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024-05-10 02:05

1. 我该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购买“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我该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规则:入账当月不计提折旧,报废或处置当月照提折旧;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折旧月数。
  4.固定资产类别不同,折旧年限不同。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3. 怎样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4月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400+30-20=410,选D
理由:
1、“3月初应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400万元”,注意其中的“应计提”字眼,它说明不包括“另外,原始价值10万元仍在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3月初应提折旧的...”表明三月份发生的不包括在400万元以内。
3、4月发生的好理解,当月增加不提,当月减少照提。

怎样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4. 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具体怎么计提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直线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加速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X*2/N;
  第二年折旧 C=(X-C)*2/N
  第三年折旧 C=(X-C-C)*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5. 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规则:入账当月不计提折旧,报废或处置当月照提折旧;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折旧月数。
  4.固定资产类别不同,折旧年限不同。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6. 固定资产折旧是怎样计提的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由于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原理比较简单,我们这里只说明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方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直线法折旧率(不考虑净残值)的2倍乘以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来计算各年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方法。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在规定折旧年限既不多提折旧也不少提折旧,正好使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等于固定资产的累计已计提折旧额,并且不违背加速折旧下各年折旧额逐年递减(至少后面年份的折旧额不大于前面年份的折旧额)这一要求,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期满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是以某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除以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作为本年的折旧率,去乘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计算本年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方法不同之处 
(1)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在折旧年限内需要进行方法的转换,即从倒数第二年起改用直线法;而采用年数总和法则不需要进行方法的转换。
(2)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在不需要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的各年,其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净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已计提折旧额,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而采用年数总和法时,其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已经扣除预计净残值。
(3)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在不需要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的各年,其折旧率是固定不变的,而与折旧率相乘的折旧基数是逐年递减的。而采用年数总和法时,其折旧率是逐年递减的,而与折旧率相乘的折旧基数是固定不变的。

7. 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远比税法规定的范围宽。 二、计提折旧基数 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是外购,有的是自建,现从不同来源的资产说明其计提折旧的基数。 (1)外购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则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税法则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税法规定: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投资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税法均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提折旧基数。 (7)改建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税法规定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8)盘盈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时,首先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所以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取得时应确认的价值作为计提折旧基数。 税法则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从以上各来源的固定资产看,外购的、自行建造的、投资取得的、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准则、税法规定的其折旧基数是基本一致的。 三、折旧方法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才准予扣除。但是,税法也规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备案。 会计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给予了企业较宽的职业判断权,而税法限制允许加速折旧的范围。 四、净残值、折旧年限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但是允许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对于预计净残值,准则与税法都给予了企业较大的职业判断权。但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可以调整的,而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选择超过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只要符合合理性原则,不涉及纳税调整;企业选择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则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需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才能保证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不同的固定资产应当允许估计并采用不同的净残值率,如机器设备的净残值率一般可以高于电子设备的净残值率等。当然,同一种类的固定资产其净残值率原则上应当保持一致。为了使净残值率的估计做到统一、规范,企业应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种类确定净残值率,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按一贯性原则加以执行。估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工作班次,工作环境,维修保养的计划安排,与企业固定资产有关的技术进步或生产工艺改进的未来预测等,企业估计的折旧年限应符合正常的经营常规,即体现合理性原则。 全面把握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但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还会遇到一些例外情况,现从以下几种情况来说明如何计提折旧。 一、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后折旧的计提 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和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下降,从而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情况,依据准则规定,上述情况应判断固定资产发生减值,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后固定资产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即按未来适用法计提折旧。而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害前不得扣除,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后会计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计提的折旧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三、折旧年限、净残值调整后折旧的计提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年限也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四、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的计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7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050号)的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①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②综合调整。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所以,资产评估增值后计提的折旧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五、企业取得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适当证据(包括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确定折旧程度,再乘以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确定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最低折旧年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已经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据资产的磨损程度、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原企业即使已提足折旧了,仍可以按新的计税基础在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8.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提

问题一: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及账务处理?  首先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常用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或: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仍以前例来说明,若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的折旧额如下表: 
  原值-净残值 每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提折旧分录: 
  借:管理费用 
  借: 制造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问题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规则是什么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为了简化核算,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仍沿用了实务中的做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这与税法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④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比如融资租入一项设备,租期为3年,尚可使用5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3年计提折旧,如果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5年计提折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⑥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有关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问题三:固定资产折旧如何提取?  固定资产折旧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增法等集体办法。现在企业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下面是有关知识: 
  1.固定资产:会计上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来定,没有太过硬性的规定 税法上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在会计处理时候不按税法规定处理,那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比较麻烦,而且比较费时间,所以一般参照税法规定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2.计算公式:残值率一般取值为5%。 
  月折旧额=(原始价值-残值)/使用年限/12.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始价值 
  3.有关分l录:借:制造费用-折旧(生产设备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的设备折旧) 
  借: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的设备折旧) 
  贷:累计折旧 
  
   问题四: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修理、更新发生的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如果修理、更新发生的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问题五:计提本月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怎样编制会计分录呢?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贷:累计折旧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包括工资及附加费、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师资费、外委培训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折旧费、办公费、医疗保险费等。 
  
   问题六:累计折旧和计提折旧如何记账?  计提的时候 
  借 费用科目贷 累计折旧 
  折旧过程当中,不应用固定资产科目,只使用累计折旧科目。 
  
   问题七: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怎样计算计提折旧?  打印场可以作为电子设备,税法规定,使用年限为3年,所以你可以按3年计提折旧。 
  月折旧额 =( 设备原值 - 预计残值)/ 使用年限 / 12 
  建议预计残值为0,因为打印机真的报废了也卖不了几个钱。 
  
   问题八:固定资产折旧可以按年计提么  购入的机器设备按装完工后开始提折旧,每月一提最好,如果一年一提的话那那个月的费用不就太大了。搐果到2011年正式投入生产,可以再按月计提 
  
   问题九:固定资产提够折旧后分录处理怎么做?  提足折旧 还在继续使用 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在处置该固定资产时 就是报废或出售时 才做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16 
  累计折旧3684 
  贷;固定资产3800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