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24-05-17 15:44

1.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您好,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3.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4. 公积金领取要准备什么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3.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5. 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不能贷款买房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贷款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6.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什么材料?

(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1、《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
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人身份证;
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
③提取人身份证;
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
③提取人身份证;
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
②《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
③提取人身份证;
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一、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本人领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租房提取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办事网点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职工提供的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任意一家。
4、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单位代提取: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非贷款购房提取
一手房:
1、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
2、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3、广州市外一手楼的,还需提供发票。
二手房:
1、房地产权证;
2、契税完税证(或契税完税证)。
征地补偿购房: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2、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广州非按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
贷款购房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3、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4、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广州按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
租房提取
1、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到单位加盖公章(网上下载打印后填写,盖章后去银行网点办理较好);
5、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二、苏州的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按照国家规定的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以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三、怎样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单位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8.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