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的诉讼是破产后的诉讼吗

2024-05-04 15:10

1.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的诉讼是破产后的诉讼吗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的诉讼是破产后的诉讼的

关于诉讼参与人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将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该诉讼或者仲裁。而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不得因其债权而单独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而应该统一进行债权申报,通过破产程序来满足债权。
新《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的诉讼是破产后的诉讼吗

2.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给其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一)交接前如果成立清算工作小组的,在交接时让相应的清算工作小组成员参与交接。如财务小组成员接受财务资料、资产小组成员接受财产等。这样有利于提高效率,避免交接人向管理人交接后,再由管理人和有关清算小组成员之间重复交接的工作。
(二)原法定代表人印章遗失、无法找出破产企业物品或资料的,应当书面说明。在移交中,往往出现移交人不能交出应交接的财产、物品或资料的情况,具体原因包括有关物品或资料遗失、被盗、毁损等。对于不能交界的情况,管理人应当要求法定代表人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据、线索,以明确责任并有利于管理人向有关人员追索。
(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接管,主要是接管不动产权属证书及于不动产相关的协议(如租赁协议)。对于权属范围不清、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未登记的财产,管理人应及时确权或登记。对于闲置的、具备对外出租条件的不动产,如果案件处理周期比较长,可以在不影响最终变价清算的前提下对外出租,以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四)对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用品、存货(包括企业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易于流失的动产,管理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盘点并编制上述财产的盘点表,也可以采取集中、封存等方法进行管理。对于季节性、易损、易腐、易跌价或者保管费用较高的财产以及其他不适合长期保管的商品,应当及时变卖。管理人的处理方案,要向法院报告,申请法院许可进行变现。
(五)管理人对所接管的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六)债务人的财产权利,如果不依法登记或者不及时行使将丧失权利的,管理人应当及时予以登记或者行使。
(七)对于现金等可以由管理人确定的会计等专业人员负责保管和核算,并注意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银行存款,可以采取全面销户集中存款的方式,划入管理人账户集中管理,并应当注意有无资金挪用、非正常支出和不明去向等情况。
(八)管理人应当注意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企业商号等无形资产的管理,调查了解所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注册登记证明及协议,必要时应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确定无形资产的权属情况,避免无形资产的流失。对于可能存在权属争议的无形财产,应当及时依法确定权属。
(九)对于出资形成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出资企业并依法行使其作为出资人的权利。
(十)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企业的印章、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时,应当要求交接人出具《交接事务承诺书》保证其对所移交资料等的无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要求其签名确认。
(十一)为避免无法预见的损失,管理人可以根据要求,为有损失风险的财产购买必要的保险。
(十二)管理人对于财产、资料、业务额询问权。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收仅仅是外在现象,其目的是要清理资产、摸清债权债务,这就需要对破产企业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除接管企业外,还必须重视对原工作人员的询问。管理人在与破产企业的员工对话前,必须确定询问目的并草拟好详细的询问提纲,突出重点,以便在谈话过程中有的放矢。询问完后,要双方签字。如果管理人询问的人员拒绝回答,那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十三)交接后管理人应该采取的紧急措施。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法律名词。“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