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保存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2024-05-04 13:59

1. 劳动合同保存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从一方面来说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双方签订合同才可以依法生效,具有劳动关系,另一方面是出于对自己权益的保护,订立合同对于双方都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如果出现问题,可以通过合同向法院起诉。那么关于劳动合同保存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保存
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这是必须的。但劳动局应该还有一份备案的,所以两份和三份都是对的,关键是处于那个地方。
对合同是否要到劳动局备案,各地劳动部门的做法不一,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真实意志表示,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签了以后都由公司保管可以吗?
还是劳动者保管一份较好,除非劳动局已经备案,那么就可以交由公司保管。主要是防止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删改,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合同上必须盖红章吗?如果是复印件,章也是复印的,请问还有效吗?
合同必须该公司的公章,代表用人单位的意思,用人单位同意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这是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程序。
如果是复印件,章也是复印的,如果劳动局已经备案正本,那是可以用复印件交给劳动者的。复印件不是有没有效力的问题,主要是在诉讼当中,如果没有递交合同原件的话,用人单位不予承认复印件,你就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如果你想真正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必须向用人单位取回盖红章的劳动合同正本。
两份合同均是复印件,章也是复印的。请问签署这种劳动合同有效吗?
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对用人单位没有效力,建议你取回盖红印的劳动合同。
“如果只有公司保留一份或两份,劳动者没有保留的合同是无效的”这个结论请问有何法条支持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盖章部分当然是红印了,签字也是书写版。处了盖章部分其他都可以是复印件。

劳动合同保存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2. 劳动合同进档案保存吗?

需要,一般劳动合同中会有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档案外,录取通知书,职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等都应放入档案,同时,这些也能证明工作经历。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3. 劳动合同要存入档案吗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该如何处理社保
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应该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还有哪些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有以下这些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要存入档案吗

4. 档案里的劳动合同存放复印件可以吗?

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红色公章。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作为两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个人离职的时候,需要提交个人的离职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单位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去社保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或终止的手续。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劳动者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

扩展资料: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⑴ 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⑵ 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⑶ 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⑷ 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⑸ 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⑴ 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⑵ 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⑶ 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⑷ 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⑸ 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管理

5. 档案里的劳动合同存放复印件可以吗?

档案里的劳动合同存放复印件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红色公章。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作为两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个人离职的时候,需要提交个人的离职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单位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去社保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或终止的手续。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劳动者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

档案里的劳动合同存放复印件可以吗?

6. 档案里的劳动合同存放复印件可以吗?

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红色公章。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作为两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个人离职的时候,需要提交个人的离职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单位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去社保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或终止的手续。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劳动者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

扩展资料: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⑴ 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⑵ 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⑶ 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⑷ 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⑸ 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⑴ 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⑵ 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⑶ 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⑷ 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⑸ 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管理

7. 关于劳动合同单位保存的规定有什么?

对于在职员工,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一直保存。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应当至少再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可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
一是建立指定专人专管制度,将劳动合同文本及时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定期清理劳动合同存档情况,查漏补缺;
二是建立实行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制度,载明员工姓名、职务、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等基本内容,请员工签字确认后妥善保管;
三是如果发生劳动合同文本遗失的,应与员工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文本。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在厂里上班要签劳动合同吗?
1、在厂里上班,会与工厂建立劳动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合同的,工厂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于劳动合同单位保存的规定有什么?

8. 劳动合同档案如何保管?

劳动合同档案一般是由工作单位来保管的。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劳动合同存档的作用是什么
公司职工花名册记载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供平时工作中查阅,每年存入文书档案保存。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公司个一份,公司的一份保存在个人档案,解除劳动关系后随档案移交就业服务中心。可以将以前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放进档案里。
1、有的公司(特别是大部分外资企业或者是部分国内大企业),工龄不同,工资或者是年假等其他福利会有不同。通常是工龄越长,好处越多,不只是事业单位。
2、单位统一保管不容易丢失。
二、劳动合同如何存入档案
1.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
2.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