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9 03:53

1.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内设机构

设17个职能处(室),均为正师级。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督察处、政策研究处、防火监督处、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作战训练处、信息通信处、科技处、法规标准处、警务处、宣传处、后勤处、装备处、财务处、审计处、管理处等。设8个直属单位,包括消防博物馆、灭火救援信息中心、干休所、农场、综合物资供应站、招待所、机关门诊部、勤务中队等。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内设机构

2.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防火监督处

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指导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指导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指导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

3.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介绍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为正军级单位,列公安部第七局。武警消防部队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武警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是公安机关为负责一个县(市)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属的武警消防部队的营级建制部队,维护地方稳定和社会发展。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知识普及、消防业务培训和对所属中队的管理等业务;所属消防中队主要担负着辖区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介绍

4.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技术要求

防护服的结构防护服是由外层、防水透气层、隔热层、舒适层多层织物复合而成的。这种复合物可允许制成单衣或夹衣。并能满足基本服装制作工艺要求和辅料相对应标准的性能要求。防护上衣保护的区域防护上衣应对消防员的上部躯干、颈部、手臂和手腕提供保护,但保护的范围不包括头部和手部。防护上衣和防护裤子多层面料之间的重叠部分不应小于200mm。衣领防护服的衣领高度不应小于102mm,并应有搭接或扣牢配件。衣领的结构应包括外层、防水透气层、隔热层。门襟门襟的结构应包含外层、防水透气层和隔热层。袖口袖口应设计得使之能保护消防员的手腕,并防止燃烧的废碎片进入到袖子中。袖口不得妨碍防护服的穿着,并应与防护手套的佩戴相配合。防护裤子防护裤子应对消防员的下肢和腿提供保护,但不包括踝部和脚部。

5.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作为有效预防火灾的重要工作,严格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一)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二)实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按照《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此外,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也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三)对各种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消防产品是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各种消防产品制订了市场准入制度。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内外消防产品都应遵守市场准入制度。目前中国对消防车、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4类12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制度;对防火门、灭火器等9类53种产品实施型式认可制度;其它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前具体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及准入制度的评价工作,四个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强制检验工作。即: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有关人员应持证上岗。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监督管理

6.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中国消防队伍

中国消防队伍,是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其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并存的消防保卫力量体系。(一)公安消防队伍。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总员额近124657人,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同等待遇,是中国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主力军。注:在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采取增加行政公安编制建立非现役公安消防队伍,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全国共有950多人。(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政府投资、多种体制、公开招聘、公安管理”的形式,以合同制用工方式招收专职消防队员,组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约1万多人。(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在机场、港口、油田、电厂和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设有专职消防队,目前全国共有7.6万人,主要担负本单位内部的消防保卫任务。

7.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科技与消防产业

(一)消防科技。中国消防科学技术研究主要涉及火灾科学、消防技术与消防软科学等领域,逐步形成了以公安部所属的消防研究所为骨干,涵括大学、企业和产业部门研究机构,相互沟通合作的消防科学研究体系。中国消防科研的主要机构是公安部直属的天津、上海、沈阳、四川消防研究所。四个消防研究所研究方向分别是:天津所主要负责火灾基础理论、消防工程技术、消防规范、消防信息、耐火构件、灭火剂研究等方面的研究;上海所主要负责灭火理论、消防装备、灭火技术与战术、火场防护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沈阳所主要负责火灾探测理论、自动报警技术、消防通讯等方面的研究;四川所主要负责建筑火灾理论、建筑防火技术、材料阻燃等方面的研究;近年来,还开展了哈龙替代技术的研究。此外,在一些大学和相关研究机构里,近几年陆续建立了一些消防科研机构。在林业、煤炭、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检验等部门也设立了为本部门本行业服务的消防科研机构。一些大型消防企业里也设有产品开发设计研究机构。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科技与消防产业

8.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主要特点

武警消防部队既不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其主要特点是:领导体制的双重性。武警消防部队不仅要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部队建设的军事性。消防部队不是一般的地方机构,他平时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训练和教育,执行各项任务。执勤任务的繁重性。军中有句俗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消防部队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部队以执勤为中心,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火、灭火及抢险救援等各项任务,消防部队要求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必须按照规定着装,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0秒。部队居住的分散性。执勤目标和灭火对象的分散决定了消防部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社会联系的广泛性。消防部队接触社会面广,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部门都跟消防有关系。执行法律的严肃性。消防部队同时也是一支执法的部队,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权。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是我国消防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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