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司法认定

2024-05-04 22:32

1.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司法认定

法律分析: 借款人用房屋为借款作担保,并与出借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出具相应的购房收条,约定房屋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实质是一种变相的流质条款,如直接以房屋买卖关系来判令债务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显公平。对此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还是房屋买卖关系,需探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是否对等、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是否符合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司法认定

2.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司法认定

借款人用房屋为借款作担保,并与出借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出具相应的购房收条,约定房屋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实质是一种变相的流质条款,如直接以房屋买卖关系来判令债务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显公平。对此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还是房屋买卖关系,需探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是否对等、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是否符合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哪些问题要注意
农村房屋买卖要注意的问题有: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流转买卖;2、如果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如果该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买卖过程中务必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用以办理房产证。
二、购买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没有房产证可以找开发商或者物业问清楚相关情况。但是只要双方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通过押部分房款,收取卖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缴纳房款的收据和发票,从而保证卖方不能将房屋再次出售给其他人。等房屋产权证下发之后要求卖方立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3.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应当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律师说法:哪些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应当如何处理

4.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法条: 
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移送检察机关。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5.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买卖行为是否有

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法条: 
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移送检察机关。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买卖行为是否有

6.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移送检察机关。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7. 名为买卖合同纠纷实为民间借贷合法吗

名为买卖合同纠纷实为民间借贷是不合法的。借款合同纠纷是一种合同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是涉及金钱给付的纠纷,这两者虽然都是围绕着借款而展开的,但是却还是有所区别。二者是不能混淆的,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会公共处理,因此涉及到的起诉标的和案件类型都是不同。
一、买卖合同纠纷中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
(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
(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此时无须经催告程序,被违约人在违约人履行期限届满末履行合同时,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四项列举了法定解除的情形,不能穷尽所有法定解除的情况,因而法律设立了未尽条款。

名为买卖合同纠纷实为民间借贷合法吗

8.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合同有效,但是按照借贷纠纷处理。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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