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毕业论文答辩老师会问些什么问题

2024-05-13 23:16

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毕业论文答辩老师会问些什么问题

一般来说有以下问题:
1、国外个人理财业务有哪些?个人理财业务中哪些属于金融衍生产品?
2、某种业务的条件、优势、劣势?
3、你认为这些业务中哪个品种的风险最大,为什么?如何规避?
4、你认为从我国的实际来说国外的哪些品种在我国未来是可以发展的?
祝你答辩顺利!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毕业论文答辩老师会问些什么问题

2. 毕业论文我写的民生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分析,偏营销,读的是金融,所以初稿过后老师让我加上assessm

银行理财产品是以银行的信用为担保,拿购买者的钱去做投资。分析看几点:
1、资金的投向
2、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
3、同期其他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4、互联网理财及传统货币基金的收益
5、很多银行理财资金被用来做银行间的拆借及协议存款,这个的利率你也要了解下。

其他可以分析的:起点金额、期限(注意到期日是否是月末季末年末,如果是一般会高些,银行要揽储)、预期年华收益、发行地区(区域型的可能会高些)、购买渠道(柜台、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先说这些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3. 想学学投资理财技巧,这方面找什么老师最好呢?

  很高兴为你解答,想投资理财是个很不错的想法,现在什么都涨得快,就工资涨的慢,在2012年这个信息化时代里要怎样投资理财啦?据我所知,投资可做实货投资和资本市场。(对个人理财来说,首先你要制定好你的理财目标,这个目标要有量化和期限,比如你有2年的期限,想要做什么呢?买房?买车?还是仅仅是赚取旅游费用?
  其次风险和收益是均等的,只能说是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去实现理想的收益,你可以进行资本投资,股票,基金,现货,期货,保险,艺术品都可以进入,同时要多学习交流,才能在知识增长的同时体会到投资的乐趣以及带来资金的回报。
  其实这些投资渠道也很简单,)
  实货 比如做小摊位的商品买卖,等各种实货性的投资,这个投资成本低,风险小,可考虑。
  资本市场 比如股票 期货 现货  证券  基金等等,
  股票----优点:T+1交易,有市值(除非上市公司倒闭),适合单线,100%保证金被套可以用时间等待,适合做中线人群
  缺点:盘大 不能当天出场,被洗被整荡厉害,限制了资金有效利用;只能做涨不能做跌,限制了操盘方向,涨跌停10% 风险中等 推荐(不过近期没啥做头得)
  期货----优点:T+0交易,双向交易,涨跌均可做,当天进出场不限次数,1%-10%左右的保证金,资金放大化,即风险也放大了10倍比股票。
  缺点: 风险可控性弱,大资金玩的游戏,不适合中小资金(我朋友一天赚7万,一个礼拜亏100万),存在爆仓穿仓,有可能血本无归 不推荐。
  起点较高,50万起 审批手续较复杂,需要提供多种手续
  现货----优点:T+0交易,双向交易,涨跌均可以做,当天可以出场,当天不限交易次数,20%保证金制度(比期货高,即保证股民资金安全,不被套,资金放大量小于期货),涨跌停7%,风险可控性强 推荐
  缺点:隐性,了解人少于股票,(投资价值大于股票个人觉得),不太适合大资金(当然熟手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能对冲)
  证券------,证券包括好多哦,风险不一,获利就不同了;
  总之都是,优点就是:商业银行通过证券投资来获得利润,或者是保持短期流动性.比如,商业银行购买国债,就是为了保持资金的流动性,随时可以变现,以应付存款人取款和贷款人贷款的需求.目前我国规定商业银行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缺点就是风险了,如果不能保证其流动行,会产生资金断链;信息获 取是无成本的,所有交易参加者都能同时得到影响价格变化的信息
  基金------他和股票一样风险大,操作麻烦,易受消息的影响,被几个涨价炒盘,资金流动大   一般不建议操作
  基金定投------基金定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投资人避免选时的困扰,你随时都可以做定投的。定投华夏、嘉实或兴业基金公司的基金都不错的。回报率只能从长期看,这几支基金过去5年的年回报率都超过了20%。定投就是要长期投资,短期的回报率没有意义的。
  关于基金定投,是要高风险高收益还是稳健保本有收益。前一种买股票型基金,后一种买债券型或货币型基金。确定了基金种类后,选择基金可以根据基金业绩、基金经理、基金规模、基金投资方向偏好、基金收费标准等来选择。基金业绩网上都有排名。稳健一点的股票型基金可以选择指数型或者ETF. 定投最好选择后端付费,同样标的的指数基金就要选择管理费、托管费低的。恕不做具体推荐,鞋好不好穿只有脚知道。
  一般而言,开放式基金的投资方式有两种,单笔投资和定期定额。所谓基金“定额定投”指的是投资者在每月固定的时间(如每月10日)以固定的金额(如1000元)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中,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方式。 由于基金“定额定投”起点低、方式简单,所以它也被称为“小额投资计划”或“懒人理财”。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具有类似长期储蓄的特点,能积少成多,平摊投资成本,降低整体风险。它有自动逢低加码,逢高减码的功能,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总能获得一个比较低的平均成本, 因此定期定额投资可抹平基金净值的高峰和低谷,消除市场的波动性。只要选择的基金有整体增长,投资人就会获得一个相对平均的收益,不必再为入市的择时问题而苦恼。

  依据朋友的情况,我建议你做现货  他不限投资资金,适合每个人操作,另外还设有夜盘,对上班族累也很适合,他服务费低,不像股票外界消息多,他是靠技术和经验操作,有专业人士指导,只要做到不贪心,稳打稳扎 不心急  落单为安,每天都有小回报。鉴于朋友的情况,你一定想投资风险小 投资低  利润适中的行业选这个行业不错,值得考虑

  业内人士认为,首先,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只要投资就会有风险”这个事实,在投资之前对投资的理财产品的特点、种类等有充分的了解,不要盲目预期过高。事实证明,只有充分的了解市场,了解公司和产品的潜力,投资者选择投资产品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可控的。
  其次,投资者要了解自己,对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有清醒的认识,说白了,就是有多少钱是救命的。对普通投资者而言,一个普遍的原则是“用闲钱去投资”,也就是说这部分资金即便出现了风险,也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
  另外,我建议朋友你多去看一些投资理财方面的书籍,加入一些Q群,多招人聊天  多交流、资源共享嘛
  希望这能帮到你哈
  (当然我个人特别推荐你多看一些这一方面书籍,学习相关的技术,让自己心里有底,要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判断,不能盲从,那样效果更好。另外,你可以多加一些Q群多找人聊天、交流,多总结。
  今年2012年基金定投和现货投资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你要多和别人交流,希望这能帮到你。)

想学学投资理财技巧,这方面找什么老师最好呢?

4. 很想学理财,我想有一位老师,谁 可愿意当我的老师>?????

网上有这方面的课程的,

5. 我的毕业设计是一个基于Android的个人理财软件,一般答辩老师会问些什么问题,特别是安卓技术方面的问题

涉及到金钱方面的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希望你往安全方面多做点功夫。比如密码加密,口令,令牌,银行转账等。还有网络方面的东西。其实这些对一个毕业生来说有点深,所以还是准备下你用到的技术,描述清楚就可以了。

我的毕业设计是一个基于Android的个人理财软件,一般答辩老师会问些什么问题,特别是安卓技术方面的问题

6. 我是学国际金融的 老师让写论文 有以下几个题目 哪个好写点 个人理财相关问题 7. 商业银行结算方式相关问

保险(寿险理财)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保险(寿险理财)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现阶段银行保险下滑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2、          升息预期下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策略



3、          现阶段银行保险合作模式存在的弊端分析



4、          论银行保险培训体系建设



5、          国内外银行保险业务模式对比研究



6、          论银行保险销售管理策略



7、          关于银行保险实务中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及其具体解决办法(此类题目可自拟)



8、          论邮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          证保合作的发展前景分析



10、     论证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     论各保险销售渠道的互相借鉴与推广



12、     如何利用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企业年金保险



13、     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4、     保险中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题目可自拟)









给一篇供你参考 一下: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及相关法律问题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范畴,二者归属于不同的制度。我国现行保险法规范了保险合同的成立,但对保险合同的生效却没有规定。由于对保险合同理论上的混淆,往往导致实践中的大量纷争。对此,笔者略抒管见,以期消除这种认识l的分歧,并对《保险法》的顺利实施有所裨益。

      一、保险合同成立于双方合愈—合同法上不争的结论

      1.“要约”与“承诺” 。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它是当事人之间意思一致的结果。合同的成立须要一个过程,即“要约”与“承诺”。保险合同也不例外。“要约”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在保险业务中,一般将投保人填写保险单视为要约,保险人签发保单被认为是对投保人要约的承诺。投保人提出要约后,保险人对要约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承保。其结果一般有三种:(l)保险人拒绝承保。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没有达成合意,当然就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2)保险人无条件承保。这种对投保人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保险人承诺之时即表明双方达成了合意,保险合同成立;(3)保险人有条件承保。比如:保险人在签发的保险单中提出某项条件:“投保人巧天内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成立”。这时双方意思表示还未达成一致,保险人的承诺构成一项反要约,经投保人承诺,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2. 保险合同的形式—从要式向非要式的嬗变  

      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保险合同成立于双方达成合意之时。但法律对保险合同的形式上的要求,也是决定保险合同能否成立的条件。我国保险立法对保险合同形式的确认经历了从要式向非要式的嬗变。

      我国传统的保险立法确认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1 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第3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5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据此,保险合同须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书面形式。1983年颁布的《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5条进一步规定保险合同必须经过“投保方提出投保要求,填具保险单”、“并经保险方签章承保后”,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经济合同法》做了修改。修改后的第25条删除了以前把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作为保险合同形式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这一条并未要求保险合同应采取的形式,但根据《经济合同法》第3条,保险合同仍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对此规定作了修改。《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保险法》对订立保险合同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要求。保险合同可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口头形式订立。只要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就成立。

      我国保险立法对保险合同形式要求的擅变,顺应了世界合同法从要式到不要式的趋势,保证了交

易行为的快捷、灵活与方便,是市场经济使然、是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使然。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1.  交付保险费为生效要件—实践中的误区。

      保险合同成立后即面临是否生效的问题。在实践中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投保人交付了保险费,但保险人尚未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任何保险凭证。如遇纠纷而诉讼,法院一般认定投保有效而判决保险人

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有人认为这是因为保险合同“绝大多数是以收费为生效要件。”这种理解将投保人履行义务与合同生效混为一谈,是布良片面的。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约束力。保险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投保人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能够得到保险人的赔偿。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间与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保险期限)是一致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意味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保险责任开始后才有可能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未生效,保险人不可能承担保险责任。

      诚然,在有些情况下,保险合同从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时起生效,但这不是因为“交付保险费是生效要件”。在有些情况下,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承诺的一种推定形式,即使日后没有保险单等文件的证明,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这种行为可使人根据常识或交易习惯推知其作了承诺的意思表示,这就表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日期,只要保险合同在成立时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生效要件,即:(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保险合同就能产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履行合同义务,这和保险合同的生效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可以同意投保人延期交纳保险费,甚至同意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分期缴费,合同仍然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生效。交付保险费不是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除非当事人之间有这样的约定。例如,保险人为了防止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拖欠保险费,往往会特别约定:“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清本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时开始。”

      2.  保险合同何时生效。

      (l)  生效于约定之时—“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对于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罗马法上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prinaipder sinuitanitotod.simuedulne entshung),认为当事人合意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法律行为的成立与其效力同时发生。在此原则下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不加区分。合同成立之时也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但是,在德国和法国继承罗马法时,已根本改变了这一原则。根据台湾学者王伯琦先生的解释,作出这种更改的原因在于罗马法十分强调法律行为的形式,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文艺复兴到十六世纪杜摩兰正式提出“意思自治”原则,个人主义思潮在欧洲勃兴,个人权利、个人意思要求受到尊重。人本的思想已经成为人们意识觉醒后的理性追求在私法领域反映这一思想的“意思自治”原则,从法哲学的角度来说,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每一社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行为、自主负责。

    “意思自治”原则在它被提出之际,是为解决法律冲突问题,确保合同合法的。由于它尊重个人意志和个人权利,把人放在社会主体的位置上,“意思自治”原则已得到人们的普遍确认,并与“身份平等”、“私权神圣”一起被奉为私法的三大基石。它的适用范围也突破了法律冲突领域,而被认为是合同自由的代名词,它的内容包括是否缔约的自由、与淮缔约的自由、合同形式自由与合同内容自由等等。

      保险合同的生效首先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正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在立法上确认了保险合同生效的“意思自治”。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比如,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清本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时开始,’;卫星保险合同约定发射点火的那一刻为生效时间。

      在我国保险业务实践中,订立保险合同普遍实行“零时起保制”。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往往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次日或约定的未来某一日的零时。由于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合同的条款预先都由保险人制订,这使保险人的业务开展更加迅捷、方便,但对投保人来说,他只能要么全部接受,要么不接受,投保人协商缔约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被剥夺了。投保人要想投保,也就不得不接受某些不公平合理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甚至交了保险费,但是到约定生效的零时这段时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对投保人来说未免有失公正。对此,国家往往加以干预,比如,规定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法》第17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法》第30条),以此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标准合同带来的弊端。

      (2)  未有约定,从保险合同成立时生效—《保险法》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对保险责任的起讫日期未有约定或还未及时约定的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关系到保险人是否承担赔

偿责任,投保人索赔是否有效,是实践中最易引起纷争的问题。保险人往往以投保人未交付保险费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未生效。正如前面所论述的,交付保险费与合同生效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保险人不能以此主张合同未生效,但可以投保人未履行义务(交付保险费)作为自己履行的抗辩。未约定或未及时约定保险期限的保险合同条款欠缺,“至于条款不齐备或不明确,则可以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完善合同的内容”。按照《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应该是使保险人承担责任,投保人得到赔偿的解释,即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解释。保险合同的生效,应遵循“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私法原则。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的一般生效

要件的合同在成立时起就产生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未约定生效条件的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保险法》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原则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制度比较特殊。人身保险在承保过程中,存在预收费用问题,比如体检费的预交、等额于保险费的金额预交,并规定在保险人同意承保时预交的费用自动转为保险费。这种预交费用的做法是人身保险所特有的,因为《保险法》第59条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能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所以,人身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交清保险费或交付首期保险费时生效才合理。

7. 我想找一个可以教我理财的老师

刚步入社会,如果收入不高,暂时还是建议不要太考虑介入投资理财,先稳定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在有一定积蓄后再考虑如何投资理财最好。如果有兴趣可以先去网上看一些资料书籍给自己先打好基础。
 学习理财的渠道很多,但是想要做好理财首先要明白投资不能盲目,无论如何考虑投资理财之前,一定要明白投资理财的定义,虽然目前有网络上很多的投资渠道,个人都可以进行投资,也很方便。但是以一个专业的投资者的身份我还是要建议你:

  1、做投资和做其它事情一样,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例如三年内买房,或者一年内收益增长到某个水平等等。确立了目标之后才可以开始制定相对应的计划。

  2、有了明确目标之后第二部就是对本身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例如:是否负债、收入是否稳定、手头资金是否有一定的限制,多长时间内自己的固定收入是否会增长等等。

  3、通过较为全面的评估之后,确定大体的一个理财步骤和规划,而后进行理财投资渠道的选择,搭配以及后续的资金配比操作等等。同时还要注意是否需要学习研究的知识,以便在后续的理财过程中能做到按计划进行从而达成自己的理财目的。

  4、提示如果不能做到合理的对自己整体理财做一个规划,只是单纯的投资某个单品种理财不但效率不高,更有可能导致巨大的风险。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是理财最精辟的至理。

5、个人也是多品种的去利用自己的钱,涵盖了保险,贵金属,股票,基金等等,将有限的资金做到最合理的应用才有意义。这里也只能简单说到这些了,具体到各人要如何规划,可以和我做更多的探讨和交流

我想找一个可以教我理财的老师

8. 老师收入一般如何理财啊?

个人投资理财方式较多,如:定期、国债、受托理财、基金等等,若您持我行卡购买,建议您可以到我行网点咨询理财经理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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