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买入是资产还是负债

2024-05-11 21:50

1. 外汇买入是资产还是负债

你好,外汇买入,是资产负债共同类,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外汇买卖”科目的性质,是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摘要】
外汇买入是资产还是负债【提问】
你好,外汇买入,是资产负债共同类,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外汇买卖”科目的性质,是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回答】
资产负债共同类,指的是共同类科目。新会计准则中的共同类科目是指: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这样有共性的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共同类多为金融、保险、投资、基金等公司使用。【回答】

外汇买入是资产还是负债

2. 外币资产成为外汇的条件是什么?

并不是所有的外国货币都能成为外汇。一种外币成为外汇有三个前提条件:第一,自由兑换性,即这种外币能自由地兑换成本币;第二,普遍接受性,即这种外币在国际经济往来中被各国普遍接受和使用;第三,可偿性,即这种外币资产是可以保证得到偿付的。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外币及其所表示的资产(各种支付凭证和信用凭证)才是外汇。拓展资料:一、我国外资企业法规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它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第八条;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第九条;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 外币资产成为外汇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并不是所有的外国货币都能成为外汇。一种外币成为外汇有三个前提条件:第一,自由兑换性,即这种外币能自由地兑换成本币;第二,普遍接受性,即这种外币在国际经济往来中被各国普遍接受和使用;第三,可偿性,即这种外币资产是可以保证得到偿付的。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外币及其所表示的资产(各种支付凭证和信用凭证)才是外汇。补充:我国外资企业法规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它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第八条;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第九条;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第十二条;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第十三条;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第十四条;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外币资产成为外汇的条件是什么?

4. 央行发行的货币是央行的资产还是负债?

央行发行货币一般有以下几种:
1、破损的货币回收销毁,发行等量的货币。
2、回收旧版的货币回收销毁,发行等量的货币。
3、发行一些小量的纪念币。
4、按国家规定的汇率回购外币,发行货币。
5、根据经济增长发行货币,这里比较复杂。
其中的第3~6条都是负债。但没看到要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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