时间进行判断,点击链接就能够使用啦:AI智能识别买卖机会,一分钟上手!二、融资融券有什么技巧?1. 利用融资效应可将收益提高。举个例子,若是你手上有100万元资金,你认为XX股票不错,你可以拿出手里的资金先买入股票,然后再将其抵押给券商,随后融资入手这个股,要是股价上涨,就能够拿到额外部分的收益了。拿刚才的例子来解释一下,若是XX股票有5%的高涨,向来唯有5万元的盈利,如果想盈利不止这5万元,那就需要通过融资融券操作了,当然如果判断的不正确,那么相应的亏损也会更多。2. 如果你比较保守,想选择稳健价值型投资,认为中长期后市表现不错,并且向券商进行融入资金。融入资金的意思是,把你手里作为价值投资长线持有的股票抵押出去,融入资金成功后,就不需要通过追加资金来进场了,获利后,将部分利息分给券商即可,就能增加战果。3. 采用融券功能,下跌也能做到盈利。学姐来给大家简单举个例子,比如某股现在价格20元。通过具体研究,强烈预期这个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下跌到10元附近。接着你就可以向证券公司融券,向券商借一千股这个股,然后就可以用二十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得到资金2万元,而当股价下跌到10左右的时候,那么你就可以以每股10元的价格,再次对该股进行买入,买入1千股返回给证券公司,花费费用仅需要1万元。于是这中间的前后操作,中间的价格差就是盈利部分。当然还要支付一定的融券费用。这种操作如果未来股价没有下跌,而是上涨了,那么合约到期后,就没有盈利的可能性了,而是需要拿出更多的资金,来买证券还给证券公司,因而带来损失。临了,给大家分享机构今日的牛股名单,趁着还没遭到毒手,抓紧时间领取了:绝密!机构今日三支牛股名单泄露,速领!!!应答时间:2021-09-0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的意义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的意义如下:1、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的信息融入证券的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活动,有利于股票价格趋于合理,总体上有助于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2、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交易,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3、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4、融资融券交易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运用渠道。在实施转融通制度后,还可以增加其他合规资金和证券的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产的运用效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的意义

4. 证券公司应如何揭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证券公司在与您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前,应向您履行以下告知义务:
  (1)以书面方式向其提示投资规模放大、对市场走势判断错误、因不能及时补交担保物而被强制平仓等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风险;
  (2)指定专人向您讲解融资融券的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和合同条款,并将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交由您签字确认;
  (3)告知您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带来法律诉讼风险,提示您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

5.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7、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融资融券和期货的区别
1、股指期货是融券前提。
2、融券业务,券商要把股票借给投资者,就得先在市场上买入股票;而投资者融券卖出,必然是因为看空该股,此时券商作为借出方却要面临股价下跌的风险,因此该业务对券商并没有多大吸引力。股指期货推出之后,融券业务才有望得以发展。券商可以在期货市场卖出指数期货,同时在股票市场按比例买入指数成分股,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这些指数成分股即可用于融券业务,借给投资者卖出。
3、股指期货类是根据股票价格指数决定点数(股票价格指数由发行量以及价格决定的),股指期货主要是在赌股票价格指数的涨降。
4、融券是向证券商借入股票卖出去,然后在股票价格跌的时候买进还给券商。
融资是向券商借入资金买股票。
二、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如何确定
《细则》明确规定,若标的证券为股票,应当符合以下一些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满三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5)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等;
(6)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7)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作为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成分股折算率最高可达70%,而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只有65%。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6. 融资融券的标的股票是怎么样的

融资融券账户可以进行普通交易(普通买入、普通卖出),也可以进行信用交易(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可以融资买入的证券为融资标的,可以融券卖出的证券为融券标的,一般来说融资标的也是融券标的,所以合称为融资融券标的。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融资融券账户可以进行普通交易(普通买入、普通卖出),也可以进行信用交易(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可以融资买入的证券为融资标的,可以融券卖出的证券为融券标的,一般来说融资标的也是融券标的,所以合称为融资融券标的。
目前(2013年1月31日起),两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包括500只A股股票和10只
ETF,具体数据可见交易所网站。
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通知
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388只扩大到425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标的股票的选取标准是: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3.2条规定的本所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综合考虑市盈率、上市公司及市场情况,选取37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会员单位应当持续优化融资融券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标的证券交易等情况,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2日起施行。本所于2014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深证会〔2014〕95号)同时废止。
我国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行业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和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7. 企业如何向证券公司融资

企业向证券公司融资的流程如下:
1、了解期货配资并确定合作意向;
2、签署期货资金合作协议;
3、存入风险保证金;
4、正式开始交易。
一、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1、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模式,企业应及时确定风险预防目标,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对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2、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量,控制资金投放时间,企业的融资数量和资金投放使用时间都是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量及其使用时间决定的。
3、认真选择融资模式,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4、健全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机制。
5、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6、企业需增强法律意识。
二、企业收购程序
企业收购的流程大致如下:
基础工作阶段: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2、确定收购目标企业;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5、递交立项报告;6、上报公司;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得到同意的批复后进入具体收购业务流程阶段:8、尽职调查;9、尽职调查报告报公司;10、审计、评估;11、确定成交价;12、上报项目建议书;13、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14、董事会决策程序;
完成后进注册变更登记阶段:15、资金注入;16、办理手续;17、产权交接;18、变更登记。
三、融资融券标的是什么意思
融资融券标的的含义。融资融券标的是指,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融券账户交易的个股,融资融券标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标的股票不满足融资融券标的条件时,会被剔除。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满足以下条件: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必须在三个月及以上;2、没有被进行特别处理的个股,即ST股、星号ST股不能作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3、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0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企业如何向证券公司融资

8.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一、发行股票条件是什么
发行股票条件有如下几点: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并且认购的总数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应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3、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衬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4、发起人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并且近3年连续盈利。5、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