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2024-05-18 08:54

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申请书需包含下列内容:1.申请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2.申请理由及事项;3.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一、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一份不退还);二、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三、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出院证、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月内开具);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五、每份鉴定交费300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2.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法律分析:申请书需包含下列内容:1.申请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2.申请理由及事项;3.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
一、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一份不退还);
二、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三、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出院证、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月内开具);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五、每份鉴定交费300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 台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申请表 怎么填

一、职业病诊断按以下要求: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二、职业病鉴定按以下要求:
第四十七条  专家组应当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经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
鉴定结论应当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第四十八条  职业病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鉴定事由;
(二)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
(三)鉴定时间。
鉴定书加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印章。
首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各一份,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一份;再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五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首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各一份,再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鉴定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由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条  鉴定结论与诊断结论或者首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鉴定过程,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家组的组成;
(二)鉴定时间;
(三)鉴定所用资料;
(四)鉴定专家的发言及其鉴定意见;
(五)表决情况;
(六)经鉴定专家签字的鉴定结论;
  (七)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台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申请表 怎么填

4. 工伤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如何填写?

一、一般去做工伤鉴定只需要带上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病历资料、医院的证明等等,在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自己受伤前的时间、地点、受伤的经过写清楚即可;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杭州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
   
      申请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申请材料:
   
      1.《杭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1份;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伤治疗的原始病历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醒:骨折受伤职工需要受伤六个月后,在医院再次检查确定痊愈后方可进行鉴定。
   
      申请时间:工作日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提交资料后,根据排期安排,统一进行现场鉴定
   
      【杭州工伤认定后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已完成工伤认定,可在治疗结束或进入稳定期后申请工伤医疗待遇。
   
      完成劳动能力鉴定且有伤残等级的,可申领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经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申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注:如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无法申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需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申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费发票原件;
   
      3.病历、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等。(涉及门诊治疗的需提供相关费用明细,有中药发票的需提供相关中药处方,有辅助器具费用的需提供辅助器具费用发票);
   
      涉及道路交通的工伤还需提供:(1)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2)交警或司法部门出具的《交通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判决(调解书)

杭州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

6.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 职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如何进行评残鉴定?

一、职业病诊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令第91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诊断为工伤或职业病(诊断书)之后,30天内向管理部门申报工伤或职业病:
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取得工伤、职业病诊断、认定(诊断书)后,30天内向社保部门(工伤保险部门)申请: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四、完成以上程序后,应进行劳动能力劳动(工伤等级)鉴定,然后完成工伤(职业病)赔偿。

职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如何进行评残鉴定?

8. 什么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适用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适用于用人单位和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因人身伤害导致的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2013)他8复函)规定,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