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4-05-18 07:13

1.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中方合营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
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企业合同;
4、合营企业章程;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
一、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中方合营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中方合营者盖章);
(2)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
2、租房,专门的写字楼租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5、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等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印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综上所述,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中方以及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其中中方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外方为企业法人的需要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3.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中方合营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中方合营者盖章);
(2)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4. 注册中外合资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注册中外合资企业需要的资料如下:
外方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投资,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外商独资申请表;
2.外国个人投资,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外国个人投资申请表;
中方企业所需材料:
1.股东会决议2份(由股东签名盖章,盖中方的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当地工商部门盖章有效);
3.净资产证明报告(原件2份);
4.中方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5.新公司董事会中方成员委派书(原件2份);
6.新公司董事会中方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2张(2寸)、联络地址和电话;
7.授权书(原件2份);
8.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9.中方企业的情况介绍;
10.房屋租赁(购买)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单位盖章);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11.投资承诺(承诺中方的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
12.合作意向书(包括投资方式,项目名称、注册资金、中外方比例、行业类别、注册地。
一、中外合资企业的原则
1.国家主权原则。即国家管辖权不容侵犯原则。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外商资本、工业产权、人身权不受侵犯;所获利润在法律规定下汇出境外。
3.平等互利原则。主要体现在解决双方投资关系时,是否遵循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处理问题的规则。
4.合理让利原则。合理让利主要是政府对合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在特定时代背景下所采取的一种扶持政策,如投资优惠、税收减免、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外汇使用等方面实行合理让利。
5.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
二、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条件
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条件: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5. 如何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到中国来投资,当然不可避免的要与中国这边的企业合作,其中一起成立公司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很多人对于建立中外合资公司还不太清楚,需要什么条件,流程怎样才能去办理注册手续。
如何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一个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
(1)身份证明:企业所在国家公证处对企业资质进行公证,然后到企业所在地中国大使馆办理公正性翻译及上述公文认证;
(2)信用证明:企业所在地的国家金融机构(即: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证明。
2.外国人士:
(1)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的,只需出示护照的原件即可(在签证日期内,护照上有入境记录);如果有人在国外,护照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做公证,然后在中国驻其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
如果在国内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只可以与外资合资企业建立合资企业,而不能以个人身份与外国建立合资企业。
3.中方企业:
(1)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公章。
(2)资信证明: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注册中外合资公司的注意事项:
建立合资企业必须提供:法人、监事、董事长、总经理相关管理人员身份;
界定合资公司的股东结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如无,请提供中外合资公司在国内的发展计划)
注册与中外合资企业有关签署的申办资料。
法人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申请书》(原件)
营业执照核准通知书(原件)
契约、章程(原件)
批准书副本(I)(原件)
登记申请表、章程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外国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董事的任职文件(原件)
董事会签署及总经理备案表格(原件)
主管证件(复印件)
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程序: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要准备拟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2-3个企业名称,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关资料;
2、办理相关行业的前置审批(如无);
3、编制公司章程、董事、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4、提交工商资料进行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到工商局线下递交材料审核。
5、到外商部备案,领取外商备案回执;
6、工商行政审批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备案刻制印章。
7、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手续;
8、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开户。

如何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6.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中方合营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中方合营者盖章);
(2)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7.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8.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一、必备条件: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其中中、外各方出资均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4、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提供资料:
1、中、外双方合法开业证明
(1)中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
(2)外方企业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2、中、外双方的"资信证明"(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
(1)中方由开户银行出具
(2)外方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3、董事、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董事"委派书"和正、副总经理"推荐书"原件及其中文译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照片(1寸1张)
6、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