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2024-05-16 16:55

1. 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第二支柱资本要求。1、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3、银监会有权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审慎的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分覆盖风险,包括:根据风险判断,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根据监督检查结果,针对单家银行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拓展资料1、关于银行资本充足率1)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自身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代表了银行对负债的最后偿债能力。银行用少量资本运营大量债权资产,以此来获得高回报率,这就是“杠杆原理”,但这也是银行产生系统风险的根源之一。2)银行资本充足率表示的是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银行能够以自己的资本承担这个损失的能力。这个指标目的主要是控制风险资产的使用过度,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能金融机构能够正常经营和发展。3)为了让金融业在众多风险面前有足够的抵抗能力,最低限度地降低金融业暴发危机引起社会动荡,1988年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会议上确定了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2、关于银行资本1)银行资本指商业银行自身拥有的或能永久支配、使用的资金,是银行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注入的资金。从所有权看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银行资本家投资办银行的自有资本;另一部分是吸收存款的借入资本,借入资本是银行资本的主要部分。从经营借贷资本并以自身资本用作借贷资本看,银行资本属于借贷资本的范围;从经营一种资本主义企业并获得平均利润来看,银行资本又具有职能资本的特点。2)资本是一种资金来源。一家新银行需要有资金来支付在土地、房屋和设备资本投资等方面的初始成本。原有银行需要有资本金来支持发展,维持正常经营和使经营手段现代化。另外资本还用来支持重大的结构调整,如收购和兼并。3)资本是用来覆盖非预期的经营损失。为了防范贷款和投资损失对正常经营产生影响,银行要根据贷款和投资的风险状况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但贷款损失准备金只覆盖预期的经营损失,超过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和投资损失要由资本来承担。如果非预期损失超过了资本额,则银行就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就会发生倒闭。

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2. 中国银监会重申五家最大银行应达到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11.5%。这是什么意思?

从审慎监管的角度出发,2011年年初,银监会“腕骨”(CARPALs)监管指标体系根据5家大型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资本监管目标值和触发值,其中监管目标值均未低于11.5%的最低资本要求。

  2010年报显示,目前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27%,建设银行为12.68%,中国银行为12.58%,农业银行为11.59%,交通银行为12.36%。五大行资本充足率均高于11.5%。而核心资本充足率方面,工行为9.97%,建行为10.4%,中行为10.09%,农行为9.75%,交行为9.37%。

    目前全球最大的100家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4.87%。

3. 银监会2022年出台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快转变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形成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民营银行监管体系,为民营银行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引领,做好沟通协调。
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快转变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形成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民营银行监管体系,为民营银行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引领,做好沟通协调。坚持统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督促民营银行遵守商业银行各项审慎监管要求,根据民营银行特点,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坚持试点经验和常态化设立相衔接的原则,有效落实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五项原则。

银监会2022年出台最新政策

4. 银监会2022年出台最新政策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如下:
1、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2、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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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银监会2022年出台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快转变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形成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民营银行监管体系,为民营银行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引领,做好沟通协调。
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快转变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形成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民营银行监管体系,为民营银行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引领,做好沟通协调。坚持统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督促民营银行遵守商业银行各项审慎监管要求,根据民营银行特点,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坚持试点经验和常态化设立相衔接的原则,有效落实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五项原则。

银监会2022年出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