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05 21:48

1.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4683),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校学科涵盖文、理、工、教、经、法、管、艺等8个门类,致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师范院校。


  第三条 学校设有五马山校区和石竹山校区。五马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注册地址);石竹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石竹路123号。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五条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


第六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相对较大的地区调整,优先调入生源较好的省份。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七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填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第十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一条 除以上要求外,同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第四章 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政策性加分。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专业录取规则: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按专业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实行“专业清”调配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遵循同等优先原则再综合考虑考生单科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列顺序如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只面向福建省招生。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认可福建省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实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在考生文考成绩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且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本科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一)工艺美术专业


1.在综合分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省内平行志愿特征分。


2.综合分折算办法


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在综合分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数学。


2.综合分折算办法


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40%。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体育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科体育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


第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如无特殊情况,教育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新生在石竹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五马山校区就读。


第二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闽价费【2013】176号)相关批文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系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是否调整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发放国家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入学绿色通道等予以帮扶。


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网址:http://www.fjnufq.edu.cn;招生网站:http://zsb.fjnufq.edu.cn;咨询电话:0591-85260259,0591-85160192;监督电话:0591-85169320;电子邮箱:sdfxzsb@163.com;通信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邮政编码:350300。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实施,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全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90)


二、 校 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仓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山100号、邮编:350018


三、 办学层次:专科


四、 办学类型:公办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 颁发的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六、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 招生计划:2020年主要面向福建、同时面向部分外省招收高中毕业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招生网页上公布,计划数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八、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十、收费标准


1、学费


软件技术8000元/学年,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为72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统一为每年6000元/学年。根据闽教人[2015}48号《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 (试行)》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免费师范男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2、住宿费


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旗山校区宿舍六人间,住宿费为970/人(含空调费)。仓山校区宿舍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人(含空调费)。甘蔗校区宿舍四人间,住宿费为800/人(含空调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收取。


十一、 录取原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重大和特殊事项需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录取办法


报考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面试,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二、纪律检查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出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三、奖、贷、助学金制度


1、奖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贫困生2500元;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每学年评奖一次,约有3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  2、勤工助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助学渠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减、免、缓”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依据相应程序向学校提出减、免、缓交学费的申请。


4、生源地助学贷款:考上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的新生可以通过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信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营业机构办理。学生只需签订一次贷款合同,就可申请到每生每学年8000元的贷款。贷款将按年度分次发放,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来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5、根据闽师专[2016]58号关于《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从2016年起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给予当年新录取的学生中高考成绩在本科线以上的排名前10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优秀新生奖学金”3000元。


十四、 本章程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23510108  23510071


申诉电话:0591-23510009


传  真:0591-23510071


联 系 人:傅老师


E-Mail:mjszzsb@163.com        


网  址:http://www.fzmjtc.cn/

3.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大数据,2022高考多少分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2022高考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在各省份最低分数线如下:
1、2022福建省(本科)历史类546分以上、物理类521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2、2022安徽省(本一)理科558分以上、文科605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3、2022甘肃省(本一)理科483分以上、文科535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4、2022山东省一段综合类的投档分数线为549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2022高考录取名次:
1、理科:18000名以内(不含地方专项方向)。
2、文科: 2500名以内(不包含地方专项方向)。
3、理科建议:15000-24000名填报。
4、文科建议:2600-4200名填报。
5、闽台合作8000名以内。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福建师范大学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大数据,2022高考多少分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4.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大数据,2022高考多少分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2022高考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在各省份最低分数线如下:
1、2022福建省(本科)历史类546分以上、物理类521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2、2022安徽省(本一)理科558分以上、文科605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3、2022甘肃省(本一)理科483分以上、文科535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4、2022山东省一段综合类的投档分数线为549分以上可以填报福建师范大学。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9个、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福建师范大学

5. 2021福建师范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福建师范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福建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21福建师范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6. 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专业有哪些

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专业有哪些目前还没有公布,可以参考2014年的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7. 2021福建师范大学考研什么时候报名?

2021福建师范大学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福建师范大学考研报名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福建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有关考研报名入口详细内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有关考研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详细公告可查看【各省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有关考研各大高校报名公告内容可查看【各省市各大高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2021福建师范大学考研什么时候报名?

8.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招”,做好我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标代码13472),英文名称为“CONCORD UNIVERSITY COLLEGE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第三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通过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相对较大的地区调整。


第三章  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各省(区、市)录取专业调配采用“专业级差”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投档等效成绩(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配。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以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福建省艺术类各专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浙江省各专业按规定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各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福建省内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相应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省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福建省外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所在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在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综合、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要求,以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最低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学院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成绩仍相同的,将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  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实验班)为我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项目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类专业志愿,或有填报该类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学生需在第一学年末参加雅思或同等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未达到者按学院课程计划学习。根据教学安排,进入实验班专业课程学习的学生,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第四年可自愿选择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学分互认),也可选择继续留在我院就读。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与审计中心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8673。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代办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172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223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8年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价费〔2018〕18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高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2019〕243号)等批文核定标准执行。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符合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标准者予以注册SQA学籍,按照SQA收费标准缴纳学籍注册费。第四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选择留在我院继续就读的学生,第四年学费按照17000元/生·年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487号)文件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和学院闽师协财〔2018〕4号文件执行。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供应商据实结算。其他代办费用含军训服装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院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九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和出国留学阶段,学业成绩分别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者,由我院授予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由国外大学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cuc.fjnu.edu.cn/


招生办 E-mail:xhzs@fjnu.edu.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8770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0591-22867966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普通高校当年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