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人才引进条件

2024-05-14 07:13

1. 上海落户人才引进条件

上海落户人才引进条件拥有高学历、高级专业、高新技术人才;就职于金融重点机构、贸易重点机构、航运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人才;属于行业专门人才,航运专门人才、传统医学人才、体育专门人才; 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这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人才引进的措施?1.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出台系统完善、政策优惠、操作性强的人才引进配套文件,明确规范引进工作程序,让引进的人才真正为我市服务、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服务。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议市委、市政府在人才引进政策中将高级技师列入高层次人才范畴。2.在人才引进上,可采用“柔性引进”的灵活方式,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兼职、短期聘用、承担项目与课题研究等灵活方式引智。 3.突出人文关怀,打造引才特色品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随时掌握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落实好住房保障、安家费用、户籍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4.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需要,定期制定发布人才储备目录,进行精准储备。同时提高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工资待遇,可参照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5.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列席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工作机制,让他们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审议。对优秀科技人才,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提高政治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落户人才引进条件

2.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如下: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位证;2、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4、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5、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后,可以让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且所需时间短,本科2年、硕士1年即可落户。而且只要满足学历条件、公司有落户资格并且愿意给予的,缴纳对应时间的社保即可落户。对于高层次人才,比如博士、高级职称、省部奖励等、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比如硕士、本科、二级技师、高技能人才,比如获奖、高级技师、二级技师并获奖、 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等可直接落户上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3.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是什么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如下:(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2、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二、上海落户重点机构有哪些上海落户重点机构有:1、高新技术企业;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3、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4、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4.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如下:1、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2、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3、拥有发明专利;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年龄45周岁以下。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5.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6.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上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1、引进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执照、验资报告、法人登记代码证,事业单位引进应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2、《引进人才登记表》。3、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4、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5、户口迁入地同意迁入的证明。6、引进人员及随迁(随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7、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由地级人事部门发函)。8、体检表、结婚证书、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需要申报的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即《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关于申办条件,关于申办材料,关于申请的提出,关于办理流程,户口迁移,关于家属随迁,关于户口注销及其他。申办条件: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等。"

7.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法律分析: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

8.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主要包括以下11类人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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