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目前的政策是怎样的?

2024-05-05 11:36

1. 临港新片区目前的政策是怎样的?

这次的政策情况大概是这样的,8月6号国务院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当晚央视《新闻联播》节目同步播出,主要的内容就是初步在上海临港设立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的临港自由贸易试验区,并设立配套的专项发展资金,5年出资总规模不少于1000亿。按照上海市副市长陈寅6日的媒体讲话,本次上海市配套出具的具体政策应该有12条之多,但是对咱们购房有关的就是:  1.  上海市原来的7年居转户政策,在新片区可以直接缩短为5年,核心人才(由政策细则规定)进一步缩短到三年。  2.  为外国人到新片区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预计外国人置业和求职会比在上海其他区域更加方便)。  3.  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口,在新片区购房由原来必须以家庭名义缴满5年上海社保或纳税的严格条件变更为单身且仅需3年上海社保就可购买。

临港新片区目前的政策是怎样的?

2. 临港购房政策

1、上海临港新片区限购政策中,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2、此外,还为外国人来新片区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等,对于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3、原来的政策是购房需要缴纳个税或者社保年限要有5年,新片区缩短到3年。4、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临港新片区调控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的是人才购房,并非针对符合“外地单身满3年社保”条件的全部购房者。法律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 25、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3. 临港购房政策2022

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上海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上海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上海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推动技能劳动者在新片区高质量就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引进专属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提高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便利性,外籍人才凭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临港新片区定点医院享受网上挂号预约医疗等服务。一、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1、就是有效身份证,本地户口本;2、农民城市居住证明;3、城市工资收入证明;4、房屋买卖合证明;5、缴纳首付的证明;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二、房税补贴标准: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临港购房政策2022

4. 临港限购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临港市商品房限购政策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临港市户籍居民,可购买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要求非临港市户籍居民在临港市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 25、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5. 临港买房政策

法律分析:1、临港1年社保+上海其他区域2年社保,共三年社保才可以。
2、需要临港当地企业的劳动合同,签2年及以上的。
3、通过单位申请,提交给临港管委会审核,这需要时间,所以售楼处基本还未接到人才购房的案例。
4、有售楼处反馈,临港管委会还在制定企业目录,这个没出来,人才购房就得一直等,怎么着也得一到一个半月后了。
5、虽然夫妻双方可以在临港买2套房了,但是购房人必须同时符合临港1年社保+上海全市名下无房,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这也意味着,很多人要想在临港再买一套房,要办离婚了。
6、二手房目前仍执行5年社保政策,跟之前限购条件无差别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执业备案对象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注册的单位合法工作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范围为在新片区内从事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工作。
二、备案条件
专业人才应具备相应领域的从业条件,一般包括: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在本市合法工作;
(三)取得相关领域境外职(执)业资格;
(四)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符合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其中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六)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如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专业考核等。
具体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条件为准。

临港买房政策

6. 临港购房政策

临港购房政策如下:1、自然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明的有效合法证明;2、支付首次购房;3、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有支付和支付利息的能力;4、申请购房者时不得低于自有资金购买价格的百分之20;5、借款人同意将购买的房屋及其股权作为抵押品;6、购买的二手房产权清晰,符合政府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要求;7、购买的房屋不在拆迁通知范围内。办理房产证流程:1、鉴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2、登记。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交费。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7. 临港购房政策2022

1、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经新片区管委会认定,同时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2、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临港人才购房政策中对“人才”的具体要求是:1、企业需要在新片区内(工作单位要先通过人才购房资质认定)2、买房人需要在新片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两年以上劳动合同)3、买房人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3年内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高于本市平均工资3倍;或被申核认定为紧缺人才/有突出贡献(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三级职业资格证、2年三倍社保,四选一)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购买临港房产从要求三年社保改为要求一年社保。注册上海公司需要提供材料:1、法人,股东,监事身份复印件等信息;2、公司名称5-10个;3、公司经营范围;4、注册资本金(现在是认缴制不用实际到位);注册上海公司流程:1、企业名称核准:尽量多提供一些公司名称,保证通过概率;2、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号: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注册申请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章程等材料办理营业执照;(名称核准之后10—15个工作日出执照)3、刻制印章: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材料批后,刻制印章;4、银行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印章原件及身份证到银行开启公司账户;(现在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我们可以免费介绍银行业务经理约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二十)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责任单位:市房屋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十四)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动态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范围。(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临港购房政策2022

8. 临港购房政策今年

法律分析:1、上海临港新片区限购政策中,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2、此外,还为外国人来新片区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等,对于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3、原来的政策是购房需要缴纳个税或者社保年限要有5年,新片区缩短到3年。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个人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满足上面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面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