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电子口岸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2024-05-12 12:45

1. 怎样在电子口岸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规定 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三)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四)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
(一)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报关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注册登记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注册登记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海关依据规定注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同时注销该报关企业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怎样在电子口岸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2. 如何在电子口岸上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海关申报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报送海关申报单位登记信息的年度报告。按要求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编号)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关于报关单位注册信息的年度报告(>)》(上海海关公告[2015]号)3)程序年度报告的范围和时间要求。在海关进出口货物向收货人、发货人、海关申报、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和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加工生产企业登记的,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企业提交年度报告的当天(含)。上述在海关注册的企业,不得提交年度报告。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海关提交年度报告:然而,企业本身需要登录“关闭企业合作平台”(http://jcf.chinaport.gov.cn/jcf)“年度报告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信息,审核并改正,向海关电子数据提交年度报告。企业通过代理机构的输入,利用企业的电子口岸操作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在网上填写年度报告信息,审查和改正,提交年度报告至电子数据的海关,提交年度报告作为企业本身。系统表明企业完成年度报告。

3. 如何在电子口岸上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海关申报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报送海关申报单位登记信息的年度报告。按要求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编号)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关于报关单位注册信息的年度报告(>)》(上海海关公告[2015]号)3)程序年度报告的范围和时间要求。在海关进出口货物向收货人、发货人、海关申报、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和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加工生产企业登记的,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企业提交年度报告的当天(含)。上述在海关注册的企业,不得提交年度报告。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海关提交年度报告:然而,企业本身需要登录“关闭企业合作平台”(http://jcf.chinaport.gov.cn/jcf)“年度报告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信息,审核并改正,向海关电子数据提交年度报告。企业通过代理机构的输入,利用企业的电子口岸操作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在网上填写年度报告信息,审查和改正,提交年度报告至电子数据的海关,提交年度报告作为企业本身。系统表明企业完成年度报告。

如何在电子口岸上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4. 如何在电子口岸上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海关申报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报送海关申报单位登记信息的年度报告。按要求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编号)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关于报关单位注册信息的年度报告(>)》(上海海关公告[2015]号)3)程序年度报告的范围和时间要求。在海关进出口货物向收货人、发货人、海关申报、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和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加工生产企业登记的,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企业提交年度报告的当天(含)。上述在海关注册的企业,不得提交年度报告。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海关提交年度报告:然而,企业本身需要登录“关闭企业合作平台”(http://jcf.chinaport.gov.cn/jcf)“年度报告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信息,审核并改正,向海关电子数据提交年度报告。企业通过代理机构的输入,利用企业的电子口岸操作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在网上填写年度报告信息,审查和改正,提交年度报告至电子数据的海关,提交年度报告作为企业本身。系统表明企业完成年度报告。

5. 请问如何在电子口岸上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1,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规定 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2、持操作员卡,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cas.chinaport.gov.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jcf.chinaport.gov.cn%2Fjcf%2Findex.jsp 法人卡应该也可以操作。 
  3、 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企业年报管理
  4、首先,自动跳出提示界面(如果企业法人代表、名字、身份证件、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分支机构、报关人员等有变更的,请携带有关证件前往注册地海关办理信息变更)特别注意一下。审核信息时请一一对照营业执照、税务等证件上的信息核对,如不是必填选项发生变更就按照最新信息提交。
  5、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企业年报管理——年报报送 (包含企业信息表、出资关系表、报关人员表、经营信息、信用信息)内资企业不需要填出资关系表,不是自理报关的不用填报关人员表。只填必填选项,不必填的可以不填。
  6、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企业年报管理——年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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