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利息可以算自有资金吗

2024-05-17 02:33

1. 专项债利息可以算自有资金吗

专项债券资金不能用作项目的资本金。不仅不能,反而需要明确项目的资本金。专项债项目的资本金,必须来源于财政资金。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首次提出,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的债务性融资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应是非债务性资金。

在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实际项目中,项目资本金一般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或项目承建单位(包括下级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提供,地方专项债并未用作项目资本金。

国发〔2015〕51号文规定了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其中与地方专项债项目相关的要求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在规定最低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等。

在目前已发行的地方专项债所对应的项目中,除少部分土储和棚改项目外,项目自有资金及资本金比例均保持在20%以上。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项目的资本金比例高达70%-80%,地方政府专项债在项目总投资中作为补充融资。

总的来说,专项债券资金不能用作项目的资本金。不仅不能,反而需要明确项目的资本金。专项债项目的资本金,必须来源于财政资金。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往往无法仅依靠一期专项债就可以完全覆盖项目融资需求,未来还需要通过继续发行专项债或者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继续完成项目融资。

专项债利息可以算自有资金吗

2. 专项债券是否可以列支前期费用

专项债券可以列支该专项工程的前期费用,只要用于该专项工程的必要支出即可。
扩展阅读: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3. 什么是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法律分析:政府专项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地方事业单位发行的财政收入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在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前提下出具的债务凭证。发行时,是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收入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和调度。利息债务,字面上说,是一种需要支付利息的债务,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应付债券等,主要区别于无息债务,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三、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
(一)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二)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债务。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三)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地方政府或其部门、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相应预算管理。

什么是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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