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2024-05-18 22:50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规定处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1、自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5.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需要根据金额的大小进行确定。分别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的实质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以生产经营、商品交易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性质;
2、公开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其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媒介,如媒体、互联网、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否则无法让社会公众知道,犯罪行为难以达到目的;
3、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仅仅是在本单位职工内部筹集资金,或者是在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即使筹集的资金数额再大,也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还本付息的承诺。即行为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高额回报。这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应有之意,只有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才符合“存款”的特征,如果没有还本付息的承诺,就不具有“存款”的特征,行为就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当然,这种还本付息的承诺,不一定非要以金钱兑现,以有价值的实物归还,债权债务的抵消也可以;回报也不一定以利息的名义兑现,以其他名义也可以。
一、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一般来说,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一)其特点是: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所以,一般来说,企业的合法集资行为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个人募集资金的审批。也就是说,任何个人的募集行为均为违法。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进行,违反法律规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2、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
3、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

6.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标准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机构保管并可以由其利用的货币资金或有价证券,它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或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或依法无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7.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犯量刑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需要根据金额的大小进行确定。分别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的实质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以生产经营、商品交易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性质;
2、公开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其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媒介,如媒体、互联网、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否则无法让社会公众知道,犯罪行为难以达到目的;
3、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仅仅是在本单位职工内部筹集资金,或者是在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即使筹集的资金数额再大,也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还本付息的承诺。即行为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高额回报。这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应有之意,只有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才符合“存款”的特征,如果没有还本付息的承诺,就不具有“存款”的特征,行为就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当然,这种还本付息的承诺,不一定非要以金钱兑现,以有价值的实物归还,债权债务的抵消也可以;回报也不一定以利息的名义兑现,以其他名义也可以。
一、非法融资的定罪会判刑多少年
非法融资判刑多少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分别是:
1、非法融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特征如下: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随着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也在不断扩展和增加,在实际生活中,还需要在生活细节中学会鉴别非法行为,只要符合以上法律特征,行为人实施了以下行为的,即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犯量刑标准

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三个量刑幅度:第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个人在哪些情况下会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会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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