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2024-05-17 06:56

1.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2.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员工需等到退休时才能取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员工需等到退休时才能取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4.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亲你好[开心]不可以,职工不继续交公积金,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情形,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一般需要员工符合退休等情形时,提供退休证明才能将其取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和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摘要】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提问】
亲你好[开心]不可以,职工不继续交公积金,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情形,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一般需要员工符合退休等情形时,提供退休证明才能将其取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和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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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员工需等到退休时才能取出。
一、在公司交的社保辞职了能取出来吗
辞职后社保一般不可以取出来。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个人所交的那部分,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清理结算的好,要不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
二、住房公积金封存到账多久
1、住房公积金封存以后,还没有规定具体时间能够提取出来,如果是离职以后到新单位工作,公积金都是转到新单位,如果新单位并没有公积金或者没有接手新单位,能办理全额提取手续,时间一般要0-2年不等,各个城市都有所不同。
2、住房公积金封存是因为有些职工某种原因才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封存,如果是离职以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可以进行提取,职工在离职以后一个月以内会办理账户封存,所以职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公积金比较合适。
3、还有就是公积金账户状态也决定是否能进行办理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如果试职工公积金在正常缴存或者在单位账户下封存,这种情况应该由原单位进行办理,如果是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进行办理或者委托他人进行办理。
三、事业单位辞职后能领哪些钱
按相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多领取一个月的工资,5年就是5个月的工资,但是前提是你们有没有劳动合同,按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合理的话),其次按相关规定顺便说一句,如果你辞职,你将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是合同期满或解雇,领取是每缴纳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除非你的新单位继续缴纳失业金,而你能从原单位提供缴纳记录(失业保险手册,盖劳动局章的)公积金可以在新单位续交,如果不叫在买房子时可以取出,也可以在封存后两年取出,也有的地方凭失业证可以取出,各地政策不同,总之可以取出,记住向单位的人事部门手续要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可以取出来吗

6. 住房公积金的不交了可以取出来吗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住房公积金交了一年不交了,之后能取出来么

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去当地公积金办理封存。本地的一年以后可以提现;外地的随及就可以提现。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扩展资料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交了一年不交了,之后能取出来么

8. 住房公积金的不交了可以取出来吗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