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金流程

2024-05-14 00:21

1. 办理失业金流程

申领失业金的条件和流程

办理失业金流程

2. 办理失业金的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金的主要流程如下:
 
 1、要想办理失业保险金,首先得满足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的(没满2年有一年半的可以领取四个月、然后每增加一年即可多领两个月)并且只有非本人终止劳动合同,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行。
 
 2、以长沙为例,当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并达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到人力资源部拿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份求职登记表、一份离职证明,其中失业保险金申领的需要复印三张。
 
 并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送到计生办盖章,因为反面会有一栏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这需要计生办的盖章。
 
 3、填好上述表格并贴上照片之后,将资料交给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大概等15个工作日就能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书拿到。
 
 另外,在办理失业保险金时最好是在离职后不久之后就去办理。

3. 失业金怎么办理有哪些流程

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办理。 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领 失业保险金 的条件及时限: (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 (二)失业人员 解除劳动合同 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个人需要携带的资料:(一)身份证复印件6份。(二)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份(含原件1份)。 (三)个人档案。 (四)单位最后一次缴费票据复印件。 (五)近期一寸彩照8张。 (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银联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怎么办理有哪些流程

4. 谁知道失业金办理的流程吗?求告知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可分为两种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即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已到期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履行,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失业。

2、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条件:一是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全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负伤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行为无效,劳动者应当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除失业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外,因上述其他原因造成失业的,均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另外,失业人员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应当注明失业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原因等内容,并告知失业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经办机构提出申领申请等。

 

(二)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三)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等。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手续。

(五) 
领取失业保险金。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条例》对失业登记的期限未作具体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情况规定失业人员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对失业人员来讲,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第二日至当地规定的登记最后期限之日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办理失业登记。对有正当理由,如未被告知失业保险有关权利、因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失业人员可以向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经办机构认可后,应当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5. 失业金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办理流程

6. 怎样办理失业金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办理失业金需要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7. 办理失业金怎么办理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金怎么办理

8. 失业金如何办理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