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久呢?

2024-04-27 18:29

1. 记帐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久呢?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规定为30年。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

记帐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久呢?

2. 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几年?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资料,我们要对其进行归档。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需要保存3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存10年。所以,一般情况下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30年。

扩展资料: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3. 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几年?

不同的凭证有不同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如下: 
一、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 
1、总分类账:15年 
2、明细分类账:15年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其他日记账:15年 
5、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6、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 
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 
2、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四:其他 
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5、银行对账单:5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保存10年。

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几年?

4. 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几年?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如下:
一、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
1、总分类账:15年
2、明细分类账:15年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其他日记账:15年
5、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6、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
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
2、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四:其他
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5、银行对账单:5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保存10年。

5. 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根据1999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
(l)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6. 凭证和账簿的保管期是多久

账簿和凭证保管期限是30年。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最少为30年。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的保管期限,最少是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对于一般企业和其他组织,作为原始凭证装订到账簿中的发票,按照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执行,保管期限为30年;单独装订的发票存根联(抵扣联等),保管期限为10年。
 
 档案销毁: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其中
 
 1、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7. 记帐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久呢?

保管期限为30年。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扩展资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当进行归档。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附表见上图)
参考资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记帐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久呢?

8. 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几年?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资料,我们要对其进行归档。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需要保存3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存10年。所以,一般情况下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30年。

扩展资料: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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