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分类

2024-05-17 15:59

1.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分类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依照评价的对象或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矿山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评价等。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依据“无问题无灾害”即“优良”的基本原则,即以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严重程度等级来反映矿山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等级,用一个中性词“质量”表述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轻重程度,即问题越多越严重,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愈差;反之,则好。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时间段分为回顾性评价、现状评价及预测评价三种类型。根据历史资料进行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回顾性评价,即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历史评价,这种回顾性评价是建立在有历史资料积累的基础上完成的,通常只能在具有历史资料的大、中型矿山进行,其评价结果能反映矿区环境地质问题的发展变化过程;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价是对目前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是根据调查期间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的,这种评价可阐明矿区环境地质问题的现状,是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可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供依据,是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最主要形式。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预测评价通常在矿山建设前或根据现有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现状,依据其地质环境条件、开发方式、开发强度等预测其将来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的种类、规模及危害程度等,是对未来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价,其目的在于通过预测评价,为预防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选择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防治方案,减少其不利影响。
根据评价的对象多少、内容复杂程度,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分为单问题评价和多问题综合评价等。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分类

2.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选用合适的数学方法,对矿山地质环境质量优劣做出评判和等级划分。评价的目的是为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规划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为矿山企业制定防治与减少矿业开发所带来的环境地质问题提供参考依据,因而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在矿山地质环境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评价分类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依据“无问题无灾害”即“优良”的基本原则,以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严重程度等级来反映矿山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等级,用“质量”表述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轻重程度,即问题越多越严重,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愈差;反之,则好。因此,按照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时间段,可分为回顾性评价、现状评价及预测评价三种类型。
根据历史资料进行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回顾性评价,是建立在有历史资料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它通常只能在历史资料比较齐全的大、中型矿山进行,其评价结果能反映矿区环境地质问题的发展变化过程。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则通常是在矿山建设前或根据现有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现状,依据其地质环境条件、开发方式、开发强度等,预测其将来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的种类、规模及危害程度等,是对未来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价,为预防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选择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价是对目前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是根据调查期间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的一种多问题综合评价,这种评价可阐明矿区环境地质问题的现状,是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可以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供依据,是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最主要形式。也是本次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二、评价等级的划分
将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等级分为较好、中等、差三个等级来评价(图5-1)。
三、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的根本条件和理论基础,是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核心和关键环节。依据指标体系可以确定一个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其总体效应来反映被评价矿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

图5-1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等级的划分


图5-2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示意图

同一矿山存在多种严重程度不一的问题,不同的矿山存在不同的地质环境问题,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动态变化又决定了矿山不同时期存在不同类型、不同严重程度的环境问题。因此,要通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评价来反映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选择的环境指标,应覆盖适当的时空范围,反映多环境因素,并使指标提供的结果客观准确,反映的矿山环境信息的质、量最大化,所用的时间和成本最小化。具体来说,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代表性原则
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应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客观反映矿山环境的现状以及变化特征。
2.适用性原则
指所选指标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在实际调查和数据统计中容易获取数据,使调查工作经济可行。
3.独立性原则
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应该互不相关,彼此独立,以便保持清晰的指标结构和合理的指标数量。
4.可比性原则
所选指标应该具有横向可比性和纵向的连续性,这有利于资料的积累和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矿山环境质量的研究与评价,掌握矿山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根据以往工作成果,本次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所确定的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1)要素层:分资源毁损、地质灾害、环境污染三个要素。
2)指标层:即每一要素包括若干个指标,如资源毁损要素包括土地压占与破坏、水资源破坏等两个指标;地质灾害要素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两个指标;环境污染要素包括固体废弃物、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三个指标(图5-2)。
3)因子层:每一个指标都可以用一个(或多个)因子来表征,如土地压占与破坏指标包括压占破坏土地面积、压占破坏土地类型两个因子等(表5-1至表5-9)。
四、评价指标等级的确定
中国地质调查局2004年10月颁行的中国地质调查工作标准《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总则(试行)(DD2004-02)》(以下简称总则)规定,按地质环境质量指标数值,对评价区进行综合性区域地质环境质量等级分区,分区等级统一规定为:地质环境质量好、较好、较差、差四级,以此原则将评定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的指标因子及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等级划分为“好”(I级)、“较好”(Ⅱ级)、“较差”(Ⅲ级)和“差”(Ⅳ级)等4个等级(表5-1)。

表5-1 各指标因子等级赋值标准及加权评定分值对应等级

注:表中所列为《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总则(试行)(DD2004—02)》中分级的参考等级
但根据《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规范(DB43/T304—2006)》有关规定,结合先期试点工作有关成果,本次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所确定的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相应等级标准如表5-2。

表5-2 各指标因子等级赋值标准及加权评定分值对应等级

本表采用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严重程度来表征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的优劣,并采用就近归属原则:如F0小于0.5归为较好,大于或等于0.5而小于或等于0.7时归为中,大于0.7时归为差。
评价地质环境质量,首先要确定影响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指标的等级。通常确定评价指标等级有三种方法:
1)直接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因子等级的依据。这类指标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6类地质灾害;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等指标。
2)采用行业推荐值或地区(矿区)平均值作为划分指标等级的依据。
3)依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于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指标。优先制定定量化指标,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定性描述指标等级。制定的指标有绝对数量指标和相对比率指标等。如土地压占与破坏、水资源破坏等。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以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的实际情况,在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采用以下指标等级作为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依据(表5-3至表5-10)。

表5-3 水资源破坏指标等级标准


表5-4 土地压占与破坏指标等级标准


表5-5 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指标等级标准

注:根据《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附录A,三项条件中有1项条件符合某一较高等级者,即取该等级的标准分值。

表5-6 地质灾害规模指标等级标准

注:各项条件中有1项条件符合某一较高等级者,即取该等级的标准分值。

表5-7 固体废弃物指标等级标准


表5-8 水污染指标X6评价指标等级标准

注:地表水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表5-9 土壤污染指标X7指标等级标准

注:土壤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在上述各个指标中,当某一指标只有一个因子时,该因子数值的评定等级就是该指标的评定等级。如果某指标可用若干因子表示时,则应选定这些因子数值评价等级中表征地质环境质量最差者为该指标的评定等级。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如对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不进行取样化验的时候,其污染等级的划分,通常采用定性描述指标等级。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由多种因素决定,因此选择评价因子要能整体上反映矿山地质环境,其评价结果才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等。因此,在分析不同类型矿产开发、不同地域以及不同开发方式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基础上,本次研究按指标类型分别制定量化指标,确定权重,构建一个由资源毁损、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组成的准则层,7项指标构成指标层,采用有关数学评价原理建立多指标、多层次、多阶段的综合评价理想模型(目标层)(图5-2,表5-10)。

表5-10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量化评价要素(权重)、指标(权重)和分类

3.  矿山环境质量评价与地质生态环境保护

一、矿山环境质量评价
环境质量评价是环境保护领域中带有方向性并颇具实践意义的工作。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就明确规定:“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近年来,国家计划、经济和环境管理部门把环境影响评价定为开发和建设矿山可行性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每个矿山,不仅从经济角度进行评价,而且要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评价。目前,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仅在单个建设项目(例如矿山、水利工程等)、城市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对评价内容、评价程度、评价方法尚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急需加强这方面工作的研究。一般要求矿山环境质量评价应同时作好”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并按要求写出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编出环境质量评价图。
1.矿山环境质量评价
我国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确定矿山主要污染源的情况下,经调查和测试得出污染源的具体值,然后与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确定超标率、超出率等作为评价依据,并据此提出环保对策及净化措施。这是一般初级的、简单的评价方法。另一种是采用环境综合指数或模式,即以各单要素的EQI和总环境质量指数ΣEQI指数表示。各单要素的EQI值又由几个单一污染物的分指数组成。
四川省地矿厅的宋光齐等编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一书中总结了矿山环境质量评价的意义、方法、程序和应该给出的成果,以及矿山环境预测和监测的一般方法。曾键年在他主编的《矿山安全和矿山环境保护》一书中在谈到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质量监测的同时,还强调了矿山文明生产和矿区绿化的重要性。
矿山环境的环境质量指数评价法,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其实质是找出影响矿山环境的各单个要素,分别求出其分指数,然后将各分指数综合为总指标加以评价;也有人主张以污染环境状况、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三者构成各不相同的环境质量三角形,并以其代表该矿山的环境特点。根据国外的经验,采用EQI法的前提是,必须取得足够而且准确又有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作为计算参数。
2.矿山环境质量预测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对拟建项目在未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环境预测的内容十分广泛,种类繁多。在时间上,可分为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在空间上,可分为区域性预测和局部预测(矿区预测)。按内容分,又有单要素预测和综合性预测。
当前用于环境预测的方法很多,其中被普遍重视的预测方法是数学方法和模拟方法。数学方法的实质是将环境因素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程度做定量比较,从而预言其发展趋势,揭示新的现象和新的关系。经常使用的有统计数学、矩阵、最优化理论和相关分析等。模拟方法有两类:一类为模型模拟,另一类是数学模拟,它主要用于生态系统、环境质量、污染设备的投资、效益分析等。近年来电子计算机用于数学模拟后,它才显示了真正威力,并在很多方面代替模型甚至优于模型。
目前,我国正在编写环境预报预测的软件程序,届时各矿区只要把该矿的各种环境要素、污染状况及预测监测数据输入计算机,即可高速度高质量地编写出环境预测报告。
二、矿山环境地质图编制研究
矿山环境地质图,既是矿山环境地质工作的成果,又是矿山进行环境评价、环境治理及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1.矿山环境地质图的基本内容
矿山环境地质图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矿床地质概况,二是矿山环境地质概况。
(1)矿床地质概况。地质体(特别是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范围、空间变化、矿床储量、品位、品级、伴生组分、产状、岩性、构造、开采技术条件和地下水类型、变化趋势及物质成分等。
(2)矿山环境地质概况。
① 环境基本单元状况:污染源、扩散范围、污染边界;
② 自然污染源和开发污染源的污染物迁移、转化、衍生变化,自净能力和速度;
③ 环境质量的评价:环境本底、现状、趋势、性质、污染物的组成、容量、浓度及其时空变化情况和对工农业生产、人体、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 环境监测状况:监测网的布局,监测项目和方法,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选择,监测数据的计算公式和指数的表示;
⑤ 环境治理及规划:反映环境治理方案、方法,措施和规划,治理的预想效果,以及投资、工程计划等。其中有些内容由环境保护部门提供。
2.矿山环境地质图的分类
根据矿山环境地质特点和环境地质图的表示内容和方法,可将矿山环境地质图分为六大类。在生产实践中可视矿山环境具体情况,编制所需要的基本图件,具体分类如下:
(1)矿山污染源分布图,包括自然污染源分布图,开发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类型图,有害元素垂直分布图。
(2)矿山环境质量评价图,包括环境本底图,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图,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环境质量趋势评价图。
(3)矿山污染程度图,包括污染等值线图,污染超标曲线图,有害元素相关曲线图,污染程度季节变化图。
(4)矿山环境地质监测图。
(5)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图。
(6)特殊矿山环境地质图,包括矿石自燃自爆危险区图,地热异常图。
三、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
1.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路线和原则
保护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质生态环境,应遵循以下六条原则。
(1)立法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矿山开采者对矿区地质生态环境破坏及其治理所应承担的责任,并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治理工作必须达到的地质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生态风险评价原则。在实施矿山开采活动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矿区各类资源赋存情况、开采活动可能引起的地质生态破坏类型和程度,以及开采者从事开采和地质生态重建的技术经济能力等,进行生态风险评价。
(3)最少量化原则。尽可能使开采所占用的土地最少,使开采过程造成的景观破坏、地质生态环境质量破坏和生物群落破坏最少,使矿山废弃物的生成量最少。
(4)资源化原则。它有两层意思:其一是使受到破坏的土地、水域等,经过治理,能作为合格的自然资源再度具有生态经济价值;其二是使开采活动产生的矿山废弃物的利用率远小于它的生成率。
(5)无害化原则。它是指对矿山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多数情况下,矿山废弃物的利用率远远小于它的生成率;即使经过再利用,仍会有相当数量的废弃物产生。对矿山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去毒法,以化学方法或生物方法去除废弃物中的有害成分;另一种是隔离法,以物理方法阻止废弃物中的有害成分向周围环境渗漏。对于一些具有潜在资源价值,但在技术经济上一时难于开发的废弃物,隔离法是一种比较恰当而又经济的选择。
(6)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原则。这一原则是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对策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内容,包括采矿地质生态环境质量的恢复以及生物群落的恢复和重建。在任何情况下,采矿活动都会造成土地、地质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生物群落的破坏,而且这些破坏往往是数量极大的。最小量化原则、资源化原则和无害化原则只能在一定程序上减缓这些破坏,但远不能取代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原则。
在以上6条原则中,立法原则和风险评价原则,在发达国家已实施多年;最少量化原则和资源化原则则是在考虑资源环境问题时为限制污染生成量而提出的,也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通则,目的是确保矿山开采活动对生态资源和地质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最低;无害化原则与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原则,早已为致力于地质生态环境保护的应用生态学专家们所倡导。“无害化”和“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两项原则可以视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重建的两根重要支柱。
2.矿山地质生态重建及调控技术实施原则
采矿对地质—生态环境的影响严重而明显。不同类型的矿山企业的工艺特征和影响地质生态环境的技术强度不同,它们对地质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也有所差别。采矿过程形成的能量和物质的转移交换是影响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采矿对地质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在: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破坏(露天采矿破坏土壤;废石堆、尾矿堆放占用土地;地面塌陷破坏土地);水文地质环境的破坏(海水入侵;区域地下水位下降);矿山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因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重建也应成为国土资源部的创新工程加以研究和开发。
(1)思想上要确立正确的观念。
① 区域观念:即从保持区域可持续发展出发考虑矿区的生态环境与生态建设问题;
② 发展观念:即从矿业和矿区滚动发展出发动态地考虑规划、布局和矿区建设问题;
③ 资源观念:即从区域或流域整体效益出发考虑区域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利用和优化保护;
④ 灾变观念:即从矿区长远的生态安全出发,考虑矿区防灾减灾、长治久安的生态建设问题。
(2)理论上要体现矿业城市的地质—生态环境的双向作用,即矿业开发可以促进矿业城市的发展,产生的地质—生态环境问题又反过来制约矿业城市的发展。建立矿山地质-生态环境双向链。利用有效的地质生态重建技术打破制约矿山工业城市发展的反向链,维护有利于发展的正向链。
(3)研究方法上,应从地质生态学角度研究其地质生态脆弱性,探讨矿业城市地质生态脆弱性的调控机理,以建立适合我国矿业城市发展特点的地质—生态环境保护模式。
(4)组织上要加强多部门的合作,开展必要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如加强与美国、法国、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矿山环境质量评价与地质生态环境保护

4.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预测评价

4.7.2.1 分区原则
——矿山位于相同或相似的地质环境背景区内;
——矿山历史上或自然因素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相似;
——矿山潜在的环境地质问题及严重程度近似。
4.7.2.2 预测评价分区(表4-24)
——极严重发展区(差区):17处,其对地质环境的潜在影响控制面积约19.12×104km2;
——严重发展区(较差区):15个,其对地质环境的潜在影响控制面积约13.56×104km2;
——中等程度发展区(较好区):2处,其对地质环境的潜在影响控制面积约1.11×104km2。

5.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意义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选用合适的数学方法,对矿山地质环境质量优劣做出评判和等级划分,可揭示出评价等级“差”或“很差”的矿山存在的最主要环境地质问题。评价的目的是为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规划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矿山企业制定防治与减少矿业开发环境地质问题提供参考依据,因而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在矿山环境地质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意义在于:
(1)它是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和图件编制的前提和基础。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目的之一是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只有在评价划分矿山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等级或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严重程度等级后,才能采用一定的图式图例将成果在图上表示出来,因而它是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和成果图件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为政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管提供评判标尺。恶化的矿山地质环境必然阻碍矿山的正常生产,威胁矿区人居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和避免矿山地质环境恶化是政府监管与防治的一项工作。而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可使政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和处罚有据(较差者——黄牌警告防治,差者——勒令停产整顿)(图4-1)。同时,可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急需治理的矿山,保护地质环境,促进矿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图4-1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意义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的意义

6. 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方法探讨?

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方法探讨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开发和利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现,尤其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最为明显。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强度大规模开发阶段。面对沉重的环境历史欠账和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发展态势,环境问题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重视。因此,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现实。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主要是通过调查和评价,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查明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危害,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矿山环境、恢复与重建矿山生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等提供基础科学资料和依据。
1 确定矿山地质环境评价的重点内容
1.1矿业活动引发的水资源、水环境变化,包括地表水漏失、地下水资源枯竭、区域水均衡破坏、水质污染等。
1.2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包括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地面变形、土地荒漠化、土石污染等。
1.3矿业活动引发地面隆起、沉降变形、山体开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情况。
1.4矿业活动对重要工程设施、房屋、厂矿和自然景观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1.5矿山建设工程和设施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及其危害程度。
2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价
在充分查明评价前矿区存在的各类地质环境问题,包括地下水资源枯竭、地表水漏失、土地资源破坏、土石环境污染、崩塌、滑坡等,在规模、发育程度、危害对象和生产原因的基础上,对其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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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充分掌握评价区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地下水、工程地质等基础条件,查明评价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的种类、规模、特征、发育程度,查明与相邻矿山矿业活动的相互影响特征与程度。
2.2针对各种地质因素在不同局部区域的差异性和复杂性,要做到较为精确的评价,需将整个评价区域划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统一评价单元在地质环境条件方面具有一致性,而不同的评价单元之间应具有可比性。
根据各个小区域的具体地质环境条件,分别赋予所选定的评价指标以不同的属性,然后在根据这些属性进行区域评价。可采用三角形剖分法、正方形网格划分法和不规则多边形网格划分法。
2.3依据具有针对性、简明性、普适性、数据易取性、指标可量化和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原则对评价区基础条件基本指标进行选取及数据标准化处理,确定地质环境评价指标权重。
2.4建立数学模型(指数模型、概率统计模型、模糊数学模型和灰色系统模型)选用评价区各种矿山地质环境要素的各种质量参数和定量化指标,定量评价环境质量的优劣以及预测人类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2.5根据数学模型的评价结果对评价区进行现状评价影响程度分区。
2.6评价现状条件下评价区的地质环境质量情况、地质环境抗干扰的能力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难度。
3 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价
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矿山类型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采范围、深度、规模和采、选、冶方法,废弃物处置等,结合评价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变化特征,预测新一轮矿业活动可能产生、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和矿山建设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对其发展趋势、危害对象、影响程度和恢复治理难度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和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的种类、规模和原因以及其危害对象和危害程度,并对在本轮矿业活动结束时总体地质环境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对矿业活动引发的各种地质环境问题做出恢复治理难度分析。
4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
根据现状评价、预测评价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分区,在此基础上对矿区地质环境总体影响程度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进行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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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探究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方法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开发和利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现,尤其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最为明显。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强度大规模开发阶段。面对沉重的环境历史欠账和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发展态势,环境问题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重视。因此,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回避的现实。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主要是通过调查和评价,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查明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危害,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矿山环境、恢复与重建矿山生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等提供基础科学资料和依据。
         
          1、 确定矿山地质环境评价的重点内容 
         1.1矿业活动引发的水资源、水环境变化,包括地表水漏失、地下水资源枯竭、区域水均衡破坏、水质污染等。
         1.2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土石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包括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地面变形、土地荒漠化、土石污染等。
         1.3矿业活动引发地面隆起、沉降变形、山体开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情况。
         1.4矿业活动对重要工程设施、房屋、厂矿和自然景观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1.5矿山建设工程和设施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及其危害程度。
          2、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价 
         在充分查明评价前矿区存在的各类地质环境问题,包括地下水资源枯竭、地表水漏失、土地资源破坏、土石环境污染、崩塌、滑坡等,在规模、发育程度、危害对象和生产原因的基础上,对其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价。
         2.1充分掌握评价区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地下水、工程地质等基础条件,查明评价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的种类、规模、特征、发育程度,查明与相邻矿山矿业活动的相互影响特征与程度。
         2.2针对各种地质因素在不同局部区域的差异性和复杂性,要做到较为精确的评价,需将整个评价区域划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统一评价单元在地质环境条件方面具有一致性,而不同的评价单元之间应具有可比性。
         根据各个小区域的具体地质环境条件,分别赋予所选定的评价指标以不同的属性,然后在根据这些属性进行区域评价。可采用三角形剖分法、正方形网格划分法和不规则多边形网格划分法。
         2.3依据具有针对性、简明性、普适性、数据易取性、指标可量化和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原则对评价区基础条件基本指标进行选取及数据标准化处理,确定地质环境评价指标权重。
         2.4建立数学模型(指数模型、概率统计模型、模糊数学模型和灰色系统模型)选用评价区各种矿山地质环境要素的各种质量参数和定量化指标,定量评价环境质量的优劣以及预测人类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2.5根据数学模型的评价结果对评价区进行现状评价影响程度分区。
         2.6评价现状条件下评价区的地质环境质量情况、地质环境抗干扰的能力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难度。
          3、 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价 
         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矿山类型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采范围、深度、规模和采、选、冶方法,废弃物处置等,结合评价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变化特征,预测新一轮矿业活动可能产生、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和矿山建设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对其发展趋势、危害对象、影响程度和恢复治理难度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和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的种类、规模和原因以及其危害对象和危害程度,并对在本轮矿业活动结束时总体地质环境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对矿业活动引发的各种地质环境问题做出恢复治理难度分析。
          4、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 
         根据现状评价、预测评价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分区,在此基础上对矿区地质环境总体影响程度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进行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价。

探究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方法

8. 地质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一、地质环境质量评价
首先根据山东省地质环境特征将全省划分为鲁东丘陵地质环境区、鲁中南山地丘陵地质环境区和鲁西北平原地质环境区,以县(市、区)为评价单元,评价结果见表4-19。
表4-19 全省各评价单元县(市、区)的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表


续表


二、评价成果评述
(一)地质环境质量差区
主要位于鲁西北平原地质环境区的东部黄河三角洲地区,局部位于鲁中南山地丘陵地质环境区的7个评价单元,占评价单元总数的5%,模糊综合指数值为4~5之间,为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差区。其地质环境有以下特点:
1)盐渍化面积率较高,盐渍化面积占全省盐渍化面积的57%,其中极重度盐渍土壤面积占全省极重度盐渍土壤的85.2%。
2)森林覆盖率低,其中沾化县最低为1.3%,寒亭区最高为7.1%,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地质灾害较发育,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差。
(二)地质环境质量较差区
位于鲁东丘陵地质环境区北部、鲁中南山地丘陵地质环境区中部和鲁西北平原地质环境区局部地区的24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17%,模糊综合指数值在3~4之间,是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较差区。其地质环境特点如下:
1)盐渍化程度较低,且盐渍化土壤主要为中度或轻度盐渍土。
2)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沙化,还存在部分流动性风沙土。尽管采取了一定的防沙、治沙措施,但是沙化对该区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这是生态环境潜在脆弱性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加以保护,就有可能造成该地区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3)部分地区地质灾害较发育,如招远市、峄城区、莱州市、兖州市、博山区的地面塌陷,德城区(德州)、市中区(济宁)的地面沉降灾害都较为突出。
(三)地质环境质量中等区
分布于鲁西北黄河冲积平原区、鲁中南山前局部地区及沂河、弥河、潍河、大沽河上游等区域的60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43%,模糊综合指数值在2~3之间,是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中等区。其地质环境特点是:地质环境背景条件中等,地质灾害有不同程度的分布,但发育强度较弱,部分地区水污染较严重。
(四)地质环境质量良好区
分布于鲁东烟台—威海之间、胶莱盆地、日照市沿海地区,鲁中南中部和南部地区,鲁西北平原区的中部和西南部地区,共有39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28%,模糊综合指数值在1~2之间,是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良好区。其地质环境特点是:地质环境背景条件较好,除局部地段外,地质灾害不发育,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五)地质环境质量优等区
主要分布于鲁中南山区的泰安市、邹城—费县一带和鲁东地区的青岛、烟台、威海市区附近的10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7%,模糊综合指数值为1,是山东省地质环境相对稳定地区。其地质环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山丘区有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但通过多年的综合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
2)森林覆盖率较高,其中长岛县、芝罘区、泰山区、五莲县、环翠区等森林覆盖率均在40%以上,林业生态系统相对稳定。
3)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备,旱涝保收田面积率相对较高,农业生态系统相对稳定。
4)总体上位于地质灾害不发育区,地质环境问题不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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