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境内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05-19 06:00

1. 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境内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的。
给你个做个例子看看:某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计算如下:

1、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200+100)×25%=75(万元),
2、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
3、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按未超扣除限额25万元,可全额扣除。
4、境内已预缴25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额=75-20-25=30(万元)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境内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这里所说的应纳税额,是指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的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3. 不是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也免税吗?

您可能是转让股票混淆了,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个人所得税。
而股息红利是差别化征税的,财税[2012]85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13年1月1日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是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也免税吗?

4. 不是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也免个税吗?

您可能是转让股票混淆了,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个人所得税。
而股息红利是差别化征税的,财税[2012]85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13年1月1日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怎么缴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怎么缴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这里所说的应纳税额,是指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的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6. 来自境外的股息免税吗

  若公司在境外是设有机构的,并且也办理了所得税完税,并且境外国家属于与中国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则回到国内部分的收入是可以免税的,但是如果在境外没有机构,分红收益直接汇入国内公司,这是要计算所得税,在国内完税的。
  股息(Dividend)就是股票的利息,是指股份公司从提取了公积金、公益金的税后利润中按照股息率派发给股东的收益。红利虽然也是公司分配给股东的回报,但它与股息的区别在于,股息的利率是固定的(特别是对优先股而言),而红利数额通常是不确定的,它随着公司每年可分配盈余的多少而上下浮动。因此,有人把普通股的收益称为红利,而股息则专指优先股的收益。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股息与红利合起来称为股利。

7. 境外股东贷款的利息要交营业税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十一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发生在实际支付利息时。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综上,境外股东贷款需缴纳营业税,由境内公司需要代扣代缴。

境外股东贷款的利息要交营业税吗?

8. 境外子公司对在香港控股公司汇得利息用交税吗

你的问题拆分出两个层面:
境外子公司 ,此子公司注册在什么国家?
香港控股公司,是持有了此子公司的51%或51%以上,还是 100%的股份?
香港废除了利息税:在1986年前,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5(1)(f)条及第15(1)(g)条,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的利息被视为入息之一,所以也必须支付利息税。 不过,在1986年中已经废止,除非有例外,包括按《税务条例》第15(1)(i),该纳税人是经营银行、财务公司或者证劵存款证之类的业务。

所以,我怀疑,你问的不是利息,而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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