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有哪些?

2024-05-04 03:20

1. 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有哪些?

2021年生孩子报销新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扩展资料:1、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从你交缴生育保险到你的孩子出生,一个是足额缴纳12个月,这样你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了。如果所在单位没的缴纳社保,这样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但是你可以去申请这个费用由单位为你支付。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3、夫妻双方生育保险: 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有哪些?

2. 生育险2021年新政策

2021生育险新政策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而且原来生育险补贴2000元,现在时补助3500元或4000元。只要正常缴费满12个月,就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而且现在的规定是,即使女方没有工作,没地方缴纳生育保险,但是只要男方在工作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女方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保险条例》第一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3. 生育险2021年新政策

生育险2021年新政策。2021生育险新政策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而且原来生育险补贴2000元,现在时补助3500元或4000元。只要正常缴费满12个月,就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而且现在的规定是,即使女方没有工作,没地方缴纳生育保险,但是只要男方在工作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女方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险2021年新政策

4. 关于生育险的规定2021

 关于生育险的规定2021
                      关于生育险的规定2021,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现在工作的公司基本上都是会缴纳五险一金的,而五险里面包含了有生育险,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关于生育险的规定2021的相关资料。
    关于生育险的规定20211     一、2021年生育险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生育险报销有什么程序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三、生育险报销多久到账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2021年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1、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生育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不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3】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2021年生育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关于生育险的规定20212     分娩前要连续12个月缴费 
    分娩日期在2017年7月1日(含)后的女职工分娩,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为:
    1、至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分娩的次月15日起可申请
    分娩的次月15日起,参保人可到单位所属的社保机构申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12个月。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员将出具《厦门市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业务收件受理单》,给予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补正的材料。后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经办审核,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0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或撤件。
     符合两条件可自助办理 
    此外,符合“已按规定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两个条件的新妈妈们,还可凭本人社保卡、支持身份验证的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尝试通过社保自助机、市人社局官网、厦门社保APP自助办理。不过,部分符合以上自助办理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到前台办理。S6C21032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
    3、计划内生育证明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当场核验原件。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需中国大使馆认证或公证部门翻译并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公证书。
     延伸阅读 
    生育险与医保合并郑州成全国试点
    经国务院同意,《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于2月4日正式对外公布。今年6月底前,郑州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一年左右。
    记者注意到,《方案》确定的试点内容主要是“四统一、一不变”: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具体而言,统一参保登记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促进实现应保尽保。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指的是,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试点期间,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即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则是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资源共享。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的待遇会不会降低?对此,《方案》明确要求,试点城市要周密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此外,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据介绍,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而是合并经办管理,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这也就意味着,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将得以减轻,不用再多填一份表格、多走一道缴费手续;同时,管理机构的经费和成本也将进一步节省。

5. 生育险2021年新政策

生育险2021年新政策。2021生育险新政策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而且原来生育险补贴2000元,现在时补助3500元或4000元。只要正常缴费满12个月,就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而且现在的规定是,即使女方没有工作,女方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

生育险2021年新政策

6. 2022年生育险新规定?

2022年生育保险报销新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一年以上的保险;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与生育规定的,才可以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产前检查
  1、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因生育而引起流产、引产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300元;

  2、妊娠7个月以上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400元。

2022年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二、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生育津贴享受标准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1)生育的,享受128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的医疗费用
  (一)按生育单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

  1、职工住院分娩或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定额标准、按病种付费标准与医疗机构全额结算。

  2、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结算按单位定额标准、按病种付费标准的80%与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职工个人自付20%;

  3、职工个人自付金额计算方式:医疗总费用扣除特需服务费用后,实际费用低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实际费用的20%自付;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时,职工按照结算标准的20%自付。

  4、职工住院分娩期间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合并症,不实行按病种付费。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按20%的比例支付;其余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二)零星报销的生育医疗费按生育保险定额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由医保中心与生育人员个人结算报销。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生育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定额结算标准的50%。

  部分并发症、合并症病种:

  1、产后出血

  2、产褥感染

  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4、子宫破裂

  5、羊水栓塞

  6、妊娠子痫

  7、妊娠期糖尿病

  8、产后急性肾功能衰竭

  9、妊娠急性脂肪肝

  10、子宫肌瘤(含卵巢囊肿)手术摘除

  四、一次性营养费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五、支付途径
  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按规定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无用人单位的直接支付给个人。

  因医保生育政策或生育结算程序导致的个人无法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后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内。

  六、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七、异地生育
  职工异地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如有以下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1)违反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7. 2022年生育险新规

生育保险最新政策是什么一、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在女职工怀孕、生育临时中断工作时,通过立法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者社会对分娩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照顾。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二、生育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三、生育保险新政策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具体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人社部表示,覆盖范围扩大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此外,意见稿还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具体涉及到生育医疗费用结算范围和标准,由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单位不交保险须担生育费用在明确将扩大参保范围的同时,意见稿特别说明,作为社会保险,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如果未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为了让这项社保福利真正落实,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费用。同时还要面对社保滞纳金的处罚。意见稿对于生育保险待遇领域也做了说明,为了保证生育医疗费的及时支付、方便参保人员,拟规定相关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协议医院直接结算。企业缴费减负比例下降一半意见稿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参保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根据以上介绍,生育保险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生育保险的待遇不再局限于户籍,单位必须承担不缴纳保险的生育费用,企业缴费比例减半。生育保险新政策的实施保障生育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2022年生育险新规

8. 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2)

1、2021年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从职工交缴生育保险到孩子出生,一个是足额缴纳12个月,生育后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 2、2021年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